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
2013-08-15
中国设备工程 2013年11期
为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广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通知》指出,推广车辆要达到产品综合燃料消耗量标准,鼓励采用各种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并对消费者给予相应补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委将对节能环保汽车的燃料消耗量和排放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