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型体育场馆公共服务目标与原则的理论构建
2013-11-27陆亨伯方东胜
浙江体育科学 2013年6期
王 密,陆亨伯,方东胜
(宁波大学 体育学院,浙江 宁波 315211)
0 前 言
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以及我国社会经济的飞快发展,人民群众对于体育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共体育服务在我国社会体育的发展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而大型体育场馆作为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物质载体,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国家体育总局刘鹏局长在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经验交流会暨2011年全国体育产业工作会议上特别提出:“大型体育场馆既是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也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满足人民体育需求的重要公共产品,其根本属性是公益性。”大型体育场馆公共服务成为体育改革的趋势之一,然而大型体育场馆公共服务达成什么目标、应遵循什么原则等问题尚未得到解答。因此,论文基于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对我国大型体育场馆公共服务目标及原则的基本问题进行探索,为大型体育场馆公共服务供给提供依据。
1 大型体育场馆公共服务的目标理论构建
1.1 公共服务目标的确定依据
1.1.1 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不仅是政府公共服务意志的重要体现,而且更是确定体育场馆公共服务目标的主要依据。2012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指出“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国情、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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