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在农产品加工企业间的运用探析
2013-07-21延安大学财经学院崔平
中国商论 2013年19期
关键词:企业
延安大学财经学院 崔平
俗语说,“同行为仇敌”,生产相同农产品的同行企业间,众所周知,存在着竞争关系,会争夺原料供应、产品销售市场,存在着利益的博弈。农产品加工上下游企业间的关系,总体上是相互依存的,上游企业在为下游企业提供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下游企业在为上游企业开拓市场,但在价格高低等具体问题上也存在冲突,存在利益的博弈。博弈论有多种模型,皆对如何处理农产品加工企业间的关系颇具启示意义,本文选取几种较为典型的博弈模式试做分析。
1 博弈论是农产品企业优化决策的有效工具
博弈论,又称对策论,一般用来研究冲突对抗条件下最优对策问题,常使用严谨的数学模型,是研究竞争的逻辑和规律的数学分支[1]。随着经济学中博弈论理论的发展,多数经济学者和企业家开始关注博弈论的现实案例,其中以“囚徒困境”和引申出来的“纳什均衡”最为典型。博弈论是一种“游戏理论”,是研究利益冲突各方如何决策及做出决策结果。总的来说,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面对具体的环境条件,一些个人、团队或其他组织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根据已掌握的信息,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进行决策并付诸实践,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收益的过程。博弈的参加者、博弈信息、博弈方可选择的全部行为或策略的集合、博弈的次序、博弈方的收益等五项内容涵盖在一个完整的博弈中。博弈论理念被广泛运用于经济学、管理学领域,在理论与应用研究中不断深化,形成科学合理的行动体系,为企业的有效管理做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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