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再思考
2013-08-15夏熙秀
江汉石油职工大学学报 2013年1期
夏熙秀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油田建设工程公司,湖北 潜江433123)
“三重一大”制度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体、党执政的经济基础,不仅担负着发展民族工业、创造财富、扩大就业、维护稳定、保护环境、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建立并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既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内容,又是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各级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不仅是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更是加强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方法和重要内容。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集体决定事项的范围和程序,试行票决和程序记录办法”等要求,对于新形势下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强集体领导,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1 “三重一大”制度是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因决策失误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等问题,是国有企业强化内部监督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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