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何迷信保质期
2014-01-06路易莎·卡斯顿/文王琛/译
读者 2014年3期
关键词:销售
路易莎·卡斯顿/文 王琛/译

你知道“最迟销售”日期吗?它也叫“保质期”,甚至有人更委婉地称之为“享用日期”。无论哪种叫法,其实它们基本上都属于商业营销中的措词,而与食物本身的新鲜和安全与否甚至没有太大关系。
最近,哈佛大学食品与政策法研究所编制的美国各州简报显示,虽然保质期并非是政府要求或规定的,但是它已经融入到美国的食物与消费文化中,没有标注生产或限用日期的食品是绝不可能在超市销售的,而且食品一旦过期,就要马上下架销毁。随之而来的后果是,美国人开始忘记如何去明智地购买食物、有效地烹饪,也不会用嗅觉去辨别食物是否变质。
如今,餐桌上食物的浪费程度已经大到惊人,尤其是在食品安全难以保障的背景之下。在全球范围内,我们浪费掉将近40%的种植物与加工食物。人类加工、运输以及其他因素造成的延迟,使得很多食物在到达消费者手中之前就已经变质。而根据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的数据,全世界捕获的鱼类有20%甚至在船只抵岸之前就因不符合质量标准而被扔掉了。
就“保质期”来说,这是由生产厂家、包装商和销售商共同决定的,虽然依据的是产品原料、运输和储存条件,但定这个日期,也与营销环节相关。
实际上,设立食物的保质期对提高食品安全和改善公众健康并无太多益处。世界上由食品传染的疾病几乎都不是由长期存放的食品引起的。例如,常见的污染菌李斯特菌、沙门氏菌等并非是因为食物在冰箱里存放过久而产生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