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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经营企业运行情况调查——以江苏省泰州市为例

2013-08-15高伟玮

河南科技 2013年1期
关键词:煤炭经营监管

高伟玮

(泰州市委党校,江苏 泰州 225300)

一 运行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是有稳定的供货渠道。绝大部分经营企业都与煤矿或大型煤炭批发市场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货源充足,都能按时购进合适的煤炭产品,企业经营未受国家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的影响。

二是有稳定的销售市场。各经营企业基本都形成了较固定的销售网络,并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客户的多样化:有用量较大的电厂、钢厂;有机械加工、铸造企业;有医院、浴室等锅炉使用单位;还有商业及家庭用户。二是销售的范围广:有定点销售,有本地销售,也有外地销售。三是销售量稳中有升:大部分经营企业1~9月份销量和进货量同比略有提升,今年全年基本都能完成2万吨的年审指标。

三是有规范的经营秩序。各经营企业都能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进行经营,并严格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未发生买卖、出租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未发生以次充好、囤积居奇等不法经营行为;未发生违反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规定的行为。

全市煤炭经营企业运行状况良好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四难”:

一是贷款难。煤炭经营流动资金需求较大,企业做大做强需强有力的资金支撑。据了解,我市部分经营企业虽具有较通畅的货源通道和稳定客户,但在目前中小企业贷款普遍困难的大环境下,流动资金受到制约,企业规模难以扩大,导致发展受到限制。

二是资金回笼难。受当前经济紧缩的环境影响,今年以来,相当一部分经营企业在销售时无法立即获得现金,只能得到一张期限半年左右的承兑,兑现时还需向银行缴纳一定的贴息费。直接导致了企业流通资金的严重短缺,影响其正常的经营和发展。

三是盈利难。一是煤炭价格波动大,导致营销风险增加,企业普遍采取保守策略,大幅减少煤炭进货和库存,从而影响了销量,减少了利润。二是港口设施落后,限制运输成本。随着物流发展的日趋成熟,设施相对落后的港口已越发不能满足大型船舶的驻港及装卸需求。据了解,因港口吨位不足,某些企业货船靠港时间延长,所产生的滞留费近于整船煤炭的利润,加之港口管理缺位导致煤炭驳载损耗严重,进一步缩小了企业的利润空间。三是煤炭价格透明,调整空间小,且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实施力度的日益加大,各地供热区域范围内燃煤小锅炉正被逐一淘汰,间接降低了部分企业煤炭的销量。

四是监管难。全市煤炭监管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一是条线不统一。由于新一轮机构改革,部分地区煤炭监管职能划归商务局,部分地区职能仍属经信委,导致全市煤炭经营监管条线不畅通。二是执法队伍不健全。各市(区)煤炭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均在2~3人,较少的人员投入导致执法工作较难开展。三是取证查处较难。大部分无证经营商户无储煤场地,仅将煤炭从上游货源直接转送至下游客户,省去了中间环节,取证和查处难度较大。

另外,各地煤炭行业协会未充分发挥自身联通作用,企业同行间普遍缺少沟通和交流;少部分经营企业为增加利润,尚存在逃税、漏税的现象。

上述问题势必对全市煤炭经营企业及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不利影响,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企业经营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一是经营不开票。由于企业盈利空间小,再加上部分小客户都不需要发票,导致部分企业进货、销售都不开票,直接现金交易。二是存在不正当竞争现象。煤炭市场竞争激烈,部分企业为取得市场进行恶意低价,甚至无中生有,恶意举报竞争对手。三是进货量不能达标。省煤炭经营许可证年检要求是最低年进货煤炭2万吨,但有少部分中小经营企业由于受市场、资金等限制,指标不能完成。

二是煤炭经营企业之间缺少沟通交流。尽管各地建立的煤炭行业协会,但基本不组织活动。煤炭经营企业之间没有沟通,平时各自为政,煤炭市场各种资源(如市场、价格、物流)不能实行共享,企业间不能形成合力。

三是煤炭监管条件不完全具备,监管工作还存在很多不完全的地方。一是条线不统一。由于新一轮机构改革,部分煤炭监管职能划归了商务局,部分还属于经信委部门,条线监管不畅通。二是执法队伍不健全。有的市(区)还保留部分执法人员,有的市(区)如兴化,只有2个人,执法工作根本无法开展。三是监管难度较大。对一些无证经营现象,需要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执法,有的还受地方保护,取证难、查处难。

三 对策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促进企业规范经营。一方面,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加强监管,及时掌握煤炭经营企业的纳税、销售情况,使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有的放矢;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开展联合督查活动,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要认真贯彻落实《煤炭经营监管办法》,会同工商、环保、质检等部门加强对煤炭经营秩序的检查整治。坚决打击和取缔各种非法经营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维护煤炭经营正常秩序。

二是注重市场的监管,为煤炭经营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第一,积极支持和鼓励大、中型耗煤企业直接与煤矿签订直销合理,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企业效益。第二,定期召开耗煤大户和营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传达省、市煤炭监管工作要求,互通行业业务信息,商洽煤炭业务。同时走访大户,宣传市场监管情况,坚持要求督促企业在煤炭进货渠道上确保供方的合法化。第三,要求各地区定期组织人员对煤炭经营企业的货场、质量、销量进行动态管理,查报表、看台帐、督促企业做好月统计网报,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做好本地工业产用煤需求的物资保障。第四,定期会同工商、环保、海事、税务、质监等部门对煤炭市场上经营企业的督查,从购销渠道、货场管理、运输环节、财务处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促使企业经营规范合法化,提高自身效益。第五,严把煤炭经营资格审报材料初审、年审关。

三是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第一,不断完善煤炭行业协会的功能和作用,充分利用好协会这个载体,协调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市场之间的关系,积极开展活动,组织企业互通有无,优势互补,相互协作,促进企业共同发展;第二,开展走访活动,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力所能及的发展难题;第三,召开经验交流会,组织企业进行相互的交流学习,达到共同进步。第四,信息平台建设,没有强有力的信息化手段支持,就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共享与联合采购”。煤炭企业虽然都建有自己的信息平台,但由于企业分布地域广泛,且信息化程度各不相同,这些分散的信息平台只能满足本单位信息的需要。无法实现联盟成员之间的信息综合管理和有效交流。

四是强化监管队伍建设,确保煤炭经营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不断加强各市(区)煤炭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活动,建立起煤炭经营监管长效机制,使煤炭监管工作步入日常化轨道。一是把队伍管理作为全局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形成队伍管理与职能处室管理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格局。二是切实发挥执法队伍的作用,继续深化行政监管部门监督、制约市场机制。三是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执法监察人员,使执法队伍不能再是一支“光挂牌不唱戏”、虚有其名的队伍。执法队伍要选拔较高素质的人员执法,而文化素质低,法律知识弱,应变能力差的人,不能从事监管队伍。四是要把监管工作渗透到煤炭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通过抓执法队伍管理这个主线的纲,起到纲举目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是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人才培训是提高人才素质最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要实行“按需培训”的人才培训战略,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大培养力度。在培养对象上,要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上进心强、可塑性强的优秀青年干部和技术业务骨干作为重。在培训内容,要突出加强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新方法的培训,要渗透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企业文化教育。在培养方式上,采取业余和脱产相结合、外培和内培相结合、“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分级分类培训,以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人才需求。着力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及企业紧缺人才,努力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开拓新局面的优秀管理人才,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科技带头人,有真才实学、动手能力强、有实际操作力的技能人才。

六是不断改革创新,促进煤炭企业的生态化和可持续发展。第一、创新环境保护机制。一方面,加强监管机制建设。在环境监管体制方面,要建立从市级部门检查到地区监管再到单位负责的完善的环境执法监督体制。另一方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投资机制。要改变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利用市场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民间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和外资,建立多元化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体系。另外还可以建立污染治理市场化机制。在保护环境的同时形成环保产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成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同时强化环境准入和淘汰机制。严厉查处未履行环保手续的新项目和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老项目,坚决禁止新建一切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企业,关闭治污无望的企业,限制重点污染企业的扩张,对排污企业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坚决防止污染向乡镇其他地区的迁移扩散。第二,建设循环工业园区,推行清洁生产。首先,建设循环工业园区。尽量减少废物排放甚至实现零排放的目标,创造将工业生产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的新模式。其次,推行清洁产品开发与生产。一要优化工艺流程,淘汰落后技术。二要更新生产设备。同时要寻找企业间的共生产业链,形成企业间的链式发展,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减少废物的产生。促进产业生态化发展要重视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建议行业协会内设立生态化建设促进会,以期通过这一组织,推动或实现一些环保措施。

七是强化基地、港口设施建设,大力增加企业效益。重点抓好沿江煤炭现货储运、中转、分销基地和港口基础设施的建设,保障煤炭应急供给,稳定煤炭供需市场。实施煤炭运输“绿色通道”制度,增加水路运煤量,充分挖掘运输潜力,降低煤炭运输成本。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耗中的比重。

[1]梁尤平;国有煤炭企业实施资本运营的基本思路[J];中州学刊;1996年05期

[2]裴新政;国有煤炭企业实施资本运营的思路探讨[J];煤炭经济研究;1996年12期

[3]慕瑞昌;浅析资本经营与财务管理[J];鞍钢技术;2001年01期

[4]辛波;谈我国煤炭企业资本经营观念确立的意义[J];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学报;1996年04期

[5]张刚,葛子兵;国有企业资本经营浅析[J];新疆钢铁;2000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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