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资源评价方法分析
2013-10-21石昊侯倩文
卷宗 2013年9期
石昊?侯倩文
摘 要: 地下水资源数量计算与评价,包括补给量计算、排泄量计算和允许开采量(亦称可开采量)计算三个方面。其中允许开采量计算最为重要,因为它是地下水资源数量计算与评价的目的所在。
允许开采量要求在整个开采期限内出水量不减少,动水位变化不超过设计要求。就是说,当枯水期补给量不足时,可以使用储存量。但是,必须从丰水期得到补给加以偿还。否则,开采量就得不到保证。如果技术经济上允许动用储存量的一部分,则可抽用。
允許开采量还规定不影响邻近已有水源地的正常开采,不发生危害性的工程地质现象,这是对允许开采量的限制条件。即要在各种允许条件下水量有保证,又要达到充分利用水源的目的。
关键词:水量均衡法;开采试验法;相关分析法
1 评价方法——水量均衡法
水量均衡法是研究评价区在一定时段内地下水的补给量、储存量与排泄量之间的平衡关系,确定影响地下水动态各要素及规律,从而评价水源地可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的一种方法。
1.1 基本原理
对于一个均衡区的含水层组来说,地下水在补给和排泄过程中任一时段的补给量和排泄量之差,永远等于含水层中储存量的变化量,这就是水量均衡的基本原理。
1.2 适用条件
该法适用于地下水埋藏较浅,地下水的补给和排泄条件易于查清楚的地区。对于干旱或班干山前洪积平原和喀斯特地区,某些河谷地区以及封闭的自流盆地,使用效果一般都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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