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四个维度
2013-07-19钱蘅钱挺
学理论·上 2013年5期
钱蘅 钱挺
摘 要: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均提出了更为具体、明确的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者构成依法治国方略向纵深推进的四大支柱,相互依存,共同支撑法治的大厦。它们共同构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四维,缺一不可。
关键词: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3-0050-02
十八大报告有一段文字专门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转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无论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都在于牢牢抓住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这四个环节。
一、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
法治为良法之治,良法来自于科学立法。科学立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良好规范。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传达了两个信息:其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成。其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进一步完善。2011年10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到2010年底,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意志,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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