牡丹江干流牡丹江市段纳污能力、限排量对应关系及优化调整的建议
2014-01-21刘艳艳
黑龙江水利科技 2014年7期
刘艳艳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哈尔滨150080)
牡丹江干流牡丹江市段纳污能力、限排量对应关系及优化调整的建议
刘艳艳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哈尔滨150080)
根据国家提出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文章对牡丹江干流牡丹江市段的水质现状、规划年达标分解情况、入河排污口分布及现状主要污染物入河量进行了搜集、整理,核算了各功能区的纳污能力。在此基础上,根据规划年水功能区达标分解、经济发展、现状排污口的入河量和纳污能力之间综合考虑确定各功能区的限排量,为牡丹江政府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工作提供了相应依据。
水资源管理;功能区;入河量;纳污能力;限排量
0 引言
水功能区是指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与水生态系统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域。
根据《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 50594),水功能区划为两级体系即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一级区划在宏观上调整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协调地区间关系,同时考虑持续发展的需求;二级区划主要确定水域功能类型及功能排序,协调不同用水行业间的关系。
牡丹江市牡丹江干流共涉及2个水功能一级区,分别为牡丹江牡丹江市保留区和牡丹江牡丹江市开发利用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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