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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研究

2013-08-15姜聪

河南科技 2013年1期
关键词:农地使用权经营权

姜聪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一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方面的实践分析

(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历史沿革及其绩效评价

由于农村中人口的变化,土地在不断地调整,村民对土地没有稳定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两田制”在一定程度弥补了这种效率损失。“两田制”将农田据人口平均分“口粮田”,据劳动力平均分“责任田”;前者仅承担农业税,后者还要分摊提留。“两田制”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效率和公平,但难以稳定农地产权。

“四荒”使用权拍卖是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继续和发展。其以拍卖等方式把荒山、荒坡、荒沟、荒滩的使用权分配给不同经济主体。通过“四荒”使用权的拍卖,不仅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提高,而且有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效率。

租地农场制,即以村委会为载体建立土地管理公司,将土地经营权按人口股份化,采取竞争招标承租方式,承租人独立经营其所租的土地,并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和税金。租地农场制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

土地股份合作制,即把土地折股分配给农民个体拥有,由社区对土地实行统一规划以及开发利用。股份合作制监督机制良好,形成多元投资主体,是能使农民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得到保障的最好方式。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即在“两田制”,“四荒”拍卖,租地农场制或股份合作制等土地流转的模式下,把集体所有的土地形成一定规模的土地经营方式。适度规模经营可以降低小农经济的束缚,是保障农民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关键。

(二)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发展的制约因素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制度不健全、不完备,其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法规之间相互矛盾,存在冲突。目前,我国土地流转相关法规之间在内容上不能衔接,甚至存在互相矛盾的情况。其二是我国对农村承包地流转仍存在诸多立法漏洞。我国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国性的法律只有《农村土地承包法》,但该法规定的有关内容和程序太过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其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在一些经济较落后地区,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的生活保障,在实际生活中,土地依然是其基本生活资料和主要收入来源,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或是稳定的土地流转收益,农民对土地流转存在后顾之忧,流转主动性差。

最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当前我国农村生产力的整体水平偏低,大多数地方仅存在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服务。在缺少配套服务的条件下,大多数农民无力经营较大面积的土地,致使土地流转的需求力匮乏。

综上所述,制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的因素不仅有认识方面和制度方面的因素,还有自然资源方面的因素。市场经济体制下,对于资源的配置,应该遵守市场规律进行配置,这不仅只对城镇经济,农村集体土地资源也要按市场规律配置。

二 对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的思考

(一)加强政府科学引导职能

根据笔者查阅的相关材料和各地的调查来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立法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完全得到落实。主要体现在,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基本处于自发阶段,一些地方没有通过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农民承包地的产权主体不明确。签订了流转合同,内容也不够完善。为此,笔者建议应使农户拥有明确的产权,并且政府应鼓励农民在土地保养、以及其他增进生产率的设施等方面进行投资,进而提高土地的高附加值生产。政府应该在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土地合理流转,探索发展新途径、新办法。

(二)进一步完善农地制度

只有对土地流转的收益进行合理的分配,才能更好的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更多的体现为主体的自治,在流转中应该明确流转主体是农民,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干预农民间的土地流转,尤其是介入农户土地流转的收益分配。

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为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之上,有效合理的赋予农民农地转让权并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的流转。笔者认为,可以在我国经济较发达农村发展较成熟的地区先行赋予农民农村土地转让权,将其作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试点。

(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建设

首先,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机制的建设,确定的土地价格可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及抵押的依据使得土地流转市场的平稳的运作。笔者认为,我国应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建立土地评价小组,对土地进行定级、估价。具体办法为:首先,依据地势地貌、土质、灌溉条件、平整度等划分土地等级。其次,再对土地进行经济评价,并主要以各级土地的纯收益为依据估算土地使用权的价格。

此外,应加强土地登记制度,具体工作有:第一,对农村土地进行全面调查,查清土地的数量、位置、利用状况等事项。第二,在加强地籍调查和土地评价的基础上,对依法流转土地实行土地登记。第三,妥善保管各种地籍档案资料,便于日后的农村土地管理和流转。

(四)改善土地市场的外部环境

认真总结各地的先进经验来看,农村土地流转平稳推进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保障土地供求双方联系的畅通;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土地的转让者就业、户籍、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的后顾之忧以及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解决分散经营给农民带来的主要困难,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展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1]王利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若干问题探析》,载《人民大学学报》2001年第6期;

[2]王振中:《.产权理论与经济发展》,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3]赵俊娟:《农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载《河北法学》2004年第5期;

[4]Prosterman,Roy,Tim Hanstad and Ping Li.Can China Feed Itself?.Scientific American,1996,275(5):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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