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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最大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案

2013-07-12程新友

检察风云 2013年8期
关键词:李洪黄金个人信息

文/本刊记者 程新友

沪上最大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案

文/本刊记者 程新友

本案涉案的公民个人信息有10亿条,是目前上海市最大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涉及面广、人数众多,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并且还引发了下游犯罪。

相信每个现代人,只要有手机,一定会被从无休止的垃圾短信到电信诈骗骚扰过。而且,这些骚扰者越来越能实现精确打击:不仅能像老熟人那样亲切地喊出你的姓名,还知道你最近的需求。这种感觉像美国电影《楚门的世界》中的主人公,被暗中无数窥视的眼光包围。唯一不同的是,这些人往往只是盯着你的荷包,让你不安和焦虑,唯恐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阱”。伍亮(化名)就是其中之一。

2012年的一天,伍亮接到自称是居旭商务咨询公司经纪人的电话,称“居旭公司技术好、水平高、能帮你赚钱”。伍亮动心了,投入2万多元,最终却一分钱也没赚到。“我很奇怪,他们是怎么知道我电话的。”感觉被骗后,他报了警。

这个电话来得蹊跷,让他受骗的同时,也感到后怕,自己早已没有了隐私可言,仿佛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注视之下。那么,自己的电话号码究竟是怎样被泄露的呢?是谁让自己变成了没有隐私的“透明人”?这个问题让他百思不得其解。毫无疑问,伍亮是当今社会不计其数个人信息遭泄露的受害者之一。

伍亮不知道的是,他的信息已经被不法分子出卖了!不法分子在网上公开叫卖公民的身份证号、手机号、账号、住址等私密信息,内容涉及房产、金融、娱乐、IT等行业,受害者遍及男女老幼,公民的个人信息被随意掌握和交易。

2012年11月26日,犯罪嫌疑人叶征密,因涉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奉贤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这起涉及公民个人信息有10亿条、目前上海市最大的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案终于告破!

目前,此案正由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等待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非法经营牵出个人信息被泄案

2012年6月,赤日炎炎,坐落在南奉公路上的奉贤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的侦查员心里也是“热血沸腾”。因为就在几天前,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得到线索,在奉贤地区南桥镇解放东路绿地翡翠3号楼212室、南奉公路南方国际21楼等地,有人从事现货黄金非法买卖交易。现货黄金又叫伦敦金,客户可以买涨也可以买跌,交易以一手的倍数计算。该公司从事的现货黄金买卖,杠杆比例是1∶100,就是把客户投入的资金放大100倍进行操作。其下属员工发展的客户每操作一手,员工最低可拿到70元提成,客户投资金额越大,提成越多。公安机关遂于当天对上述地点进行调查,传唤了涉嫌从事非法现货黄金交易业务的犯罪嫌疑人支威振等12人。

这个公司的负责人叫支威振,1990年出生,初中文化。别看他年纪轻轻,能力却不小,20岁出头就当上了上海居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主任。2011年5月,他注册成立居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商务咨询、企业投资咨询、会务服务、展览服务等,并无黄金买卖交易资格,但却自称是香港宝泰金号代理商。居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是炒外盘黄金,主要是做香港宝泰金号的,是伦敦金,杠杆比例是1比100。公司通过网上招聘业务员,培训后,从网上购买个人信息,然后分发给他们。业务员拨打这些电话来诱使一些客户炒作现货黄金。当客户想开户了,就联系公司的业务员。业务员再通过QQ远程控制或者打电话教他们如何入金。客户每交易一手1000美金保证金的交易,居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都可以拿到69美金的佣金,然后到每个月月底,香港方面银行转账到公司的账户。

支威振等人在明知没有经营黄金期货资质的情况下,仍旧成立公司、招揽员工,指使他人大肆从事变相黄金期货业务,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2012年6月27日,被奉贤公安分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随着这起非法经营现货黄金交易案的破获,一起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案浮出水面。

支威振招认,做他们这行的,特别需要客户资源,尤其是股民信息,公司成立之初,他就开始在网上大量购买个人信息。“有时我们也会要求卖家提供特定客户信息。”他说,他从七八个上家买过上万条信息。

侦查员也在侦查中发现,支威振多次使用本人QQ向网友——“过源云烟”及“寒江雪”购入大量个人信息,并使用这些信息推销其“炒黄金”产品,造成多名被害人巨额损失。

据支威振招认,他的公司用于给客户打电话的号码“资源”,是从百度网上搜索有“黄金、外汇、股票、资源”这几个关键词搜到的,然后进入网页,看到上面有联系QQ,然后加了。加了QQ后,对方会让他先打钱,然后再通过QQ发送“资源”。买来的手机号码价格一般是每个号码三到四分钱,一共买过几十次,总共买了几十万条。“过源云烟”的“资源”听他说是黑客卖给他的。他们卖的“资源”的具体内容有股民的名字和联系方式,炒黄金的客户姓名和联系方式这两类买过至少有60万条;搞收藏的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这种,卖了至少有10万条;曾经电视购物过的人的地址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及购买物品的清单这类卖过的也至少有10万条;房主的地址姓名联系方式的信息卖过至少有20万条。

由于提供的信息“精确度”高,支威振便和“过源云烟”结成了一个贩卖、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网络。

经侦查发现,向支威振出售个人信息的QQ号的IP地址在贵州六盘水地区。

掂量着这条线索,侦查员是喜忧参半。喜的是线索来得正是时候,个人信息泄露已经成为最近几年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行为,公安部也展开专项行动,打击非法出售个人信息行为。但是,由于个人信息泄密案来源隐秘,寻找泄露的源头很难。频频泄露的个人信息,让人既可恨,也很无奈。因此,这次出现这条线索,可以说是一个抓手,可以顺藤摸瓜,一举立下大功;忧的是这线索十分模糊,只有IP地址和网名,证据还不是很充分,再说IP地址在贵州,要跨省市追捕,从侦查的角度上来说也十分有难度。

但是,凭借长期积累下来的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敏锐的侦查意识,再加上仔细研究了案件的线索后,大家觉得“这个案子有戏”。

2012年10月14日,奉贤公安分局侦查员赶赴贵州六盘水调查,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于2012年10月19日下午,抓获11名犯罪嫌疑人。

奉贤公安分局于2012年10月20日决定对此案以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案立案侦查。主犯叶征密在公安机关强大的压力下,于2012年11月26日投案自首。

调查后得知,2010年3月起至2012年10月期间,叶征密在贵州省盘县租住了当地检察院宿舍楼等地,招募人通过QQ聊天加好友的方式,以每条公民个人信息一分至一角等不同价格出售给QQ好友客户,客户则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钱打入指定的账号,涉案价值上百万元。

由此,一起特大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浮出水面,此案涉及人数量多、分工严密,且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量高达10亿条,内容遍及房产、汽车、金融、保险、娱乐、IT等行业,受害者包括男女老幼。犯罪嫌疑人在网上大肆叫卖的程度也令人瞠目结舌。

一本万利的“生意经”

1977年出生于贵州的叶征密,高中文化,高中肄业后在做过老师,他曾经办过一所职业技术学校,但最终以失败告终;其后借钱投资兰花生意,又是血本无归。2009年年底,由于无法偿还借款,叶征密的生活陷入窘迫。这时,一个叫李洪(化名)的朋友找到他,约他转行做贩卖个人信息“生意”。2009年的一天,李洪去了一趟北京,接触到了一个叫李刚(化名)的朋友。当时,这个李刚在做安装网络电话的生意(就是为一些电视销售公司安装网络电话),看到那些电视销售公司要买大量的资源(即公民个人信息),李刚开始向一些电视销售公司卖资源。

这个行业需求很大,所以,李洪约叶征密一起做卖“资源”的生意。2009年7月,李洪把公司搬到贵州盘县红果后,叶征密的妻子开始在李洪和李刚卖个人信息的公司“潜伏”,推销“资源”和负责给客户发送资源。2010年3月开始,在李洪的允许下,每天早上九点左右,叶的老婆用一个叫“静月无痕”的QQ把新的“资源”发给叶的QQ——“明月无心”。

“知道能赚钱,但没想到这么赚钱。”仅仅一个月,叶征密就赚了四五千元。从此,他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开始疯狂贩卖个人信息。于是,他们形成一个交易网络:第一层是掌握大量个人信息的源头;第二层是数据平台,也称中间商,犯罪嫌疑人收买或向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部人员购买信息,并通过网络向有“需求”的个人或公司买卖;第三层、第四层则是从数据平台购买个人信息后从事一些非法活动的公司或个人。叶征密正是这个网络的第二层,即中间商。他一开始把公司开在盘县卫生局宿舍。后来,他想到,自己做的是违法的事情,必需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进行“活动”。有一句名言叫做“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于是,2011年8月,他竟然把公司迁到盘县检察院的宿舍,在“最危险的地方”从事“危险的事业”。

随着“生意”越来越好,他专门租赁房屋、购置电脑,以底薪1000元加提成作为报酬,先后招募16名人员。这些“工作人员”中有他的学生、亲戚、朋友、朋友的朋友。

每次收到上游发来的“资源”后,叶就发给手下员工,并告诉他们,这是今天新的资源,要推销出售这些个人信息。这些卖的“资源”,有炒黄金的和股民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房主信息、车主信息、公司老板的信息、电视购物的人的名字电话及所购物品……

这些资源一部分是每天由其老婆发给他,每天发过来至少有3万条公民个人信息,然后一天一天积累下来的;另一部分是他在过年的时候,偷偷在李洪的电脑里拷贝下来的。

为了拉拢李洪,逢年过节,叶与李洪人情往来,给他小孩一点钱什么的;平时和他一起玩的时候,也经常请李洪吃饭唱歌喝茶什么的。据叶征密估计,他在李洪身上的花销,包括吃饭、唱歌、喝茶、给现金,至少有人民币10万元。但是,他的收益更大,每卖出一条个人信息就是一分钱,但是积累起来就是成万上亿条,总的营业额至少是260万元,去掉成本个人获利至少净赚170万元。

叶征密下面的16个员工,他们底薪是1000元一个月。为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叶征密规定,连续两个月业绩没满6000元,那么第二个月只能拿500元的底薪;提成是业绩超过6000元以后,多的部分算提成,超过6000元的部分给18.5%的提成。叶征密给他们每个人的任务就是通过QQ号加好友联系,联系加的好友是否需要公民的电话号码和个人信息。客户的个人信息,他们叫“资源”。他们每天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和客户聊天推销“资源”,如果客户需要资源的话,会在QQ上谈好价钱,每一条“资源”价格1分到1角不等,然后再谈好“资源”的数量。谈好以后,就是让对方把钱打到指定的银行卡上。“卖掉的信息有股民和炒黄金的人的电话号码和姓名,这样的信息至少有40万条,还有做收藏的人的姓名地址电话,这样的信息至少有5万条。”工作人员王明招认。

为了隐蔽,叶规定,他们平时没有特殊的事情不能出门,吃住在公司里,怕进出引起别人注意;同时,规定员工不能和外界说平时的工作内容,因为这个是犯法的,怕说出去招来警察抓了。但是,“出来混,最终总要还的。”不管怎么小心,叶征密还是“栽”了。

检察官点评

承办此案的奉贤检察院检察官彭丽娜认为,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外泄,被非法买卖的个人信息包罗万象,令人触目惊心,极易引发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各种新型犯罪,成为新型犯罪的根源,严重威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本案涉案的公民个人信息有10亿条(由公安扣押在涉案计算机内),是目前上海市最大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涉及面广、人数众多,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并且还引发了下游犯罪,其销售的黄金信息被支威振等人购买并用于犯罪(非法经营案另案处理)。因此,叶征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之规定,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彭丽娜坦言,虽然叶征密等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基本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嫌疑人也基本到案,但是仍感觉留有一些遗憾,那就是此案的个人信息泄密源头还需要进一步深挖。挖出泄露信息的源头“内鬼”,才能从根源上铲除黑色产业链;建议对此类案件进行调研,整合类案,将案件中反映出的线索、制度漏洞等问题写成调查报告,供相关部门深挖犯罪和完善防范制度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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