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推进完善医保定点药店管理
2013-08-15本刊通讯员
四川劳动保障 2013年7期
凉山州在探索中求创新,积极稳妥地在医保定点药店中推行“重症慢性疾病”定点管理的办法。按照该办法规定,凉山州医保局将对申请定点管理的药店进行初审、复核,报经人社局审批后纳入管理。实施“重症慢性疾病”定点管理的药店,只准经营国家准字号药品,不得经营化妆品、保健品等。该办法的出台,是凉山践行医改三个主攻方向健全医保、规范医药、创新医疗的积极探索,将进一步提升定点药店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医保定点药店的服务形象,有效依规遏制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促进医保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