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学音乐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
2013-08-21许雪芬
新课程学习·中 2013年6期
许雪芬
在小学音乐教学实践中,教师要从学习的实际出发,以科学、合理、有效的教学方式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确立学生的实践主体地位,从而不断培养学生敢于创新的意识、勤于创新的思维和善于创新的能力。笔者就以陶行知先生的“六个解放”中的几个解放来谈谈如何在音乐课中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一、解放学生的脑,让学生去想
以往的课堂教学中“老师问,学生答”,看上去气氛热烈,好像学生都在参与,其实这种参与是学生在教师的思维圈中顺着教师的思路走。长期以来,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无需动脑,必定形成学生缺乏独立思考的习惯和能力,阻碍了学生的思维发展,更削弱了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在课堂上成为学习的主体,主动参与,这才是创新教育下的学生观的真谛所在。
教师在教学中应创建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和学习氛围,解放学生的脑,充分地调动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鼓励他们自己创作音乐片断、创编打击乐伴奏型、创编舞蹈动作等,用探索、发现的教学方式提高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激励学生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学习创作中去。如,在演唱歌曲《赛船》的过程中,教师先提问:“用什么方式能使歌曲更具有赛船的意味呢?”学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有的学生提出,可以一半学生唱歌,另一半学生当拉拉队,并且带韵律地“嘿哟嘿哟”喊加油。学生很兴奋,个个跃跃欲试,于是教师将学生分成两组,一齐来感受这种表现形式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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