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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蔬菜家庭农场发展问题探讨

2014-01-13赵建阳杜叶红

长江蔬菜 2014年21期
关键词:浙江省主体农业

赵建阳 杜叶红

浙江省蔬菜家庭农场发展问题探讨

赵建阳 杜叶红

编者按:随着我国农村农业经营主体出现的分化,除了一般的小农经营主体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村、农业发展,在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中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在其发展过程中自动实现代际传承和新老交替,从而破解了我国未来农业经营主体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难题,是培养职业农民的重要途径。

导读:家庭农场的生产规模、劳动力数量和经济效益是相互关联的基本要素,与生产水平、生产方式和生产能力密切相关。通过对浙江蔬菜家庭农场的生产关联要素进行分析,指出蔬菜家庭农场的生产方式必须实现从“人工+手工”的传统低效小农式生产方式向现代高效农业生产方式的重大转变;推广应用“机械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新型蔬菜家庭农场生产模式,才能实现蔬菜家庭农场的生存与发展。

1 浙江省蔬菜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

家庭农场作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于2013年首次写入了当年中央1号文件,我国创新出现了以“家庭为主体的农业生产法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由此,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组成的农业经营主体格局基本形成。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经营,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经工商注册登记,依法具有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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