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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多元共治模式的建构

2013-07-19刘娴静

学理论·上 2013年5期

刘娴静

摘 要:在“村居型”社区内部存在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三大治理主体,在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个以各自利益为结点的网络。以北京市“村居型”社区为个案,分析社区内外不同性质权力主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以及这些冲突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建构并维持社区内外的各权力主体之间的有效协调与合作,从而实现中国城市基层社会的稳定秩序与和谐。

关键词:“村居型”社区;多元共治;社区治理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3-0098-02

一、问题的提出

城市社区是城市社会和空间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的基本细胞和城市发展的缩影。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社区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首先,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促使原来城郊的地域变成城区范围,城市的人口向城区集聚,城市社区的数量和规模随之增加;其次,改革开放的深入,社区内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更趋完整,社区的现代化水平上了新台阶。然而,城市经济体制的变革和城区地域面积的扩张,引发了城郊地区居民职业结构与生存方式的主要指标向城市社区转型,由此产生了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的并存,在城郊存在着一个个自然村落。这种村落在基本素质上仍缺乏城市社区的内涵特征,我们称之为“村居型”社区。

20世纪90年代,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正式提出了社区制建设的思路,社区建设才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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