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管理伦理失范表现、成因及治理对策
2013-08-15陈鸿伟
福建开放大学学报 2013年6期
关键词:管理
陈鸿伟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漳州分校,福建 漳州,363000)
当前我国正处在构建和谐社会、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公共管理伦理建设既是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文化繁荣、民族进步的重要途径。因此探讨公共管理伦理失范的成因,并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防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公共管理伦理失范的表现
(一)公共责任漠视及官僚化
公共责任是公共管理者在运用公共权力谋求公共利益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职责,从广义上可以理解为公共利益责任的履行,狭义上则是指履行失败后所要承担的责任。[1]公共责任漠视主要表现在公共管理者对自身权力委托者权益的漠视,权力运作不以人民的权益为依据,对自身应当履行的公共职责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权力的滥用及乱用。公共责任的漠视导致政府内部官僚化倾向严重,思想僵化、办事低效,公共组织在日常管理中首要考虑的是组织内部的等级,以及组织外部的权威,这些直接导致组织力量内耗及公共利益的损失,也使得行政系统中的群体缺乏明确的正义目标,在不同的价值或善恶冲突之间难于做出正确的抉择。
(二)片面追求效率的功利主义倾向
功利主义,即效益主义,是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提倡追求“最大幸福”,认为实用即至善的理论,相信决定行为适当与否的标准在于其结果的实用程度。[2]不同于一般的伦理学说,功利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而是将效用与人的快乐和幸福等同,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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