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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交通港航火灾形势分析

2013-08-15徐子强

水上消防 2013年5期
关键词:起数财产损失隐患

□ 徐子强

据交通公安消防部门统计,自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6月25日,港航系统共发生火灾事故 26 起,其中船舶火灾14起、港口机械设备火灾1起、港口客车1起、货物堆场2起、仓库2起、房屋建筑6起,死亡2人,受伤5人,直接财产损失932.73万余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10起、死亡人数多2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直接财产损失上升695万元,同比上升332 %。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火灾形势保持持续平稳。现将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火灾基本情况分析

(一)从火灾类别看,船舶火灾所占比例较大。上半年船舶发生火灾14起,占全部火灾的54 %;死亡2人,占全部火灾死亡人数100 %;受伤3人,占全部火灾受伤人数的60 %;直接财产损失775.63万元,占全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 83 %。其中长江干线水域发生12起船舶火灾,占船舶火灾总起数的86 %;直接财产损失465.42万元,占全部船舶直接财产损失的60%。

(二)从火灾原因看,近半火灾是由电气原因导致。电气12起,机械设备故障5起,违章操作5起,自燃2起,焊割1起,其它1起。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和违章操作引发火灾分别占上半年火灾的46 %、19 %和19 %。

(三)从发生火灾时间分布上看,火灾主要集中在二季度4、5月份,占上半年火灾的65 %。其中4月份火灾起数(9起)最突出,占总数的35 %。

(四)从火灾四项统计指数上看,直接财产损失上升幅度较大。与2012年同期相比,火灾四项指数三升一降,即:火灾起数上升10起,同比上升63 %;死亡人数2人,同比上升200 %,受伤人数减少1人,同比下降17 %;直接财产损失上升695万元,同比上升332 %,幅度较大。其中直接财产损失在万元以下的有12起,损失3.18万元,占全部损失的0.34 %;直接财产损失在1万至10万的有2起,损失8.66万元,占全部财产损失的0.93 %;直接财产损失在10万元至100万元的有6起,损失198.35万元,占全部财产损失的21.3 %;直接财产损失在 100万元以上火灾有3起,分别为:2013年3月19日香港中远“永盛”轮火灾财产损失达310万元,占全部火灾损失的33.2 %;2013年4月20日“长江观光7”客货轮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25.15万元,占全部火灾损失的24.1 %;2013年1月29日“鼎盛888”号自卸沙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112.39万元,占全部火灾损失的12 %。这3起火灾共造成直接财产损失647.54万元,占上半年财产损失总数的69.4 %。

二、当前港航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交通港航公安消防部门以深化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为主线,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公安部第“119号”令、第“120号”令和第“121号”令,持续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切实提高港航系统防控火灾和应急救援能力,交通港航火灾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

但从火灾事故分析看出,部分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基础工作薄弱、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船舶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多年来,船舶火灾始终位列各类火灾之首,起数多、损失重,今年上半年仍然如此。发生火灾的船舶或挂靠船公司,或为合股经营,或为“家庭船”。这些船舶大多船龄较长,机电设备老化严重,日常维护保养不善,安全技术状况较差,火灾隐患严重。相关航运企业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规章制度不健全,船舶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乱,造成船舶防范抗御火灾的能力相对低下。如2013年4月20日重庆渝鸿船务有限公司“长江观光7”客货轮因电线短路产生高温电弧引发火灾,火灾发生初期,该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过警报,但相关人员在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情况下,当做系统误报予以消除,直至报警系统第二次报警才引起重视,贻误了扑救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此次火灾事故集中反映出船舶老旧、舱内线路老化,船舶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等诸多问题。

二是部分船舶业主、船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单位虽然制定了一系列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但部分员工在具体生产操作过程中,思想麻痹,心存侥幸,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违章操作、违章焊割现象严重。3月19日,停靠在上海港张华浜码头6号泊位的香港中远“永盛”轮在进行电焊作业时产生的熔铢溅落到三舱底舱的可燃物上引燃货物,造成火灾,导致1名捆扎工死亡,直接财产损失达310万元。5月1日,发生在长江泸州合江县密溪沟江边的“乐山号”货船因焊工在该轮上进行电焊作业时,违章在船舶油舱上方进行电焊,焊渣、火花落入油舱导致舱内柴油蒸汽发生爆燃,引发爆炸,造成1名焊工死亡。上半年发生的两起亡人火灾,全部因电焊作业违章操作、违章焊接引起。这两起火灾事故,不仅反映出一线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更暴露出企业在实际生产作业中未能有效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缺乏明确、有效的管理机制。

三是船舶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够扎实。一些船舶未按标准进行装饰装修和配备船舶专用电器设备,存在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有的船舶机电、消防设备设施、器材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检测,造成年久失效带病航行,致灾性隐患一触即发。1月29日,停泊在石首市新厂轮渡码头的“鼎盛888”轮,因左舷主机第六缸回油管接头松动后,主机在运行过程中,燃油喷溅到未包扎的高温管上引起火灾。此次火灾造成该船机舱、生活区、驾驶室、卧室内可燃物全部烧毁,电线绝缘层严重碳化,生活区顶部槽钢变形、角钢焊缝断裂,机舱内两个柴油舱、主机日用油柜的余油和机舱上层甲板两桶润滑油全部烧尽,机舱配电柜变形,过火面积达416 m2,直接财产损失112.39万元。4月24日,停泊在长江南京水域宝塔水道扬子江锚地一级油船(运载石脑油)“苏晨龙”号,因船艉楼二层管事房间办公桌上电气设备故障,引起可燃物发生火灾,火灾造成驾驶室和二、三、四层生活区被烧毁,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9.68万元。

四是港口陆域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隐患。上半年,港航陆域发生火灾12起,占总起数的46 %。其中仓库、货物堆场火灾发生 4起,直接财产损失155.3万元,占全部陆域火灾财产损失的99 %。5月4日,青岛港前湾港区危险品堆场集装箱因受潮引起货箱危险化学品发生化学反应引发火灾,烧毁20英尺标准集装箱3个,周边12个集装箱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74.8万元。同日,哈尔滨港务局港区沿江铁路线南侧物资仓库在进行顶棚防水处理中,使用喷枪明火作业,引燃仓库棚顶玻璃瓦,导致火灾发生。火灾烧毁仓库内存储的麻将机、鞋、轮胎、厨具、床、床垫等,过火面积达1 241 m2,直接财产损失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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