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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辨“束脩”

2014-01-20余塔山

文史杂志 2014年1期
关键词:酬金男童朱熹

余塔山

“束脩”语出《论语·述而》:“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1989年8月21日《兰州晚报》所载何兆基《“束脩”原来是男童》一文,一反历来各种辞书对“束脩”的传统解释,认为“束脩”的“束”作“束发”解,“脩”则同“修”,“修饰”意,合起来即“束发修饰”,是指代15岁的男童。依据是郑玄注《论语》,李贤注《后汉书》中《延笃传》和《伏湛传》时,释“束脩”为“束发修饰”,“谓年十五已上也”。对此,笔者愿与作者商榷。

据《说文》:“脩,脯也。”脯即干肉。十条干肉为束脩,本是古代诸侯大夫馈赠的礼物。《谷梁传》中有“束脩之肉不行于境中”。朱熹正是引之注《述而》的:“脩,脯也,十脡(直长条的肉)为束。古者相见,必执贽以为礼。束脩,其至薄者。……故圣人之欲人,无不欲其人于善。但不知来学,则无往教之礼,故苟以礼来,则无有不教之也。”(《〈论语〉集注》)此谓“束脩(十条干肉)”是极薄的礼物,而孔子是不拘礼之薄厚的;因为人有贫富之分,礼有轻重之别,但不论何人,只要具礼拜师,就表明你“知来学”,则孔子都乐意施教。这正是他“有教无类”教育思想的生动体现。自朱熹权威性的解说以后,“束脩”就成了致送老师的见面礼或酬金的代词。如《红楼梦》第九回:“白送些束脩礼物与贾代儒。”

古时“束脩”和“束修”常常通用(“脩”、“修”二字自汉隶已相通),但“脩”的本意是“干肉”,“修”则是“修饰”。“干肉”义只能作“脩”,不能作“修”。《辞源》对此讲得很清楚。何文所据郑玄、李贤作注的“束脩”,实谓古代男孩成童时“束发”为髻、“修饰”装扮之意(郑玄注:成童,十五已上),但这与通常说的最初为拜师、后来指致送老师的酬金的“束脩”丝毫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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