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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人的“非税梦”

2013-11-07易继元

新理财·政府理财 2013年10期
关键词:非税征管票据

易继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实现梦想的力量就无比强大,我们每个人为实现自己梦想的努力就拥有广阔的空间。”敢为人先的湖南财政人,勇于开拓,务实创新,率先在全国探索和推行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在构建“中国梦”的熠熠星空下开始了“非税梦”的崭新旅途,在“非税梦”的逐梦之旅中助力实现“中国梦”。

他们对“非税梦”的憧憬和向往,对“非税梦”的追求,始终贯穿于公共财政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整个历程。

梦影——非税收入管理新理念

湖南财政人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不但有创新理财方式的理想和抱负,更有开启“非税梦”的勇气和智慧。2001年4月12日,全国财政综合工作会议上,时任财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的楼继伟(现任财政部部长)指出,“当前预算外资金管理已经难以适应公共财政体制的需求,要积极创造条件,淡化预算外资金概念,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高层传递出来的信息表明,改革预算外资金管理方式已是大势所趋。然而,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管理上一时处于被动状态,难以对非税收入实行有效的全程监管。现实的难题同样摆在湖南财政人的面前,让他们深刻地意识到,必须创建一种全新的非税收入管理模式取代预算外资金管理方式,而这种全新的模式必须适应新形势下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停滞没有出路,停滞就是倒退,在现实的巨大压力下,“非税梦”的影子悄然浮现在湖南财政人的脑海中。

2001年4月28日,时任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的李友志(现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在全省财政综合暨票据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作为调查研究的重点,特别是要淡化和逐步取消预算外资金概念,要敢为人先,树立非税收入管理新理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争在全国率先探索和推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不断创造积累新经验,为全国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开辟一条新路。”自此,非税收入管理新理念在三湘大地风生水起,拉开了湖南省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序幕。

梦起——非税收入管理新征程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并不是光有勇气和执着就能寻找到的,梦想往往在现实中被扼杀,但湖南财政人仍执着地寻找,最终在经过“蓉园会议”、“南岳座谈”、“辰溪试点”、“浏阳聚会”、“省委决策”等调研和运筹过程后,开启湖南财政人的“非税梦”,率先探索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新途径,迈入了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新征程。其中,2003年8月26日,湖南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的顺利召开,标志着湖南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在全省正式启动,成为湖南财政改革史上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在深入调查与研究的基础上,湖南财政人编著并出版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一书,系统地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问题进行了深入地调研和总结,填补了我国非税收入管理理论研究的空白,成为全国第一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研究专著,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理论指导。为了解决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有法可依的问题,湖南省政府提交省人大于2004年5月31日按照法律程序审议通过了《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成为全国第一部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它标志着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为建立科学、规范的非税收入管理体制创造了重要条件。按照《条例》相关要求,全省各级均成立了专司非税收入管理的机构,实行归口管理。2004年7月12日召开了全省《条例》动员大会,省人大、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为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以下简称非税局)授牌,成为全国第一个副厅级的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梦在前方,路在脚下。湖南非税收入管理有了道路、理论、制度和组织的支撑,迈向“非税梦”的距离不再遥远,它将成为必定实现的美好未来。

梦舞——非税收入管理新模式

湖南财政人在这片浩瀚梦海里快意舞动梦想,奏出了一段动人的非税乐章。

有效的管理制度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保证。2005年,根据《条例》规定,按照“三依三公”的要求,湖南建立起一套较完善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包括征收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并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如《湖南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省直单位国有资产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等,与此同时,还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管理工作规程、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并汇编成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狠抓基础工作,使非税收入的管理更加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

统一的征管系统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基础。2004年8月,湖南省财政厅成功开发了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网络系统,成为全国第一个引入收付手段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后期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省财政厅又对“征管系统”进行了升级开发,并且在省市县大力推行。截至2009年底,全省14个市州本级、122个县(市、区)已全面完成系统上线工作。升级后的“征管系统”全面实现了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与各执收单位系统对接以及省、市、县三级联网,为更好地服务缴款义务人,确保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与代理银行、执收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换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为严格实行收缴分离,彻底解决非税收入征收体外循环的问题,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并在代理银行统一设立“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用于归集、记录、结算非税收入款项,确立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征管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把非税收入赶进财政“笼子”、摸清收支“底子”的问题。

系统的票据管理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手段。为有利于非税收入征管,湖南省财政厅对非税收入票据进行了简化归并,将原来的64种票据简并为两大类16种,所有非税收入票据均由省财政厅授权省非税局统一印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对非税收入票据实行分级管理。从2006年开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及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对非税收入票据实行年检制度,并逐步完善年检办法。票据年检采取购领票据单位自查和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年检不合格的购领票据单位,在初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提交整改报告,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根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检;对复检仍不合格的购领票据单位,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则停止供应非税收入票据。同时,按照财政部要求,2008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启用了全国统一式样的财政票据监制章。为了加强财政票据的印制管理,省非税局对经政府采购确定的财政票据实行了“五统一”的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及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通过对财政票据印制、发放、填开、传递、核销全过程实施计算机管理和年检,从而发挥了“以票管收”的作用。

有序的征管行为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举措。各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要求,从规范征管行为入手,积极组织和督促征收管理工作,有效地规范了非税收入管理。通过核定收入预算,强化约束机制。2008年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省级非税收入预算编审工作规程》;通过核定执收成本,逐步实行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非税收入形成的可调剂使用财力;与此同时,积极探索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管方式和预算编审工作,切实加强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为严格非税收入缓减免,湖南省财政厅报经省政府批准,研究制定了省本级非税收入缓减免审批程序,由缴款义务人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报相关单位审核,按程序报财政部门和省政府审批,有效地规范了非税收入缓减免行为。为确保依法征管,湖南省确立了非税收入大监督格局,全省各级人大、政府及其财政、监察、审计、物价等部门通过对非税收入的征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形成了强大的执法监督氛围,使湖南省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规范管理的目标落到实处,确保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梦圆——非税收入管理新成效

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辛向阳提出,实现中国梦,需要坚持“五个有”:有路、有魂、有底、有人、有备。这个条件也同样适用“非税梦”。有路指“非税梦”的实现有着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道路支撑;有魂指“非税梦”的实现有着非税收入管理理论体系的指导;有底指“非税梦”的实现有着制度作为基础和可靠保障;有人指“非税梦”的实现有着湖南财政人这一主体;有备是指“非税梦”的实现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必须时刻准备迎接新的挑战。湖南非税收入管理在十年的激流勇进中,已具备了以上“五个有”,酝酿已久的“非税梦”在此刻正如火山爆发般,在湖南财政人的心中喷泻而出,圆梦的势头不可阻挡!

理论研究硕果累累。近些年来,湖南省非税局通过“一个平台,三个阵地”(即一个平台——湖南省非税收入网,三个阵地——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会、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基地、《新理财》),集聚社会各界智慧,广泛开展理论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先后撰写的《关于省本级社会团体收支管理的调研报告》、《切实履行<规定>赋予的职责有效防治非税收入执收工作中的乱作为和不作为》等10多篇调研报告得到省领导、厅领导的重要批示,有的建议形成了相关政策已经付诸实施;撰写的“构建科学规范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非税收入与税收比较研究”荣获“非税收入与税收比较研究”征文一等奖,《解放思想,进一步促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科学发展》荣获“践行科学发展观与公共财政改革发展”征文二等奖,《政府非税收入分成及其结算体系调查与研究》、《我省罚没物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的调研报告》等荣获2006年—2012年度全省财政系统优秀调研报告;撰写的《规范非税收入应走出三个误区》、《政府非税收入在“两型社会”建设中大有作为》、《金融危机下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作用及其对策研究》等30多篇调研报告曾在《经济研究参考》、《人民文摘》、《中国财政》、《中国财经报》、《湖南日报》、《新理财》、《湖南财政》等多家报刊杂志登载;除此之外,还将历年的优秀调研报告整理编辑成《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初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研究》、《政府非税收入理论与实践研究》等书籍,公开出版,供非税收入理论研究者和实践工作者参阅。

实践探索成效显著。为切实推进非税收入规范管理,提高全省非税收入管理业务水平,湖南省非税局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开展一系列多姿多彩的活动,有效地推进了非税收入实践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省非税局联合省非税收入研究会、省非税收入研究基地采取专题讲座和分组座谈、理论学习与探讨问题等多种形式,组织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了非税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提高培训效果,省非税局还联合省非税收入研究会、省非税收入研究基地与天津市财政局征收局、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等省外单位共同开展学习培训,交流了工作经验,启迪了工作思路,开阔了管理视野;同时,省非税局还联合省财政厅机关党委举办了全省财政系统创先争优“非税杯”辩论赛、“学党史知党情”知识抢答赛,结合党总支联基层开展了“共同学习、共谋发展、共创先进”等共建活动,极大地推进了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好评。近几年来,省非税局先后获得了2006-2010年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2011届文明窗口单位、厅直机关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增强了全体干部的成就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开创了全省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新局面。全省非税收入由规范前2004年的338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587.43亿元,年均增长21%,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由166亿元增加到1443亿元,其中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非税收入由102亿元增加到665亿元。

梦续——非税收入管理新辉煌

任何美好的梦想都必然伴随时代的节拍、顺应现实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中华民族的“中国梦”如此,湖南财政人的“非税梦”也同样如此,这就需要勇气,需要智慧,更需要韧性去延续“非税梦”的圆梦之旅。

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非税梦”。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湖南财政人坚持强化财政收入管理与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并重,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与加强税收征管并重,严格财政资金分配与严格财政资金使用监督并重,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立法进程,健全制度体系,中央应建立健全全国统一规范的非税收入法制体系,研究出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法》,根据非税收入的不同特点和管理需要,分类制定相关法规,并把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纳入《预算法》修改范围,且以国务院文件形式下发《关于全面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决定》,为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规范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对国家核定编制、财政供给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其利用政府权力或国有资产(资源)所有权取得的收入,由财政部门和物价或发展与改革部门作为政府性收费共同审批,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畴;同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专司非税收入管理,将政策拟定、清理整顿等职能与征收管理、票据管理、收入稽查等职能有机整合并实行归口管理,充分发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在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中的作用。

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非税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部署,也是根据中国国情做出的正确抉择,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其发展效率与财政收支情况相关。非税收入作为一种财政政策手段,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建设“两型社会”落实到非税收入管理上,就是要努力构建科学规范的税费体系,宜税征税、宜费收费,并把非税收入规模控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和合理的额度。湖南作为国家“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要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充当“两型社会”建设的排头兵,建立符合“两型社会”要求的资源消耗小、环境污染少的财政增长机制,充分发挥非税收入管理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一清、二改、三规范”的思路,加快税费改革步伐,建立有利于“两型社会”建设的绿色税费体系,努力实现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非税梦”。

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非税梦”。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求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需要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湖南省非税局作为非税收入管理的专司机构,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增强非税收入征管透明度;依托政务中心平台,积极探索归口审批、集中办事、财政开票、统一收费的模式,进一步规范执收行为;畅通监督渠道,实行举报有奖,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依法征收、高效便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同时,也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公正、合法、透明等原则,用市场经济的观点和方法解决机构职能交叉、政出多门、重复管制的问题,努力把非税收入管理工作重心转移到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征收,加强社会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上来,切实体现“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的施政理念。

助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非税梦”。党的十八大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非税收入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也是事关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稳定和谐,稳在民心,和在民意。为此,湖南财政人始终坚持为民理财,规范管理,充分发挥非税收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征管政策的透明度,努力实现依法征收,便民利民的工作目标,促进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和谐;通过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公平收入分配,调节部门利益的不均衡,促进与执收单位之间的和谐;通过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缴分离,从源头遏制腐败行为,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进而促进社会和谐。

湖南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是一幅前后相继的长卷,既是别开生面的,也需延续传统。五千年的大历史发酵出一个“中国梦”,十年的风雨征程绽开了一个“非税梦”。未来湖南财政人“非税梦”的精彩演绎,再一次激发人们的期待,它将在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两型”社会和服务型政府、助力构建和谐社会等过程中,再一次续写新辉煌,为实现湖南人的“两型梦”、“崛起梦”、“小康梦”等注入了正能量和催化剂,最终在逐梦之旅和圆梦之旅中汇聚成最美丽的“中国梦”。

(作者系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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