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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前的辽东民族乡村状况研究——以辽宁岫岩满族自治县为例

2013-08-15马爱杰

黑龙江史志 2013年11期
关键词:东北农民

马爱杰

(大连民族学院)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土地既是生产资料,也是大多数农民维持生存和积累的基础,因而在中国进行的土地改革不仅是对土地所有权的改变,也是对社会结构和政治权利的变革。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前后领导的土地改革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安排,排斥了市场对土地、资本、劳动力的配置,带有浓厚的国家强制力色彩。为了更好的研究这场改革,我们有必要对土改前辽东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政治状况、农民生活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本文就是对土改前辽东民族乡村岫岩县的研究。

一、封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

早期进入岫岩的满族实行的是农奴制,以后努尔哈赤对后金国进行改革,使满族社会逐渐由奴隶社会进入到封建社会,满族贵族拥有大量土地,到了晚清土地兼并程度不断加剧,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帝制,却无法改变土地兼并的过程,中国共产党进入岫岩领导土改时,岫岩县的土地集中程度已经相当严重,大批无地农民只能靠租种地主的土地来维持生活,满、汉统治者对广大农民进行残酷剥削,常见的剥削方式有:

1、出租土地。收取地租占有农民的剩余劳动乃至必要劳动,是封建剥削的基本形式。地主出租田地,向佃户收取地租的形式有:活地租、死地租、拔押租和附加地租。活地租,是地主按照秋季作物收成来收租。死地租,是地主按照土地等级与租种地的农民确定交租数量,以后随着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加强,实物地租很快转化为货币地租。拔押租,是地主富农在出租土地时向租种土地的农民索要货币或财物作抵押,秋后从押租中扣抵。附加地租,除规定的地租外,地主还规定农民为其提供所需柴草和繁重的劳役,逢年过节还向租地户索要各种土特产。

2、出租蚕场。岫岩是蚕茧之乡,据1926年统计,全县有可放养柞蚕的山场17300万把(当时每把约70亩),大量的蚕场被地主富农所占有,出租蚕场成为地主富农剥削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3、雇佣劳力。地主雇工有年工、月工、临时工等类,但是由于岫岩地区进入冬季后有一段时间是土地冻结期,农民无法在田间地头劳作,所以地主很少雇长工,最常雇的是月工和童工。

4、放高利贷。这是地主最常用也是最残酷的剥削手段,农民把土地、房屋抵押给地主,向地主借高利贷,由于高额利息,最终导致大批农民破产甚至家破人亡。

5、招户开荒。地主利用荒山诱使农民开发垦殖,3年内自种自收,3年后计租,许多农民被骗沦为永久佃农。

6、迫使典押。典押是由于农民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把自己的土地、牲畜,甚至妻女、衣物等典押给地主以获得生活、生产物资典押给地主的。

7、购买青苗。这种剥削方式是在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东三省以后,地主采取的新的剥削方式,即在“青黄不接”时,地主和商人以低价“卖青粮”,到秋后要如数还粮食。这种剥削方式在当时很流行。

当然农民除了被地主剥削外,还要承担各种赋税,这使满、汉劳动人民的生活愈加贫困,贫困使当地人口的死亡率极高,受教育程度极低,农业生产长期处于落后状态。

二、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以及岫岩人民的反抗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后,日本通过支持奉系军阀,使奉系军阀在直奉战争中获胜,从而夺取了对东北的控制权。日本帝国主义在占领东北以后,加紧了对东北的侵略和掠夺,从1921年到1931年,日本对东北的贸易增加9倍,其总额占东北对外贸易的首位,东北地区“除日货外,几无国货可言,即西洋货寥寥无几”。①1931年“9·18”事件后,日本很快占领了作为辽东军事重镇的岫岩县,对岫岩人民进行了残酷剥削:

1、进行疯狂的经济掠夺。日本帝国主义为实现其吞并中国的野心,制定了“经济统制”政策和“经济法”,规定:凡是规定的工农业产品均不许老百姓私自买卖与消费,对占领区人民按照国别实行等级配给制,配给中国人的物品最少最次,刻意制造民族矛盾。

2、征收苛捐杂税。日伪政府为了榨取人民的血汗,设立了各种捐税,如粮食税、蚕场税、车捐、马捐、门户费(立个门户每年必须纳两次税)、协和费、十字会费、宰猪税等。并要求各族人民必须交纳,否则将有牢狱之灾,这使岫岩人民的生活更加贫苦,冻饿而死者,屡见不鲜。

3、征收“出荷粮”。日伪为了战争的需要,强迫农民缩减粮食种植面积,扩种战略军需作物,从1939年开始强制征收所谓的“粮谷出荷”(出荷粮),即春天按青苗数定“出荷粮”,到秋后不论丰歉,强迫按数“出荷”,否则就要受处罚,这使过去用经济力量压价收购变为用暴力强迫农民出售农产品,这是日本帝国主义掠夺中国农产品的新形式。

4、强迫民众当“国兵”、服劳役。岫岩农民不仅受日伪的经济掠夺和地主的封建剥削,还要当“国兵”,出劳工。日伪规定:凡年满19岁的青年都要检查身体,合格者充“国兵”,服役3年,体检不合格的“国兵漏子”,则被编入“勤劳奉仕队”服劳役3年。(2)从1940年到1945年岫岩县共征“国兵”1000名。同时日寇为了修建军事工程还抓捕和强征大批农民去当劳工。除此之外,日本帝国主义还摧残东北民族教育,废除中国学制,开设日语课,对东北人民进行奴化教育,并把日本的天照大神请到伪满成为“建国元神”,强迫东北人民顶礼膜拜,限制东北各民族信仰自己的宗教。岫岩满族农民在日伪统治时期,除了受到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剥削以外,还受到封建地主的残酷掠夺,这使岫岩农民的生活更加举步维艰。

日本帝国主义的倒行逆施激起了辽东民族地区人民的强烈反抗,岫岩是当时辽宁省内组织义勇军最早、坚持武装抗日斗争时间最长的地区之一。岫岩地区群众先后自发组织了3支抗日义勇军,参加义勇军的主要是满族人民群众,他们与其他民族一起在岫岩开展了波澜壮阔的武装抗日斗争。

1931年10月抗日民族英雄邓铁梅在岫岩组建了“东北民众自卫军”,提出“不怕死,不爱钱,收复失地,杀尽倭奴”的行动纲领,领导岫岩各族人民进行抗日斗争,羿年3月北平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将这支队伍编为“东北民众抗日救国军第二十八路”,1932年伪岫岩县县长兼公安局长刘景文率县公安大队起义抗日,被北平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统编为“东北民众抗日救国军第五十六路”,兵力近万人。邓、刘率领两支救国军,以岫岩县为根据地与日军展开了游击战。日本关东军在1932年—1934年对救国军进行多次大规模的“讨伐”。讨伐中日军实行了惨无人道的“三光”政策,制造无人区。救国军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依然坚持游击战争,特别是在1932年的关门山战役中,生俘辽阳参事官成泽直亮及日军12人。“讨伐”结束后,日军在岫岩增设了据点、警察分所,建立保甲制,实行连坐法,面对日军的淫威,岫岩抗日军首领在1935年12月于葛藤峪开会,选举赵同为铁血军总司令,岫岩各族人民在铁血军的领导下与敌人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三、中共政权的建立与巩固

东北问题一直是中共中央领导中国革命,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一个重要战略问题。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东北地区成为国共两党共同关注的焦点,岫岩作为辽东军事重镇,自然成为国共两党争夺的重点。

日军撤退后,蒋介石为了方便日后国民党军队“接收”岫岩,于是授权岫岩日伪军成立了“岫岩县治安维持会”,东北人民自治军第五支队来岫岩接受伪军投降时,岫岩县治安维持会拒绝投降,第五支队痛歼伪军解放岫岩。9月中国共产党东北临时工作委员会委员于克带领八路军先遣队,进驻岫岩组建了县公安局和铁梅支队(师级),队部设于岫岩县城,后来迁驻庄河。随后中共岫岩中心县委成立,10月党组织派史宁夫任岫岩县县长,史宁夫解散了伪岫岩县公署和伪岫岩县治安维持会,建立了岫岩历史上第一个民主政权——岫岩县政府。对全县11个行政村全部改称区,成立区政府,145个行政屯全部改称村。为了巩固初步建立的中共政权,各区还积极领导人民群众开展了反奸清算、减租减息、支前运动。但是失去政权的地主阶级与土匪勾结起来,欲扼杀新生的民主政府,为此铁梅支队与县保安团和区中队相互配合进行了长期的剿匪斗争。

1946年2月在美国的支持下,国民党军队占领岫岩,建立国民党县政府,把一些伪军警、兵痞、土匪等聚拢起来,组建了一个县保安大队,对农村进行大肆抢劫,还对农民进行反攻倒算,这些行为使农村社会生产力遭到进一步破坏,满族农民生活更加贫困。1947年5月东北民主联军对国民党军队发动了夏季攻势,6月5日收复岫岩,中国共产党重新恢复和重建了区、村政权。为巩固新生的中共政权,岫岩县委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了政权建设:

1、建立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干部队伍。这是政权建设的关键,岫岩县委在政权建设中十分重视解决干部队伍不纯的问题,对县区政府建立时暂时留用的人员,经过教育、考察后,对有罪、有恶习不改者予以清退,但是由于许多人的政权意识模糊,使一些好逸恶劳、能说会道、心术不正的人当上了村长或其他干部,他们与地主暗中往来、贪污财物,欺压、勒索群众,对于这些问题干部,各区工委和区政府坚决支持群众揭露并撤换了他们。当然在解决干部队伍不纯的问题时,岫岩县委也曾采用“搬石头”的做法,如1948年1月区、村干部中就有608人被定为大大小小的“石头”搬掉,“搬石头”虽然清理了一些混进干部队伍的坏人和犯有严重错误的干部,但对于认真工作,仅仅因为工作中出现了失误就不分青红皂白,被当做“石头”搬掉的干部,这不仅极大地伤害了干部的感情,也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因此这一“左”的错误做法很快被制止。

2、重视对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县委在政权建设中,还十分重视解决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当时在干部中特别是区干部中普遍存在着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强迫命令及立场不稳、贪污腐化等问题,这些都降低了政府办事效率,影响了政府同群众的联系。县委通过组织县区干部在职学习、办训练班等办法极大地提高了干部的思想觉悟,使不良作风逐渐得到纠正。

3、重视干部队伍培养。县委和各区工委在政权建设中注意结合群众运动发现、培养其中的骨干分子,择优选用,充实干部队伍,并多次输送知识青年到辽南军政干校、建国学院和各种培训班学习,培养了一大批本地干部。到1949年9月全县政府系统中的本地干部已增加到340人,占政府系统干部总数的95%。通过以上这些工作,中国共产党巩固了在农村建立的新生政权,维护了岫岩县的社会秩序,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稳定生活。

四、发动群众参政议政,开展民主政治建设

县、区、村政府成立后,如何保障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是解放战争时期政权建设的重要问题,岫岩亦不例外。早在1940年毛泽东就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政权构成的形式“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这种制度即是民主集中制。只有民主集中制的政府,才能发挥一切革命人民的意志,也才能最有力量地去反对革命的敌人。”③在东北解放战争期间,由于召开县、区、村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尚不具备,所以中共岫岩县委遵照省、地委的指示,以各种形式引导人民群众参政议政,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1、成立县参议会。1946年春岫岩县完成了对村级旧政权的接收、改造工作,建立了三级民主政府,为了让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参与政府对全县大事的决策,岫岩县在1946年3月召开了县参议员会议,成立县参议会,县参议会由各界、各阶层协商、推选产生。县参议会是中共岫岩县委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行使了人民代表大会的部分职能,县参议会的召开,不仅体现了人民民主政权的性质,还团结了除封建地主阶级之外的各阶级、各阶层和各族、各界进步人士,推动了全县各项工作的开展。

2、召开农民代表大会。随着解放战争形势的发展,根据党中央的指示和省、地委的部署,在实行土地改革、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斗争中,县、区、村农民代表大会为同级政府的最高权力机关。(4)1947年12月在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土地改革运动中,县委召开了农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由各村的贫农、雇农选举产生,共500多人,县委书记李萍、县长史宁夫分别在会上作了报告,代表们讨论了当前的工作,选举产生了县农民会的领导机构。这次会议对增强群众的政权意识、消灭封建剥削制度以及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抗日战争胜利后,辽东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艰苦斗争,逐渐建立了各级政府组织,开展了民主政治建设,把向来游离于政治之外的辽东各族人民纳入到了国家的政治体系之内,同时还把原有的、落后的、分散的、被排除在政治之外的传统乡村进行了重新整合,把现代的民族国家意识注入其中,使农民对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权产生了某种崇拜,正如亨廷顿所说:“一个政党如果想首先成为群众性的组织,进而成为政府的稳定基础,那它就必须把自己的组织扩展到农村地区。”(5)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辽东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为随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东北土地改革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创造了条件。

注释:

(1)《五四爱国运动资料》。

(2)《满族社会历史调查报告》上册,第一辑,第一分册,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第48页。

(3)《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677页。(4)《中共中央文件集》第13卷中的《中央批转中央工委关于政权形式问题给冀东区党委的指示》,第763页。

(5)[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 401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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