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冲突与制衡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研究
2013-08-15贺东平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贺东平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湖南 怀化 418000)
近年来,贫困问题已成为高校与社会发展中普遍关注的话题,构建高校贫苦生资助体系,帮助贫困生解决实际困难,已成为和谐校园建设的必经之路。近年来,我国各大高校已经加大贫困生的扶持力度,但是在工作中也凸显了诸多矛盾与冲突,如何做好新时期的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实现物质助困与精神培养相结合,已成为当前思考的话题。
1 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存在的冲突与矛盾
1.1 缺乏合理的贫困生资格认定机制
以我国当前确认贫困生的标准来看,将所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线水平的学生都纳入到“困难学生”队伍中。但是在判定贫困生资格方面,让缺乏可靠性、合理性,如作为衡量家庭收入指标、资产数据的证明,往往存在造假行为,学生只要填写表格并由家庭所在地开具证明,就可以作为认定依据,而没有完善的申报制度或者监控机制,难以判断家庭经济背景的真实性,也不能对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都进行调查[1]。另外,对于贫困生个人来说,可能家庭贫困程度属实,但是由于某种心理作用或者不善于表达,没能得到应有的资助,在生活条件、学习条件以及心理层面产生不平衡现象,给资助工作的开展带来极大难度。
1.2 受资助贫困生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在高校贫困生的资格认定中,大多采取“终身制“,以静态形式为主。当某个学生通过贫困生的认定之后,只要没有自动退出或者他人提出异议,那么在校期间就具有受资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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