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性政府、法治理念与共同富裕*
2013-10-24张书友
政法论丛 2013年5期
关键词:分配
张书友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3)
中性政府、法治理念与共同富裕*
张书友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3)
中国经济近三十年的持续增长应部分地归功于中国的中性政府,中性政府有利于采取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而一个平等的社会更易于产生这样的政府。建国以来直到上个世纪末的中国政府具有中性政府的性质,为中国经济增长做出了持续的贡献。但本世纪以来,中国社会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已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中国政府的中性,并背离了共同富裕的目标。巨大的贫富差距阻碍了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并构成了严重的社会隐患。因此,要坚持共同富裕这一正义标准并以法治的手段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中性政府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共同富裕 收入分配改革
虽然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创造性地提出了“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由于人们过度关注“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而对于“共同富裕”似乎已经逐渐被人们淡忘了。当前,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报告重新强调“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这一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对于逐步解决当前中国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问题,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历史经验:中性政府理论与改革开放实践
新中国成立后的六十多年,是中国从衰落走向复兴的关键时期。……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