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激励对企业价值影响文献述评
2013-07-19沈阳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商场现代化 2013年20期
■张 晗 沈阳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股票期权激励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引入我国,2005年12月,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己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能够实行股权激励;2006年2月,财政部颁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基本准则》及38项具体准则,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报告和披露。这两项法规的发布为我国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
一、国外研究综述
1.股票期权和企业价值的相关性
关于股票期权和企业价值的相关性方面,理论界形成两种阵营利益趋同假说和经营者防御假说。
利益趋同假说的学者认为股票期权和企业价值之间存在正相关。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Jensen和Meckling(1976)的经典之作“企业理论:经理行为、代理成本和所有权结构”。他们利用代理成本理论的研究框架,指出当经营者完全拥有公司时,公司不存在代理成本,此时公司的价值最大;当经营者拥有公司部分股票时,代理成本被股东和经营者共同承担,此时公司价值下降。
经营者防御假说认为股票期权和企业价值存在负相关。Fama和Jensen(1983)提出,如果经营者持股水平过高会让经营者的地位变得更加牢固,使得市场无法通过并购的方式进行资源的有效分配,从而导致公司价值损失。
2.股权期权激励对企业价值影响
Morck,Shleifer和Vishny(1988)等人选取利用托宾Q值作为被解释变量,董事会成员持股比例作为解释变量,研究结果表明两者之间呈U型关系,分界点为5%,低于5%时能发挥激励作用,超过5%会使企业价值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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