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优先”夯实民生之基
2013-11-28李珺
改革与开放 2013年18期
关键词:培训
李珺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近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目前我国的就业形势仍然很严峻,劳动力一直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因此,更好的促进就业是我们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的重要工作。
一、“十一五时期”科右前旗促进就业的政策与工作
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促进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不但是我们今后努力的目标,也是我旗十一五时期一直努力地方向。5年来,通过不懈努力,我旗就业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我们立足本旗,借助各类大量用工和鼓励个体、民营企业吸纳招用我旗城乡各类人员上岗,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安置城乡各类人员就业。科尔沁王酒业、宏达压铸、蒙佳集团和金马自选鞋城等龙头企业是就业的长期合作单位,共安置人员就业174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目标要求的4.4以内。“零就业家庭”已消除。通过走访调查,确定“零转移家庭”241户451名,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实名制录入,切实做到政策到位、任务到户、帮扶到人。同时抓好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开发社区各类就业岗位,解决更多困难群体就业;构筑家庭服务业就业平台,培育家庭服务业实体,引导劳动者从事家庭服务业,扩大家庭服务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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