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抗法问题之探微
2013-08-15范桂红王俊辉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6期
范桂红,王俊辉
(1.中共郑州市委党校政治学法学教研部,河南郑州450042;2.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河南郑州450000)
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自2010年至今遭遇的抗法事件正在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其激增态势令人担忧。结合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抗法遭遇,对该类事件进行分析研究,旨在使执法部门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正确处理抗法事件,既保障执法部门的正常管理活动又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城管执法过程中抗法的现状
1.抗法的主体。第一,以外来人员为主且文化程度较低。在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遭遇的抗拒执法事件中有90%以上的抗法主体是外来人员,他们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甚至不知抗法也会构成犯罪。第二,下岗人员和女性抗法呈上升趋势。现在抗法人员多为流动小摊贩和无证小商贩等经济收入不稳定的弱势群体,他们大多是企业下岗工人,由于没有技术找不到工作,养家糊口的压力使他们在个人利益受损的情况下易情绪激动,作出不理智的举动。抗法主体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女性,她们采取的手段往往使执法人员无法正常执法,如躺在执法车辆前或躺在暂扣物品上阻止执法人员执法等。
2.抗法的特点。第一,抗法事态发展速度快,参与人数多,暴力程度逐级上升。抗法事件发生之初,多数是某一个或几个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不理解和不接受,进而发展到对执法人员进行推搡、拉扯等,最后在抗法行为人的煽动下,很快就发展为数十人聚集,阻拦执法人员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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