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承载爱心希望的奉献之星
2013-08-15弘伟整理
文/弘伟 整理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暨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中国早期银行家陈光甫先生于1928年4月在香港设立的香港中国旅行社,1952年移交中央人民政府,先后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管理,主要经营旅游及其相关货运和仓储业务。改革开放以后,港中旅逐步发展成长为以旅游业为主、多元化经营的企业集团,并于1985年10月注册成立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1992年11月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8)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经国务院批准,港中旅先后于2005年12月正式接收了招商旅游总公司,2007年6月合并重组了中国中旅(集团)公司,并设立了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作为港中旅在内地的母公司,与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港中旅目前已成长为以旅游为主业,实业投资(钢铁)、房地产、物流贸易为支柱产业的多元化经营企业集团。
港中旅集团积极发挥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在运营中时刻关注对利益相关方的影响,以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符合当地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和社会道德规范为准则,实现旅游主业发展与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的协调统一,致力于成为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典范。
港中旅将爱心与集团运营相结合,将扶贫工作视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实践,创新开展慈善救济工作,结合自身旅游主业优势,扶植当地基础产业和重点项目的发展,将扶贫工作与打造港中旅品牌相结合,探索“造血式”扶贫模式。集团扶贫之旅已历时九年,通过产业扶贫、教育扶贫、旅游扶贫,帮助贵州黎平县、云南西盟县和孟连县摆脱贫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2011年,港中旅集团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授予 “全国扶贫开发先进集体”称号;被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十一五”及2010、2011年度社会扶贫先进集体;2012年,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扶贫开发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授予2001-2010年中央企业扶贫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集团在2011年金蜜蜂企业社会责任“中国榜”活动中获选金蜜蜂“领袖型企业”并在于北京举行的“第五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际研讨会”上获得 “金蜜蜂2012优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社会专项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