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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网络反腐

2013-09-04

西部大开发 2013年3期
关键词:正当性民意社会化

如何看待网络反腐

巩富文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网络社会正逐渐影响着每一个人的生活,它甚至已经或还将继续改变中国的政治生态。它的基本表现是以网络为监督工具,对基层政府官员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这也构成了反腐的社会化倾向,即政治生态的社会化。

当网络成为一种全民所有的反腐利器时,如何解决网络本身的信息不可逆性和以网络为主要举报工具的非正当性问题,成为当前亟须解决的一个课题。

网络举报的非正当性是基于它并不是法律法规所承认和认可的一种正规、合理的途径,它更多地带有一种民间监督的色彩。因此,如何避免网络举报的非正当性和不可逆性成为网络反腐的一个障碍。

不可逆性,主要是指在网络反腐中,网民发布的信息,由于网络传播的高效性、广泛性、及时性等特点,难免会有误伤的现象发生。网络作为反腐双刃剑,这种不可逆性,加上发布信息的即时性,没有时间和条件进行核实,所以往往导致他者利益或名誉受损。

非正当性,是网络反腐另一个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国家法律法规还未对网络反腐进行法律认定,这是学界和社会现在所担心的一个制度性隐患。这种非正当性恰好折射出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感,其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国家的社会控制和动员能力的下降。

从网络反腐的现象中可以看到,通过网络反腐,是以引起网民关注和讨论,从而以“围观改变中国”的姿态来驱使民意的力量,督促相关部门查办被举报者及其腐败事迹。这就构成了一个反思:为何举报者不通过正当的途径来反腐?解决网络反腐非正当性问题的关键是,网络信息发布者在网络社区的言论自由权是否能够同样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如果得到保护,那么网络反腐将会是继动员反腐、民主反腐、制度反腐、权力反腐之后的又一个有力的反腐工具。不可回避的问题是,网络反腐恰好又是政治生态社会化的一个重要的趋势和事实,它更是一种大众审判的反腐方式。

王天琦 江苏省宿迁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

当前处在转型期,存在阶层固化和社会撕裂的危险。多元化的社会必然导致利益多元化,诉求多元化,但长期以来,民意并没有相应的表达渠道,民意被阻滞、被扭曲、甚至“被代表”。直到网络的出现,才给了民意表达的渠道和平台,使得社会监督成为现实可能。

在网络上,人人都是麦克风、个个都是通讯社,使得公共领域透明化、个人领域社会化,甚至使隐私领域公众化。掌握公权力的领导干部一不小心就会成为网络焦点,处于聚光灯下,一不小心就会被网民“围观”和“吐槽”。公众监督领导干部尺度的大与小、范围和程度,不以被监督者的喜好为转移。

因此,我们不能选择性的接受监督、排斥监督,要让接受监督成为一种习惯。领导干部更要与时俱进,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学会在监督中工作、在监督中生活、在监督中成长。

一要习惯于主动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透明是最好的反腐药。随着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网络已经开始倒逼信息公开。如果我们还是固守惯性思维,进行恩赐性、选择性公开,必定会受到口诛笔伐,不仅可能影响自身发展,还会损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要明白,谣言止于公开,满意源于公开,监督基于公开。

二要习惯于接受批评。网络上,“吐口水”和肆意谩骂等不理智行为时常出现,这些其实也很正常。身为领导干部,必须有容人容事的雅量,即便心头辛酸苦楚心态也要平和如水,不能让情绪波动影响工作,这是领导干部的修养和能力。容许空气中存在不和谐的声音,不是软弱的表现,而是力量的象征。领导干部要学会道歉、要学会说话、要择善而从。

三要习惯于谨言慎行。要认识到网络监督的巨大能量,纠正以往的“惯性思维”,要经得起社会的拷问、舆论的压力。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的人。

四要习惯于心存敬畏。敬畏之心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内在约束。要敬畏民意,以民为本;要慎待权力,学会分权、自我限权;要不慕金钱,不要对金钱产生过分的欲望,就如李克强总理所言,“自古有所谓‘为官发财,应当两道’。既然担任了公职,为公众服务,就要断掉发财的念想。”

五要习惯于借力作为。监督对领导干部的约束和保护是显而易见的,但监督的功能并不仅仅局限于此。要辩证地看待监督,学会科学地运用监督。要通过监督集中智慧、通过监督凝聚力量、通过监督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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