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新歌——记山东省德州市质监系统“十佳执法标兵”刘昆仑
2013-09-13施京京
中国质量监管 2013年9期
关键词:企业
■文/史 蕊 本刊记者 施京京
他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却有着对质监事业执着的追求;他没有耀眼夺目的光环,却深得身边同事的钦佩。从1997年迈出校园起,刘昆仑进入平原质监局这个大家庭已有16年,他一路踏实勤奋地走来,用实际行动和火热真情,谱写了一曲悠扬嘹亮的青春之歌。
/.以真情换真心./
2002年,刘昆仑开始从事稽查工作,对于23岁的他来说,一条充满挑战的探索之路也由此展开。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只有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良好的政治理论修养,才能更好地执好法、服好务,刘昆仑深知这一点,求知的火种化为学习的热情,令他认真学习关于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探索办案经验,并注重将学到的知识熟练地运用到执法办案过程中,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业精于勤,2003年,刘昆仑代表德州市局参加了山东省局组织的全省质监系统产品真假鉴别才艺展示,一举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在实践中,刘昆仑遇到问题喜欢积极思考,在与相对人的交流中,他体会到行政执法工作直接关系到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必须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为此,他悉心研究行政相对人的心理,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最大限度地取得相对人对质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刘昆仑有个习惯——在对某一类案件进行查处前,总是先对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做到心中有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不是单纯地运用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而是先从维护企业利益的角度出发,帮助企业解决有关难题,再和相对人讲明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后果及法律法规的作用,这样相对人便很自然地接受处罚,放弃开始的敌对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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