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结构要素审思①
2013-08-15郑敏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主体
郑 敏
(武警政治学院 党建工作系,上海 200435)
近年来,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在其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有效性等方面取得了一些彰显学术功底的有益成果,但就其结构要素的研究而言,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研究方法相对单一。研究者多从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语言学的角度观之,缺乏多学科方法的交叉与融合,或少学科整合视野中的多维度分析,从而限制了分析的深度;二是偏重经验描述。研究者多从微观层面就如何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作经验总结和概括,研究多徘徊在局部化、个别化层面之上;三是重复劳动较多。不少研究论文说的是一个意思或是相近的意思,深入研究的势头不够明显。从整体上看,这些研究还远没有由经验层面上升到理论层面。因此,审思和探寻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学理问题和实现规律,仍然具有重要意义。据此,笔者拟借鉴H·拉斯韦尔的“5W”(“由谁传播、具体传播什么、向谁传播、通过什么渠道或媒介传播、可能会取得什么效果”)传播模式,从主体、客体、介体、环体角度,审思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基本要素,以期为进一步研究搭建理论平台。
一、关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主客体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主体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承担者、发动者和实施者。其根本特点是具有主体性,表现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主体的主动性、主导性、创造性等属性,即主体能动性。主动性,是指能积极、主动地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主导性,是指在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过程中始终起主导和支配作用;创造性,是指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进程的创新品格和探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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