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需求侧管理投入补偿机制探讨
2013-09-13徐哲梅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版 2013年8期
摘要:科学合理的侧管理措施不但能够降低电力运行成本,而且还能体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良好效益。为解决当前国内电力需求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应用无对比分析法对DSM项目进行效益分析。文章按照经济学中相关补偿原理,坚持局部受益对口补偿以及社会受益政府补偿的原则,对电力需求侧管理投入补偿机制进行探讨。
关键词: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投入;补偿机制;DSM项目
中图分类号:F4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23-0115-02
根据福利经济学内容,经济活动的外部性指的是某种经济力量带给其他经济力量的“非市场性”非附带影响,从而导致资源配置不当的问题,可以采取制定产权制度、税收条款以及条例规则等规章对外部问题进行处理。就电力需求侧管理而言,电力企业通过不断努力,来开发电力资源、确保较小成本供电、力求达到最低停电损失的目的,这种行为正是典型的外部活动经济行为,应该获取受益方的经济补偿。因此,需要坚持并贯彻“贡献者收益、受益者补偿”和电力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功能、作用、对象等方面的差异,实施多层次、多渠道补偿方式,建设自我补偿、对口补偿以及政府补偿的多层次补偿体系。
1 电力需求侧管理投入补偿的主客体
这种问题主要表现在执行侧管理的过程中收益方(补偿主体)和受损方(补偿客体)的鉴别方面。确定了主客体,也就确定了补偿资金的来源和流动方向。按照有关DSM效益分布结果,由于经济活动外部受益方组成的不同,因此所要补偿的主客体也呈现出不同的特性,应该区别开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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