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抑制房地产投机政策研究
2013-12-03张贤慧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年4期
关键词:法律
张贤慧
(江汉大学 商学院,湖北 武汉430056)
一、抑制房地产投机政策的理论基础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飞速发展,房地产业发展非常迅速,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但诸多的房地产投机行为严重影响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经验表明,房地产投机是推高房价,引发房地产泡沫的原凶,如迪拜因房地产泡沫引发的债务危机、美国因房地产的次级贷款危机进而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都表明过度的房地产投机行为对房地产市场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造成的危害非常巨大。因此制定和实施有力的抑制房地产投机的政策至关重要。
英国经济学家皮尔斯认为,投机是在价格或汇率发生变化时,通过买进或卖出来赚取利润。[1]由此可见,房地产投机并不关注房产自身的使用价值,而是从房地产价格的变动中获得利润,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房地产投机等同于日常理解的投机倒把行为,在应对房地产投机时不能简单地运用一般应对投机的措施,而是要根据房地产投机的特点及其本质来采取相应的措施。
当房地产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房地产投机就会出现。房地产投机早已在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房地产行业中存在。事实上,房地产投机既有负面效应,也有其正面效应。一定程度的房地产投机能够促进房地产的发展,但过度的投机则会导致房地产过热,致使部门经济甚至国民经济转向错误的发展方向,给社会带来重大的损失。……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