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闻审查制度的“松绑性”改革
2013-09-10王佳慧
改革与开放 2013年14期
关键词:改革
王佳慧
摘要:新闻媒体是当今社会信息传播最有效的载体,也是公众与政府沟通的有效桥梁。在我国,政府新闻审查机关在新闻审查环节上存在相对过度干预的现象,使得公众对新闻的知情权得不到相应保障。这种现象在引发我们去思考如何平衡政府对新闻干预的适度性的同时,也对政府在新闻审查制度上进行“松绑性”的改革提出要求了。
关键词:政府;新闻审查;制度完善;知情权;“松绑性”;改革
据《缅甸时报》报道,缅甸政府已经在逐步放宽新闻审查管制,并在2012年内通过了有关传媒法案。该部门负责人丁瑞说:“审查制度始于1964年8月6日,经过48年零2周后结束。”缅甸这一举措不仅是该国迄今为止向着言论自由迈进的最引人注目的动作之一,同时也引发了我国政府及相关学者对新闻审查相关问题的思考。
一、我国必须实施新闻审查制度的原因
纵观世界,新闻审查制度对国家统治的稳定起到过积极的作用的。我国一些专家学者针对西方政府“新闻自由”而提出的所谓“取消新闻审查制度”的说辞可以说是不科学的。因为在西方国家,只能说当地政府对新闻审查的干预在逐步减少,这是执政者不断完善本国新闻审查制度的一种表现形式,但绝不是说西方实行的“新闻自由”就是绝对的,因为只有受到合理限制的新闻自由才是合法、可信且正当的自由。
同时,针对我国现有国情,新闻审查制度的实施是十分必须且必要的。一方面,新闻审查制度的存在避免了新闻媒体不顾国家安全和利益,为了迎合人们的“猎奇”心理,片面追求“轰动”效应,擅自或抢先发表涉及国家秘密的消息、文章、报道,造成泄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