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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孔子家庭观中“孝”的思想

2013-08-15陈京华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孔子道德家庭

陈京华

家庭是一个社会群体中的最小组成单位,几千年的家庭发展史蕴含了大量的有益的道德观念思想,它是中国传统道德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道德观与每个生活在社会上的人密切相关,它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日常行为,甚至是社会规范。与这一现实相适应,儒家在其社会思想推广中,将家庭的道德观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在儒家的文化中对于家庭道德主要强调了一种义务型的伦理,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父慈子孝。孔子的思想体系中,“孝”的思想更是其家庭观中的主流。

一、孔子“孝”的思想基础

孝这一观念的产生,当开始于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社会,但是用文字的形式表述出来却是在西周时代。周代的人以孝表示对祖宗神的敬服,西周的“追孝”字样在《大雅。文王有声》出现,它的意思是纪念先祖,以祭献怀亲情。“孝”在西周、东周的实际社会表现之一就是“三年之丧”,其实就是《礼记》上所说的“道德仁义,非礼不成”。孝应是周公制定礼乐时规定的,行了几百年,所以孔子说它是“天下之通丧也”。

孔子的理论根本是建立在封建君臣父子而延伸出来的忠孝仁义和其它的一些家庭社会的关系上的。孔子的道德思想只要是在人和人之间的家庭、社会的关系上和在一定的政治环境下它就是绝对的。即使当一种政治制度改变以后,君臣父子甚至也会改变,家庭社会中的人的关系也会改变,但是忠孝仁义是不会改变的,至少在人的关系中忠孝仁义是不会改变的,在这个逻辑上说道德还是绝对的。孔子的道德思想在最早的时候帮助中国人在处理对待宗教的问题上给出了答案,他提出了“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敬鬼神而远之”,等等,区区数言便将中国学子、文化从宗教的困惑中拉了出来,不会被宗教特有的愚昧所迷惑。孔子解决了宗教问题之后,便把重心放在了解决家庭和社会问题上。

在孔子看来,人和人性是道德之本,只有道德才能保证人和人性,道德一日沦丧,人便沦为“禽兽不如”。如果人有道德,这个人便是可以与日月齐辉、流芳百世的伟大圣人。这样的人恪守仁义、恭守孝道、忠君爱国。如果人没有道德,这个人可能连禽兽都会为之不齿,这种人肯定是卑鄙、肮脏的小人。所以,人之所以为人,人性之所以为人性都是因为道德。道德是绝对的,它是一切的基础。孔子的道德体现在亲情上最显著的表现便是“孝”。

二、孔子的“孝”

孝悌是中华民族的优秀美德,是中国传统家庭的伦理支柱。在以宗法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孝是一切道德的基础,是至善的美德。在孔子的思想中,首先使用的是“仁”,其后便是“孝”。孝在于孔子的家庭思想中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孝立于礼——无违

更确切的意义是孝在于礼、礼始于孝,这应该是孔子以后曾子一派的孔门发展的。孝则是礼的体现。“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从中可以看出孔子对孝的解释,就是不违背父母的意愿(“无违”),具体说就是“父母健在的时候,要按照礼仪早晚问候,于父母左右奉养。父母去世的时候,丧葬的礼仪也一定要遵守。祭祀父母的时候,也都要符合礼数”。这种礼就要求对待自己的父母一定要符合一定的规范,就像古人做的早晚请安,床前服侍等。这种规范式的礼虽然值得推崇,但也要有度,比如在中国,父母死后都会举行丧葬仪式,这种仪式本身就是一种礼的表现,可是这种礼逐渐就沦为一种形式一种排场。在北方,父母在60岁以上去世子女就会觉得父母是正常的生理死亡,这种为父母举行的丧礼就要办成“喜丧”,“喜丧”就是把丧事当成喜事来办。本来父母去世只需要“葬之以礼”,可是“喜丧”是一种严重劳民伤财的形式,虽然表面上是“礼”,其实是一种形式,这就违背了礼的初衷,真是应当摒弃。死以后的葬是一次性的,比较容易办。祭礼是一年一次的忌日上举行的,也很好办。无论如何,事父母以礼,是人对父母很好的回报。葬是对已亡父母的尊重,祭是对已亡父母的追念,这些行为表现一种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对社会是有益的。“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固然很好,可是何如“生,事之以礼”,更应该好好思考。趁着父母尚在,好好侍奉,以礼相待,才是最好的报答,最好的礼。

(二)孝立于行——不改父道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父亲在的时候观察他的志向,父亲去世了观察他的行为,如果三年他没有改变他父亲的处事之道,可以称他为孝了。可见孔子不是单纯的把孝认为是亲情之间的对父母的敬养,而是还要能够遵循父的“道”,这样才算是孝。有士之心谓之“志”,有志者就是有志为士的人,今天所说的读书人或者是知识分子。两千多年以来,读书向上已经成为有志者的代名词,这是受了儒家学而优则仕的思想的影响。除此,它也经常被理解为是强调了父子之间的等级森严的关系即是子必须服从其父,即使是在父亲去世三年也要要求儿子“无改于父之道”,以至于这种思想在后来的新文化运动中,被各种文化旗手批判为“吃人的礼教”。但是这种思想的有一定是时代性。孔子所生活的时代与新文化运动所处的时代毕竟不同,为了政治,往往文化思想会沦为牺牲品。可是在孔子时代,甚至在后来的二千年中的很大一部分,这种思想还是对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它在“以孝治天下”的封建时代,给大家提供了最原初的普世价值,让大家知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是孝最质朴的表达。他的孝的观念还注入了文化传承这个新因素,几千年来在我中华民族的很多家庭中都发扬了这种因素,形成了中华民族独具特色的父慈子孝的优良习俗和美好的道德风尚。

(三)孝立于心——敬

“今之孝者皆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孔子有时候的比喻会有一种强横的威严,拿犬马的养比人的养以见养的不同,可是犬马怎么能养父母。动物是不能养父母的,只有人能养父母。养父母是不符合兽性的,只符合人性,可是从某方面说人也是兽,人身上仍有兽性,忘记自己是兽很可能变得比兽更低贱和残忍。只有人以为子女应该养、葬、祭,还需要敬和爱。孔子有个学生叫子夏的问孝,孔子回答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这就是说,赡养父母要抱着敬重的心情,要有既愉悦又敬重的表情。没有这些,即使是形式上做到了,也不能看作孝。中国古代有“不食嗟来之食”的典故,说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脚步拖拉,两眼昏昏无神地走来。黔敖左手端着食物,右手端着汤,说道:“喂!来吃吧!”那个饥民扬眉抬眼看着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黔敖听后追上前去向他道歉。对一个陌生穷人尚如此,何况父母呢?所以对待父母仅仅能养是不够的,还要“敬”。以“敬”字加于生活之中,不仅使父母感到生活有依靠、有安全感而且还受到了尊敬。在全世界的各种文化中,孔子是跨出了第一步的,将人从物质的生命中提高了一个层次。也是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从一般性的感情相通之外,增加了另一个的元素,那就是,认识到在自己之外,他人的神圣,甚至是世界的神圣。“敬”是承认对人的价值的尊敬。孔子在《论语》中就有好多次用敬来表示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虽然对君王、诸侯、大夫等不同等级的人有不同的尊敬等次:“事君,敬其事而后其食”。但他对于君王也要求其要敬民:“使民如承大祭”。这是从敬来看礼,而不汲汲于礼的各种要求才是礼的宗旨。这个社会上,不管文明程度多高,“养”和“敬”还得建筑在感情上,强迫和讲述大道理是没有用的,那样后果也许还会适得其反。“养”和“敬”不是压抑出来的、强迫出来的,而应该是自发的,但是这种自发也是需要社会鼓励的。整个社会都认同了“敬”的价值,世界必将更加美好。

(四)孝成于慈

“孝”是儿女对父母而言的,而“慈”是父母对儿女而言的。“慈”是孔子的家庭伦理范畴之一,是指父母爱儿女的感情。孔子提倡孝慈,即子女对父母的孝敬,父母对儿女的慈爱。曾经,鲁国宰相季孙肥问孔子:“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孔子答道:“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论语。为政》)认为只有对父母孝顺,对子女慈爱,才会受到他人竭诚相待。孔子还说过:“孝慈则忠。”(《论语。为政》)这就是说一个人只要是对下慈爱、对上孝敬,那么这个人对国家对君王肯定是忠的。在孔子的眼里,家国是一体的。在家里对父母的孝和在国家里对君王尽忠是一个概念。臣对君,子对父的服从是绝对的,对父和君的要求贤明公正是相对的。人们希望君父慈。因为君父的权力是绝对的,只能希望他们慈。

“慈”在孔子的思想里还可以表现为“仁”,孔子说:“仁者爱人”。孔子的儒家思想中就是教导人们成为仁者,所有人都要成为仁者就都要爱人,这种爱人是一种博爱,这种爱首先是从自己的亲人出发的,当然也包括父母对子女的爱,也就是慈爱。有一次孔子的儿子鲤走过庭园被孔子看见,孔子问他:读《诗》了么?鲤说:没。孔子说:不读诗怎么会说话?!于是鲤去读诗。又一次鲤过庭园又被孔子看见了,孔子问:读《礼》了吗?鲤说:没。孔子说:不读礼,怎么立足?于是鲤又去读《礼》。由此可见孔子对自己的孩子也是非常慈爱的,对孩子的教育也是十分重视的。

在孔子时代,很多人经过周朝文化的影响,认为孔子的理想是有根据的,是有道理的,是可行的,但是孔子的理想却也是难以实行的。孔子的君臣父子的学说中最致命的缺点是不言慈,只言孝;不言如何才能有圣君,圣君如何慈待天下,只言臣民如何孝忠于父君。尽管如此,孔子毕竟提出了“慈”的口号,这样孔子孟子也把“敬老慈幼”作为人应有的一种重要品德加以提倡。经过儒家的长期提倡,孝慈遂成为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

三、孔子“孝”的思想的当代意义

当今社会利益冲突、物质泛滥,人们对于自身的关怀和对他人的仁爱观念越来越淡,很多中国传统的思想美德流于形式,甚至逐渐沦丧。但孝的思想一直就被奉为做人最基本的原则和礼仪,并且为广大国人寻找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思想源头。同时,孔子的“孝”的思想进一步完善了孔子家庭观的道德体系,为中华民族家庭道德的发展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这种“孝”的思想一直受到后世的接受和认可,为家庭关系的良性发展制订了明确的道德规范,并成为了中华民族的传世美德,值得我们继续发扬。

[1]冯友兰.中国哲学之精神[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5

[2]钱穆.论语新解[M].北京:三联书店,2002

[3]李祥海.生生和谐——重读孔子[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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