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激光光凝术后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其影响因素
2013-08-11罗先琼王俊平伍苑宾
聂 川,罗先琼,王俊平,伍苑宾
(1.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生儿科,广东 广州 510630;2.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广东 广州 511442)
据统计: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etinopathy of prematurity,ROP)是高收入国家儿童致盲的首位原因[1]。美国每年活产婴儿超过400万,出生体质量低于1500g的新生儿达6万人,其中400~600例新生儿因 ROP 导致终身失明[2]。刘斌等[3]对2004年广州市学生盲及低视力原因调查显示:ROP是最重要的致盲原因(37.9%)。ROP所造成的危害已逐渐为新生儿和眼科医务工作者所重视,激光光凝术是目前治疗ROP的主要手段之一。研究[4]表明:激光光凝术可使89%的ROP病变消退。但目前关于激光光凝术的不良反应鲜有报道。赵冬莹等[5]发现:约52.9%ROP光凝术后的早产儿出现呼吸暂停,但该研究未对其危险因素进行系统分析。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在ROP患儿行激光光凝术后,观察到部分患儿除出现呼吸暂停外,还有腹胀、感染和消化道出血等表现。本研究旨在全面分析早产儿行ROP激光光凝术后不良反应的类型、发生率、出现时间及其可能影响因素,为有效预防ROP激光光凝术后不良反应提供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收集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收治、按照ROP国际分类标准和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标准需行激光光凝术的64例早产儿的临床资料,均已达3期阈值病变。其中男性39例,女性25例,胎龄为(30.25±2.02)周,出生体质量为(1214.26±246.52)g。患儿均除外严重心、肝、肾及其他系统疾病,血压、血糖等指标均正常。
ROP国际分类标准(ICROP)[6]:依照患眼病变部位,按照时钟方向分为3个区,病变程度分为1~5期,按照时钟方位记录病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