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3号令推动吉林省产权市场快速发展
2014-01-07李莘园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长春130022
产权导刊 2014年4期
关键词:服务
◎ 李莘园(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长春130022)
贯彻落实3号令推动吉林省产权市场快速发展
◎ 李莘园(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长春130022)
自2004年2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3号令”)至今已实施10年。10年来,产权市场在3号令的规范推动下高速发展,成为我国新型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照3号令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吉林省国有企业改革和企业国有产权进入产权市场规范有序流转,发挥了产权市场价格发现功能作用,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资。在全省国企改革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大成绩,把产权市场建设推上了一个新台阶。
1 认真贯彻3号令,建设产权市场新体系
2005年初,吉林省在产权市场建设中以落实3号令为契机,借鉴京津沪产权交易机构的经验,依托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构建吉林省区域性产权市场,实现资源整合,促进了区域性产权市场的形成。目前,中心已搭建成多元化的产权市场服务平台,使业务全面覆盖企业产权、金融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涉诉资产、物权、债权、技术产权、环境能源、文化产权、公共资源及其他资源类、权益类资产交易等范围。利用先进的互联网络系统,开展多种形式的项目推介、展示、对接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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