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如何防止“官爹”走后门
2013-08-21焦东雨
读天下 2013年6期
焦东雨
“最关键是要有一个公平竞争的规则,尽管实际上起跑线并不一样,但至少要保证终点是一样的,你不能直接宣布‘我儿子就是冠军。爹能决定起点,但决定不了终点。”
提到吏治问题,国人总习惯性地把目光投向美国,希望能够“洋为中用”。在防止“官爹”开后门问题上,美国也有方法可供借鉴。
管好“利益冲突”
美国规定,公职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对其本人经济利益有直接影响或有可预见影响的政府事务,而且受此规定限制的还包括他们的配偶和未威年子女等人。
美国国会制定的包含防止利益冲突内容的《政府道德法》最为知名。根据该法,美国在行政系统内部设立了附属于人事管理局的政府道德办公室。该办公室的主要任务就是防止政府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以及在发生利益冲突时对之进行处理。
除了最为著名的《政府道德法》外,“各政府部门,各州有关部门都制定有防利益冲突的相关规定,有的就叫做‘防利益冲突法,但那与由立法系统通过的法不是一回事,是各单位根据业务领域,制定的各自不同的划分利益冲突的规章制度,并非立法意义上的法”,美国洛杉矶加利福尼亚州州立大学政治学教授、行政领导研究中心主任马国泉解释。
民选的威力
“在涉及国家资源分配,尤其是公权力分配时,美国强调形式上的平等,即无论出身如何,都必须平等竞争,获得选票……最关键是要有一个公平竞争的规则,尽管实际上起跑线并不一样,但至少要保证终点是一样的,你不能直接宣布‘我儿子就是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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