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叶公司关于印发2013年度烟草农药使用推荐意见的通知
2013-08-01
山东农药信息 2013年5期
关键词:烟草
山东、四川、贵州、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部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甘肃省(市、区)烟草专卖局(公司)烟叶部门:
为保障烟叶生产安全、烟草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全国烟草农药药效对比试验结果,中国烟叶公司制定了《2013年度烟草农药使用推荐意见》,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各产区烟草公司要认真贯彻《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高度重视烟叶质量安全工作,严控源头,选择安全、经济、有效的农药品种;严管过程,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
各产区烟草公司要按照本意见,结合本地区烟草有害生物发生发展趋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特别是《烟草行业招标采购活动廉政监督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国烟监〔2008〕12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烟草农药采购,保护国家利益、烟农利益和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公开招标、比质比价、统一采购,健全完善一整套报价、询价、比价模式。坚持质量相同价格优先;价格相同质量优先;质量、价格相同,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优先;质量、价格、服务相同,品牌信誉优先的原则,切实保证农药质量。
在购进合同中应强调产品质量保证和产品售后技术指导与服务,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药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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