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一年间
2014-01-16裴佩
四川党的建设 2014年1期
八项规定一年间
一年之前,2012的岁末,中央政治局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会议强调,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一年之间,作风建设从中央领导率先垂范到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成效有目共睹:从惩治贪腐到转变机关作风,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到公车改革,从压缩公务支出到民生事业提速,从告别文山会海到轻车简从下基层,从爱慕奢华到崇尚节俭……这一件件大事小事的不断规范,改变的是执政党的作风,净化的是全社会的风气。
八项规定出台之初,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提出:“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10月底,各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共计17380起,处理198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5人。这足以彰显八项规定绝不是摆设,而是实打实的违者必究,不留情面。
一年的实践让我们清晰地看到:八项规定不是一阵风,只刮一时,而是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确保八项规定的长效性、常规性。1月,中央出台六项禁令,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3月,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要求干部在校学习期间,住学员宿舍,吃学员食堂,学员之间、教员和学员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5月27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要求做到“零持有、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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