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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少一点,不过久一点

2013-09-14赵美人

爱人坊·金版 2013年12期
关键词:柳眉雨衣对面

赵美人

小巷窄窄,下着雨,在小巷里我披着雨衣行走,手里拿包中华和一只打火机。

我有理由这样的放肆,因为那天我刚刚拿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奖励一包烟,完全理所应当。

家人都不知道我吸烟,家教森严的父母如果知道了一定会骂死我。那天下午我站在一家屋檐下点亮打火机,雨下得真大,我得用手遮着火苗。烟终于点着了,我深吸一口,洁白的烟在雨雾里很快消失,多像青春。

有人在背后敲窗:喂喂,喂?回头,隔着玻璃一双大大的眼珠瞪着我,乌漆漆的。我没理他把脸转过去, 喂!这人又叫,同时敲着玻璃。

我再转过头去,里面的人示意我到门口去,然后他从门缝里塞出一把钥匙:麻烦帮我开开门啊,我看了他一眼遂将门打开。

他一跳就跳到我面前,像个大猴子:给我一支烟行吗? 我又给了他一支烟。

他用袖子遮着烟,防止雨水把烟浇熄:我女朋友锁的,臭女人真够烦的啊,她怕我出去找别的女孩儿。说完笑了一下,看了我一眼。

我也看了他一眼,他的衣服渐渐被雨水打湿,头发上有串串水珠滑落。我说:你快回屋里去吧,我得走了。

我也和你一起走。他把烟蒂扔到地上,踩了一脚,把门重新锁上。

凭什么啊?我又不认识你。

走着走着不就认识了啊。是这样的,我女朋友吧,她把伞拿走了,我没有伞,你的雨衣那么大,我们一起披着行吗?我保证出巷子我就叫出租车,我保证啊。他说话的样子很焦急,脸红了额上的青筋也暴出了。

我点点头,谁让我心情好呢。

我脱下雨衣,他站到我旁边来,我们每人伸一只手撑起雨衣。他说:你离我近点啊,不然会淋湿的。他弯了手臂让我挎着他。

我挎着他的手臂,真厚实、真温暖、真漂亮。 我整个人被他的双臂包围在里面,他的大眼睛瞪着我:你真好看。

你女朋友好看吗?这句话真厉害,他一下子被浇醒了,打了个冷颤,他直好自己的身体,说:她也挺好看的啊。

到了巷口他果然叫了出租车,跳上车之前他向我敬了一个诙谐的童子军军礼,我撇撇嘴。我的脸很平静没有什么表情,但是我心里有大把大把的火轰轰地烧着,令我窒息。

一个月后我了去C城读书,一切都很无聊。

宿舍阳台的一侧正对着马路,马路对面是一个大超市,同时有电话亭、手表行、文具店、水果铺。晚上有无证小贩卖发卡项链毛公仔,也有办假证件的,也有卖二手自行车的。

过了一个月,我抽了六包烟,其实我可以控制我自己。大学女生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要过得优雅洁白;要懂得说谢谢、对不起、不客气;要发奋用功,要学有所成。

可是我不是那种人,我非常不擅长这些,我只对音乐和文学感兴趣。我相信生命是我自己的,我应该按照我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就算那是另外一些人看到会痛心疾首的生活。

我在超市里买了三条烟,扔在床头,家人给的钱没有买烟这一笔开销,所以要把烟先买了。等到学费书费交不出,再打电话回家要,他们不可能不给。

我對烟没有什么要求,只要烟丝淡黄细致的我都能接受。超市里的烟质量可以保证,外面的假的太多。

抽着烟我有种贪婪。某一种东西不需要大脑来回忆,完全靠鼻子。当我嗅到中华的味道时,我就会想起那个梅雨季节的小巷、那个雨衣里的臂弯、电光石火的一瞬间压在我脸上的鼻息。我已经记不起那个男孩的脸,但是我记得他身上的香烟味。他和我是多么的类似。

我在阳台上晒太阳,这时候已经是深秋,我带着墨镜光着脚,把腿搁在阳台的栏杆上。房间里的女孩子都去约会了,这清静真难得。我都不知道该干点什么好,看了一会儿茨威格,然后开始发呆,也许这种天气最适合做的就是发呆。

忽然我看见对面公用电话旁边有个人。隔着一条街我看不清楚这个人的脸,不过,从他抽烟的姿势判断这个人我认识。是他!很快他的电话打完了,然后双手插在裤袋里就走了。

我冲下楼去,跑到对面的马路上,这时人已不见。我飞跑到电话亭,还好还没有人来打第二个电话,我按下了重播键。

他打电话给谁呢,也许电话另一端的人可以告诉我他在哪里。

电话通了,一个女人在咆哮:你怎么回事啊你?你不是挺有决心的吗?告诉你,你给我滚远点!

我是打这个电话的男人的朋友,你可以告诉我他的联系方式吗?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变得平静。

切,真奇了,这世界上居然还有人要找他?好,他在学院路那儿卖毛片,被城管追得到处乱窜,你去找他吧。

晚上的时候我有点失眠,想起一句话:君本寂寞谁须记,我是相思自断肠。

够矫情的,我自己也笑了。

我时常留意着马路对面,留意那些蹲在地上卖毛片的人,他们的特征不难找:式样不同的旅行袋,一律贼头贼脑的表情,警惕性尤其高。

从那些贼头贼脑的人当中我寻找着他。不过我真笨,长长的学院路我怎么可能就守株逮着了兔呢?不过幸运的是,第三天的下午我看到一个穿花衣服的青年人,这人蹲在地上卖毛片,对面那个托儿看上去似乎就是他。

我冲下楼去,刚刚过了马路城管的人就来了。一时间风起云涌,三秒钟马路上可疑的人们全都作鸟兽散。在混乱中谁也没看清谁,我低着头往回走,叹口气。

可是在过马路时,一个人回过头来。柳眉眉!你不是柳眉眉吗?他跑到我身边惊喜地大叫。我们在学校外面的小店里吃面条,他大口大口地吃,看着让人心酸。我把我碗里的给他,他依然吃光。

他黑了,瘦了,头发也长长了,不过长头发更适合他。搭配他终年不变的杂牌牛仔裤,一辈子拖在外面的大衬衫,双手晃荡无比无聊简直就要变成废人。而我爱上这种气质,这种可以说是非常凄楚的气质。

我其实同他没什么区别,我们是一类人,我是真真正正地喜欢他。

我让他每天晚上五点来找我,我可以请他吃面条,他说过学院这儿的面条最好吃。

他有时候很晚,那是他有地方吃饭了。不过晚了他也依然在楼下喊我。我下楼,站在他对面咯咯笑:九点了你还来干嘛?看看你啊。他无聊地晃晃脑袋。他在路灯底下踢着石子,双手插在裤袋里;或者摇着一双长胳膊。路灯映着他一条寂寞的影子,寂寞得快要布满青苔。我真想跑上前去吻他,吻他的脖颈、他的下巴、他的嘴唇、他的眼睛。

我爱上了这个人,要多爱有多爱。

有一天,在饭桌上他送我一面镜子。非常漂亮的古董铜镜,一个巴掌大,有个把手,背面的图案是西厢人物,这东西显然价格不菲。

说,怎么来的?我正色道,并不接他手中的镜子。

唉,我批发服装去到东北卖,全卖了,挣了一万多呐,你不信我?哎呀你怎么不信呢?这镜子是回来时在文化市场买的,不贵,讲价才九十,你收下吧,你请我吃那么多次饭了。

我看着他,他额头上的青筋又暴出,我想吻他的额头。

我接过镜子照照,镜子映出我的脸,这张脸如此年轻,这张脸也算美丽。我抬起头,看着他,很平静地说:我们在一起吧。

他呆了一下,傻了,老半天他的眼睛都没转动。然后他喝了口啤酒,笑了,说:柳眉眉我不是不喜欢你,不过你得念书啊而且我有女朋友啊。

你和她早就分手了,就算没分手你们也根本不适合。她不喜欢你,你也不爱她,你爱我!

不不不,柳眉眉我不爱你。

你真的不爱我?我拿眼睛逼他,他低下头,不看我。

我把铜镜子摔在地上,大步走了,然后我又退回来,朝他后背上狠狠打了一拳。我知道对这个男人我只能用这种暴力的方法,我得逼着他把他的爱情交给我。

这人并没有跟上来。

三天后,有人在楼下喊我,我下楼去。 我看到两个人,他,和他身边的女人。从两人站着的姿势来看,这显然是他的女朋友。

她先向我打招呼,这声音我听过,这声音一度在电话里咆哮,那么凶狠那么刁蛮。这声音的主人我一点好感也没有——谁面对情敌会有好感?

她显然并不知道我和他的关系,她当我没什么了不起,她对她自己很有自信。如果大家都认为他就是C城街头晃荡的小痞子的话,那么她的气质正好配任何这样的小痞子。

不过他并不同于一般的小痞子,她判斷失误,她很自在,觉得我是个小玩意,没有侵略感也没有威胁性。她说请我喝酒, 我和他们一起喝酒,我镇静地听他们讲话,不发一言。最后我对她说:他爱的人不是你,请你离开他。”

她笑了,声音很大,大家都看着她。她说:你问问他自己,你问问他要谁?

我爱我女朋友。他说,手搁在那女人的肩膀上,那女人笑了,他的大眼珠子完全倒塌,没有表情。

真的?

我再说一次,我爱我女朋友!

我站了起来,我高高地抬起头,我并不知道那一刻有没有眼泪流出我的眼睛。我只听到我说:我走了,你们这两只猪!

毕业的时候我在同学的留言簿上签下的地址是:C城角落。我真的不知道C城有什么好,不过我还是坚持留在了这里。也许这儿工作好找,而且也混熟了。要是按我爸妈的意思回家去,我没准儿都会不习惯。

其间也认识了一些人,和一些人约会过但是没有喜欢上。有人喜欢我也没追到,三年过得漫长又寂寥,养了一只猫。

三年后,我没想到我会在一个古玩市场上再次遇到他,当时我们都在一面古董铜镜前站定。也许那一刹那,我们都觉得那面镜子似曾相识,所以在我们共同抓住那面镜子时我们都呆住了。

然后我们在众目睽睽之下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不顾那些老头老太太们的惊诧眼光。我们接吻,我们把保存了三年的心掏出来,交换给对方。他说:你骂得对,我真是猪,我真傻。柳眉眉,这几年我一直在想你。

他送我回去,在门口我问他:你现在可以爱我吗?那晚他没有走,他留在我家里。

几年不见,他开了一家古玩店,店子越做越大,有了分店。 他买了漂亮的房子,我们搬进去。不过,令人难受的是,现在的他不同于以前的他了。

现在的他不再把衬衫拖在裤子外面,不再穿牛仔裤、不再抽中华、不再吃面条。他总是很忙很忙,东扑西扑,生活要求快速精致准确。他陪我的时间越来越少,他对我说我爱你的次数却越来越多。

他显然心不在焉,他的心全在他的店上,连一分时间都不再分给我。

我们的路渐渐走成两条,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我们成了不同的人。他有时会建议我给他做财务,你做我放心啊,他说。我淡淡地摇摇头,把英文书翻过一页,我不。

他走过来,把书合上,看着我,很气。他凭什么气?我又不是他的物品。我爱你,他说,我不想看你过得这样颓废,柳眉眉。

几时他开始来劝我了?我把书合上把电脑的屏幕关上:我没觉得我颓废,再说,谁说颓废就不可以?你以前也很颓废。

你这样子令我很失望。

我抓起衣服走到外面去,晚上回来,他已经不在家里。桌上有一张纸条:晚饭到外面吃,吃好一点,零钱在抽屉里,今天的事对不起,我爱你。

有些女人,一生里如果有这样的一张纸条可能已经落泪满足了。然而我要的不是一张纸条,我要的是他这个人,从前洁净顽皮的少年,从前同我一起在雨

檐下抽烟的少年,我失去他了吗?

我继续翻译那本英文书,词语忽然变得生涩极了。

如果我失去他,那是谁抢走了他?是这风刀霜剑一样锋利的生活?还是铁马冰河一样严酷的时间?是谁把一个纯良的少年变成了一个唯利是图的成年人? 我怎么才能把他要回来?

我离开了C城,离开了他。这是迟早的事情,我没觉得很为难。 期间,我并没有和他失去联系,我们彼此留有电话号码,他时常打给我。

一开始是想劝我回去,后来也就渐渐不再重复做无谓的挣扎了。再后来,电话也不再打了,我想我们的故事,至此已经完结。 不过如果有人来问我:你一生里爱过的男人是谁?我想我会说出他的名字。

我们曾经因为找不到彼此而分开过,也曾经因为刻意制造的误会而分开过,但现在是因为不再了解而分开。 但是我真的爱他,想起他,心间就会涌现如浮云掠过的温柔,如山脉屹立的恒定,如秋叶飘摇的静美。

我手中的信笺发自一个月前,信封已经皱旧,邮票也剥落了。不过这次,发信人终于对我说:请放心,我真的,会忘记你。

(责任编辑:花掩月xuxi2266@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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