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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的怪诞书写——李约热论

2013-08-15商彰超

贺州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李壮青牛暴力

商彰超

(广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广西作家李约热的首部长篇小说《欺男》由《作家》杂志2012年第6期刊出,让人眼前一亮。该小说用诙谐滑稽的笔调再现了“文化大革命”的残渣余孽继续危害一方的恐怖,让人读后胆战心惊。

从《欺男》入手,反观李约热之前的中短篇小说,发现李约热有一个寻找“自己的园地”的隐约轨迹。从《永顺牌拖拉机》(2003年)到《戈达尔活在我们中间》(2004年),在这一年中,李约热应该是在试图发现自己到底更适合写什么。2004年之后,我们是否注意到李约热把尖锐的目光投向了他的“乡镇世界”,至死不渝。《青牛》、《李壮回家》、《巡逻记》、《涂满油漆的村庄》、《欺男》等为我们展现了一群生活在底层乡镇人物的生命形态。他们在贫穷中寻找希望,在痛苦中分享艰难。李约热感情饱满、爱恨交织地去书写那破败的乡镇、无家可归的小人物,从字里行间透出一股知识分子的拷问批判意识。

一、怪诞现实主义和书写贫困

读李约热的小说给人最大的疑问就是:如果你用经典现实主义的规律来理解李约热的小说,在阅读上会给读者造成逻辑混乱、胡编乱造的感觉。这样的阅读感受可能对李约热写作小说的真诚度有所质疑。比如他的小说《涂满油漆的村庄》,小说写韦虎一家、甚至全村听到韦虎要来拍电影的消息时,用了大量的篇幅写他们村人的愚昧落后,一个个来韦虎的照片前诉说。李约热把拍电影神化了,把导演韦虎也神化了。小说写韦虎父亲听到韦虎要回来拍电影的消息后这样描写:“爸说,我十年没有见到韦虎,难道不应该为他砍掉五棵大树吗?”[1]57这种思维快跟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差不多,但那祥林嫂问人死后有没有灵魂这件事还是有逻辑的,可是韦虎爸做事的逻辑完全混乱。即便小说后边补充说明道:“我爸的这个想法源于一部叫《鸡毛信》的电影,这辈子他只看过一部电影,那就是《鸡毛信》:山顶的大树轰然倒下,村里就来人了”[1]57。我理解作者是想表达父亲对儿子的爱,一种痴痴的付出。但是“砍树”和“儿子就能回家”是个正常人都不会把这两者联系在一起,这情节的逻辑完全是小说家臆想出来的。如果按照恩格斯对经典现实主义的定义,会发现李约热小说中的许多细节都不真实。

但我想李约热的小说显然不能归属于经典现实主义小说这一类。

在陈思和的论文《从巴赫金的民间理论看 <兄弟 >的民间叙事》中提到了另一种形态的现实主义。巴赫金区分了两种不同形态的现实主义:一种是主流现实主义;另一种是怪诞现实主义。李约热小说不符合正常生活逻辑的小说叙述方式,应该归属于怪诞现实主义。怪诞现实主义的核心一定在其“怪诞”这种风格上边,我们抓住李约热小说中的种种怪诞情节就抓住了李约热小说的灵魂。

小说《青牛》中结尾这句“我不是一个好人”真的让人莫名其妙。“我”本来是按照国家规定把惯犯蓝月娇给结扎了,应该是个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公务员。但到最后我却“不是一个好人”。真的很让人不解?

笔者认为既然小说的名字叫“青牛”,那解答上述难题,这只青牛恐怕就是关键所在。我们发现青牛在小说中出现的很晚,主要是因为那几个比较油滑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让我一个人去抓蓝月娇,这才引出了青牛。从我和他们之间的对比中,可以看出初来乍到的我还是怀揣知识分子的公正理想的。你蓝月娇超生我就必须把你按政策来办。我也的确天真的以公务员自居,牵走了那头青牛。按照小说的逻辑:“我要将蓝月娇家的牛牵走,只要我把她家的牛牵走,到时就不是我找她,而是她找我了”[1]165。小说也的确按照这个逻辑来叙述的。当我把牛刚牵到乡里来,蓝月娇跟着就出现了。这里边有个因果规律:就是蓝月娇离不开她家里的这头青牛。如果青牛没了,那她整个一家人都生活不下去了。因为她家穷,所以她宁愿让人结扎,也不愿失去这只青牛。而为了躲避结扎小说前半部大费周章地写了蓝月娇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之间的斗智斗勇,我想前边这些描写其实就是为了烘托出青牛在蓝月娇一家人生活中的重要性。可是当蓝月娇冒着被结扎(确实被结扎了)的危险要回了青牛之后呢:“几天后,在菜市场,我看见蓝月娇的老公在卖牛肉,肉很少,一看就知道是那头青牛”[1]168。青牛还是被杀了,死了。对蓝月娇一家来说这么重要的青牛就这样轻易病死,真是灭顶之灾。蓝月娇牺牲了那么多,换回来的青牛几天后就被杀了。小说以《青牛》为名就是想昭示青牛如果活着蓝月娇一家还有活路,可是青牛死了,蓝月娇一家后来的结局可想而知。“我不是一个好人”这句话不是说明蓝月娇被我用牵走青牛这种卑鄙手段强行计划生育而“不是好人”,而是因为青牛死在我和蓝月娇一家发生冲突的那件事之后。尤其是像我这样有知识分子道义的青年更可能认为是我害了蓝月娇一家,会把责任揽在自己的身上。青牛死后蓝月娇一家人的命运肯定悲惨收场。我就是害蓝月娇一家的罪魁祸首。因此小说结尾才冒出了那句“我不是一个好人”的自责。

《巡逻记》中开头描写我这个对诗歌热爱的人,竟异想天开地要用诗歌来敲开公安局的大门。没想到后来我真的进了公安局,成为了一名巡逻员。这种荒诞现实主义始终贯穿在李约热的小说之中。小说有一段荒诞的描写,很让人吃惊:“我刚到那里就看见覃亮一个巴掌将他爸覃壮飞搧翻在地,啪的一声,惊飞了榕树上的几只麻雀”[1]179。儿子打老子这样天理不容的事发生在宜江。李约热喜欢用这些触目惊心的细节表现乡镇世界传统道德的土崩瓦解。他一层层为我们打开覃亮这个“弑父”孩子的内心世界。

覃亮是《巡逻记》的主人公。他之所以打父亲,和他年少的经历有关。小说很直白的交代过年少时的覃亮:

八岁的覃亮在一张麻将桌前,等待他的晚餐,房间里浓浓的烟雾熏得他呼吸困难,那些人搓了一圈又一圈,忘了这个给他们买烟送水换零钱的正饥饿的小孩……但是由于这个覃亮没人管,所以饥饿就像他身上的破衣服一样,经常穿在他身上[1]185。

饥饿的经历使童年的覃亮生活上很是悲惨。为了生活,他混迹于赌桌之间,渐而成为了一名技术高超的赌徒。而他之所以打他父亲是因为小时候父亲抛弃了他。刨根问底,覃亮的父亲为什么要抛弃他,是因为去“寻宝”。我要问如果覃亮家是一个钟鸣鼎食之家,他的父亲还用去寻宝吗?因此一切的根源还是贫穷,《巡逻记》其实是一篇书写贫穷的小说,从这里看《青牛》其实也是在书写贫困。

无论是小说《青牛》还是《巡逻记》都表现出李约热对乡镇世界破败的担忧,以及破败之后人的何去何从。李约热表达的这种乡镇的败落不是人伦道德的凋零,当然这方面他也有涉及,但他思考最深的还是经济衰退导致的贫困。他写乡镇一层的人大多温饱都没解决,于是这些人铤而走险,混迹于法律红线之外来寻找一丝生存的希望。这也就是为什么李约热小说中最爱描写两类人物:一类是行走在法律边缘的人,像小偷、赌徒之类的,如覃亮(《巡逻记》)、马进(《欺男》)、刘响(《永顺牌拖拉机》)、蓝月娇(《青牛》);另一类是法制人员,当这些小偷、赌徒出现的时候,相应的法制人员也会随之出现。警察是李约热小说最爱描写的对象,如杜光强(《永顺牌拖拉机》)、我(《巡逻记》)、黄少烈(《欺男》)、老关(《这个夜晚野兽出没》)等等。这一正一邪时时出现在李约热的小说中,其实他是为了表达一种贫困,一个地方越穷,这个地方的治安越差,这也是李约热为什么反复书写这些小偷的不同命运,他是用另一种方式来书写贫困。

二、对于贫困根源的反思和对城市批判

在李约热的创作谱系中还有另一类小说迥异于上述“乡镇世界”的开掘。他也写乡镇,但在里边注入了对城市的思考。他的《戈达尔活在我们之间》、《李壮回家》和《涂满油漆的村庄》都关注城乡之间的关系,以及在这种关系中走动人的精神变化。

其实李约热最关注的是一种二元对立的落差:贫与富、庸俗与精英、百姓与官员、县城与都市等等,以及在这种落差中人精神的蜕变。这点在小说《李壮回家》中有着最明显的体现。《李壮回家》最能传递出这种落差变更中人的异化,以及精神被挤压后变成的荒芜状态。小说写到两次的人地变动:一次是李壮谎说自己的文章被北京专家看中,要到北京学习;另一次是李壮的家乡千张镇要生态移民到广州。千张镇与北京/广州这样的大都市对比就可以更深层次地窥探出这种巨大的落差给人带来的异化。我要说的是这篇小说的写作技巧很是高妙。小说是以“我”(李壮的弟弟)为视角来叙述全书的。小说前边“我”对读者叙述的李壮是一个富贵不淫、威武不屈的“大丈夫”。小说这样写到:“去年镇长杨家强想招他为上门女婿,爹和我都认为是一门好亲事,都想等着沾光,可是这个糊涂蛋就是不愿意,一心恋着那个远在南昌的女同学”[1]37。未出走之前的李壮是一个不畏权(钱)势的高洁青年,对于美好的爱情充满无限憧憬。当他拒绝镇长有狐臭并且“不洁”的女儿时,遭到了报复。“之后我的弟弟李壮就从一个镇小学教师变成了村小教师”[1]37。从这点可以看出像李壮这样怀抱人文情怀的热血青年在乡镇已经无处安身了,那他到达城市又是怎样呢?当李壮离开故里,去那个大都市北京学习的时候,故乡的一切因生态移民的需要被废弃,而这个时候李壮恰恰在外地。作为叙述者弟弟无法洞悉李壮这段时间的所思所想。作者也用了一个迷魂阵——千篇一律的对北京风物描摹的家信——来遮蔽了李壮在外地的所作所为。我想这是作者难以甚至不愿述说的惨痛经历。李壮此时此刻和作者李约热纠缠在一起,撕心裂肺的伤痛都化作小说结尾处李壮那疯狂的呼喊:“杨美,我爱你!杨美,我爱你啊!”[1]49我们不要忘了李约热曾经和自己小说的主人公一样只身在北京闯荡,在他的创作谈《城乡结合部》中我们可以体悟到他当时的辛酸。他在创作谈中曾这样写道:“在北京,我起初在一家出版社工作。出版社在东四,我每天踩着自行车从东八里庄出发……”[2]23。在北京的摸爬滚打让李约热深深地体会到一个“外省人”的艰辛,李壮在结尾处的落魄应该代表了在北京那段时间李约热内心失落感受的外化。

从《李壮回家》结尾的巨变我们反观之前小说比较油滑地叙事“说到童男子,我的弟弟李壮真的是一个童男子”[1]36这句话,就能看到其很深刻的意义。一个童男子在出走一段时间后竟然爱上了一个和十二个男人睡过觉的镇长女儿。是什么让曾经决绝的李壮妥协了呢?让他连男人的最起码自尊都不要了呢?我想答案就是小说结尾对李壮的描写:“他的头发很长,衣服脏得不得了,那个旅行袋裂了一个口子,里面的东西差不多要掉下来啦”[1]49。是北京那个“索多玛”式的都市让李壮变成了乞丐,变得更世俗、功利。千张镇的生态移民说白了是城市化造成的污染,使这个地方的人无法继续生存下去,才移民的。小说中“银鱼”的逐渐消失就是最有力的隐喻。最后李壮回到的家园已经变成了废墟。我想作者设置的那个迷魂阵就是想让读者用寓言的方式看到李壮和故乡之间的关系。本来一个生气盎然的千张镇变得空空如也,而千张镇哺育的一个有血有肉的青年李壮在北京的短暂经历就让他变成了行尸走肉。李约热就是直白地在批判当代人精神家园和实实在在的故乡正一点一滴地被剥夺。这个被剥夺的直接原因就是城市化,就是工业化。

对于城市的批判,在他的另一篇小说《戈达尔活在我们中间》有更深刻的反思,小说写到北京/广州这样的大都市中人之“死”。从看似简单的家庭婚姻失败折射了大都市人生活的无聊和乏味。小说最精彩的一段是写千禧夜那晚我(李晓)和苗红要拍一些面孔,可是在广州火车站没有一个人在他们镜头前停留,最后我们很失败的找来熟人宫旗和他的女朋友完成了拍摄。这是我失败的开始,其实小说从一开始已经预示了我和苗红之间干一些事很是失败,直到阿灿的出现,让我真正认识到我和苗红之间的精神鸿沟。其实我和阿灿代表了一个男人物质与精神、灵与肉之间的不同面貌。阿灿在追求他的电影梦想的确是形而上的:“他回国后没有找工作,而是天南海北地为自己的电影奔波,直到现在也没有什么结果”[1]13。可是这种执着到最后也没有善终,阿灿的结局是死亡。阿灿之死其实预示了在大都市对于精神追求是无意义的。大都市是只讲究金钱、利益、效果和实际的。在李约热的《城乡结合部》中曾谈到他工作的电视台:“后来我到电视台工作,那里又是另一番景象了,那里的人每天都在为安全播出焦头烂额,闲下来的时候,他们就谈‘牌子’,服装的牌子,汽车的牌子 ……”[2]23。从这里,可以看出大城市人的精神状态。

李约热从对贫富差距之间的批判到对城乡二元之间的反思,他直面改革开放30年中国的变化。但他更关注在中国日新月异的巨大变化中,那些因变化而导致的一些在精神和物质上荒芜的底层乡镇小人物。

三、对于《欺男》的细读和诠释

李约热的最新长篇小说《欺男》看似写改革开放之初的事,其实是在书写“文革”。

小说《欺男》的名字刚开始让人莫名其妙,直到笔者看到俗语“欺男霸女”出现的时候,我才明白“欺男”的真正含义。欺男霸女在传统意义上讲指的是恶霸酷吏对百姓的不义行径。这里边透漏出一种不平等的凌弱姿态。我想小说应该是在控诉这种不公与不义的丑恶行径,希望人们看到在看似简单的家长里短中却孕育着历史遗迹的恶行。

小说的主线是写警察黄少烈和农民马万良两家之间的矛盾纠葛。细读小说我们发现黄少烈和马万良之间的仇恨是在“文革”期间结下的。因为黄少烈曾经狠狠打过马万良他爸一个耳光,这样使马万良每次见到他都要在地上吐一口痰来解恨。黄少烈却因为这件小事滥用职权。他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公安,但在中国这个环境下老百姓已经把公安看成了权利巨大的官员。而且尽管黄少烈在野马镇并没有尽到公安职责,但他本人还把自己这个公安看的高人一等。小说这样写黄少烈的内心活动:

如果自己还是一个生产队的工分员,可能也就算了,随便他怎么吐,不去理睬他就是了,但是现在自己是个公安,连一个朝自己吐口水的人都整治不了,还怎么去收拾犯罪分子[3]10。

马万良向其吐口水的确有失公德,但也没严重到犯法的地步。即使犯法了,现在已经是“新时期”了,也该由法律的程序来对其进行制裁。可是就因为吐痰这件小事黄少烈是怎样处理他的:

“反了你了”。黄少烈的二十响就被他从腰间拔了出来,没等马万良反应过来,他的枪柄就砸在马万良的头上[3]10。

黄少烈的这种暴力行径完全就是“文革”作风。李约热对主人公黄少烈是持批判态度的。而批判黄少烈其实是在批判那些滥用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于是小说开始的时间1982年元旦就揭示了很深的意义。为什么作者偏偏选择这一年呢?1982年1月13号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中央机构精简的会议上讲话,强调指出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是革命和建设的战略需要。国家经历了文化大革命之后在1982年提出对干部队伍要进行改革。我想这个举动正符合李约热的小说对黄少烈的看法。像黄少烈这样在“文革”中和“文革”后都这样气焰嚣张的干部仍然存在,我们难道不应该反思一下我们的选拔机制,是什么让这些“文革”的残渣余孽在文革结束之后仍然掌握着权利?

除了上述因为“文革”中的一个巴掌导致黄马两家之间的纠葛外,我认为酿成马万良最后悲惨后果是因为贫穷。这点正好照应了上述李约热其他小说关注的焦点。我们发现小说很多暴力的来源都来自对吃的迷恋。

小说写黄少烈的儿子黄显达对自己家里的饭产生了抱怨,作为公务员本来应该收入不菲,可是黄少烈的家却是另一番景象:

黄显达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嘴里嘟哝道:“都五天了还不买肉,下一回吃肉还要等五天,一连十天都吃不到肉,你们想叫我面黄肌瘦是不是”[3]32。

小说从这里急转直下,黄显达和家里产生了矛盾,就跑到马万良家去吃饭。之后黄少烈把自己的儿子从仇人马万良家抓出来,倒着在路上颠,把黄显达在马万良家吃的饭全吐了出来。这里有一个很激烈的“弑父”描写,黄显达辱骂自己的父亲:

这个时候,黄显达高声地骂了一句:“操你妈!”[3]46

试问有比儿子辱骂父亲更暴力的吗?从这点可看出李约热这个长篇《欺男》时时有对暴力的反思。暴力直到今天仍然不死,而且就像基因一样一代代遗传下去。黄少烈和马万良父一代的纠葛在子一代身上仍然挥之不去。黄少烈的孩子黄显达在得到马进信任之前,是被当做“批斗对象”来看待的。小说第七章用毛骨悚然的细节描写,让一群未成年的孩子来模拟“文革”当年的血腥场面:

兰争冲过来对准黄显达的菠萝盖,狠狠敲下去。

“你他妈还不老实!”

“咔嚓”一声,黄显达像搭好的积木突然被抽掉一块,哗啦倒在地上。

“我的菠萝盖,我的菠萝盖!”凄厉的哭声在洞里响起[3]25。

惨不忍睹的流血事件仍在继续。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都来自人们对暴力的迷恋,以及从暴力中获得的快感。黄显达作为对“文革”毫无认识的新一代虽然无法用“文革”的暴力形式来进行破坏,但他有自己的方式。我们是否还记得他是怎样让仇人马进认可他的?是在他砸碎了医院的五块玻璃之后。我们记得校长韦尚义让他学习自己父亲的先进事迹(虽然事迹是假的)他却决绝的反抗。他就崇拜马进这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所以作家李约热是要告诉我们在反思“文革”的时候,是否注意到人们内心深处对暴力的迷恋。黄显达对马进的崇拜就隐喻了人类迷恋暴力的无解。“文革”中的暴力是可以改头换面以新的形势重新出现的。黄显达之后所做的一系列坏事:偷灯泡、偷石膏和偷吃老贾煮的腊肉都是暴力的死灰复燃。尤其是偷吃腊肉,从这个暴力中我们再次看到贫穷的影响,人们往往通过(下转第150页)系,不仅能够辅助实验室教学人员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还能够提升教师和学生的科研能力,避免了所学的计算机知识“刚学会即被淘汰”的尴尬[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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