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的相关性——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理论视角的研究
2013-08-07黄知然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黄知然
(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近年来,国外安然公司、环球电讯公司的倒下,国内的郑百文、银广夏的财务欺诈等,使得这些公司蒙受数百万乃至数百亿的损失。面对屡见不鲜的财务欺诈、诚信危机,人们除了注意到管理混乱这个直接原因外,也关注到公司治理不善才是真正的根源所在。没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模式,控制、监督职能无以发挥,利益制衡失控,公司管理体系将不会畅通,这就要求企业要正确看待二者间的关系。
1 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的涵义
由于学术界对公司治理的研究时间不是很长,现今对公司治理这个概念还没有完全形成统一的定义。关于公司治理的定义有很多,英国著名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是最早触及到公司治理核心的人,他曾在《国富论》中写到:“股份公司的经理人员,使用别人的钱财,而不是自己的钱财,不可能期望他们会有像私人公司的合伙人那样的警觉性去管理企业……”,这句话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暗示了公司治理的某些问题。下面有几个典型性的定义:公司治理的本质内涵就是安排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一整套文化、制度和法律;公司治理是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它在微观层面上是指企业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股东的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宏观上的公司治理则不仅仅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制衡关系,而是有关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集团;公司治理是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其目标是确保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以防止二者相互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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