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国家社会基础培育的实现路径
2013-08-15贾兆义北京科技大学北京100083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创新型
文 贾兆义(北京科技大学,北京 100083)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一种国家发展战略,不仅要通过自主性的科技创新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综合竞争力的提高,它还是一个社会发生广泛而深刻变革的过程,需要突破一切束缚创新产生和发展的现有的体制制度、组织形式、落后观念等障碍,提升国民创新素质,夯实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社会基础。
一、政府职能转变是培育创新型国家社会基础的前提
各级政府是培育创新型国家社会基础的组织体系中的决策枢纽和责任主体。政府职能的转变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行为取向和职能定位,直接关系到创新型国家社会基础的培育。准确定位政府在社会发展中的职能,处理好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发挥好政府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是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自然也是培育创新型国家社会基础的前提。
第一,政府职能转变的价值取向须正确。政府职能转变的价值取向正确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由于政府职能的运行是在公共利益、集团利益和政府自身利益三元利益的混合状态中进行,而且三种利益属性在形式上并存、在运作中存在冲突,再由于社会主义政治体系中的政府是人民公仆,所以政府应当克服实际运作过程中常常出现的“利益背反”现象,始终完全以“公共利益”为政府行为的价值取向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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