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的政策新逻辑
2014-01-19
中国报道 2014年1期
行政化调控极易扭曲市场关系,模糊市场信号,扰乱市场节奏,过度迷信行政手段,虽或一时满足短期目标,但却无助于行业中长期稳定发展。
在连续两年高调“不动摇”后,房地产调控的字眼没有出现在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框定的主要任务中。岁末年终,楼市各种政策频出,有“乱花渐欲迷人眼”之势。然而回顾这过去的一年,房地产调控政策逻辑之变格外清晰,也能为未来的楼市走向提供参考准线。
2013年初“国五条”的出台是一个醒目的标志,它虽然并未启动预想中的新一轮调控风暴,但却以史无前例的特殊方式为此前的调控模式画上了句号。进入2013年四季度以后,以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会为开端,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为标志,房地产调控与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政策新逻辑开始逐渐浮出水面。
与之前经由多年调控所形成的调控模式与政策逻辑相比,本届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思路尽管尚未完整化和系统化,但已经呈现出迥然有异的新逻辑与新特点。
调控手段由行政主导趋向市场化主导
过去若干年的房地产市场调控,以限购、限贷、限价等为手段的行政化调控色彩明显,有形之手无处不在随时显现,无形之手则常常无影无踪难以施展。平心而论,行政手段简单灵活反应直接,出手快见效也快,容易实现短期目标,这是其突出优点。
但是行政化调控极易扭曲市场关系,模糊市场信号,扰乱市场节奏,从而埋下诸多隐患带来更多更深的困扰。……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