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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分配公平感的影响因素分析

2013-06-25王毅杰冯显杰

社会科学研究 2013年2期
关键词:公平农民工分配

王毅杰 冯显杰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加速了城市化的步伐,同时,城市的发展也为他们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但囿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农民工无法与城市居民同等地享受城市发展带来的成果与机遇。而且,经济的发展并未缩小收入差距,差距反而日益扩大。农民工在收入分配方面所处的不利地位更凸显了他们遭受的众多不公平的待遇,导致了诸如仇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农民工的分配公平感问题日益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分配公平感 (perception of distributive justice)是人们对社会资源分配状况的主观判断、评价和态度〔1〕,是一种对收入不平等的主观评价与认知。近年来部分研究以收入差距代替分配公平感,但以基尼系数为代表的一些经济指标只是对分配差异状况的客观反映,就其实质而言并不涉及公众感知与价值判断。而有关收入分配“公平”、“合理”的认知与评价涉及财富应该如何分配的问题,属于一种伦理的判断,它排除了区域、经济发展等宏观结构性因素的影响,是一种真实的感知,这种主观评价最终决定了人们的社会态度与行为模式。〔2〕那么分配公平感是如何产生的呢?有学者认为,随着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贫富差距逐渐扩大,这种差距一旦超越了人们可以接受的心理预期和承受能力,回报与付出失衡,分配不公平感就会产生,并很可能呈增加趋势。在该领域,存在着两种思路:结构决定论与局部比较论。脱胎于自利理论 (self-interest theory)的结构决定论认为人们对待分配是否公平的态度取决于他们在整个分配过程中获得了多少利益。〔3〕在分配中越是处于优势地位的人,公平感越强,反之,越是处于劣势地位的人,越会产生不公平感。〔4〕经验研究也指出宏观层次上的制度安排和社会结构决定着个人所能够获得的权利和机会,决定着社会生活的规则体系,体现着社会正义,而一旦在局部范围内出现规则执行不公允、权力寻租等问题,就会影响人们的公平感。〔5〕农民工群体产生不公平感的原因也在于制度与政策的限制使得他们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6〕

局部比较论 (local comparison)则认为人们当前境遇的公平感不仅仅取决于自己地位的高低,还会受到他们所选取的参照点 (自己的过去或是家庭成员、同辈群体等)的影响。支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公平感主要基于局部情境的比较而产生。〔7〕如果他们在地位对比中处于劣势,即主观社会经济地位较低,将会产生相对剥夺感,进而产生不公平感;相反,则会产生公平感。〔8〕

另一些学者则指出公平感既与一个人的阶层身份、受教育年限、个人收入、社会地位、年龄等因素有关,又受制度安排与社会结构的影响,其中权力、职业和行业是导致不公平感的主要因素。〔9〕也有人认为农民工的城市融入程度对其公平感有显著影响〔10〕,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不公平感则源于城市人为保护原有公共利益而对他们进行的盘剥〔11〕。

由此,以往对分配公平感的研究忽视了个体在日常生活中的感知与体验。农民工由于群体身份的特殊性,其在日常生活中的体验也不同于其他群体。因而,我们试图在以往研究所提出的结构决定论和局部比较论的基础上,结合农民工的生活体验,探讨影响农民工分配公平感的因素。

二、研究假设与变量设置

关于分配公平感的概念,前文已涉,不再赘述。我们对分配公平感的测量主要通过农民工对财富及收入分配的公平感知获得,其答案的赋值为:“很公平” =1,“比较公平” =2,“不太公平”=3,“很不公平” =4,在构造模型时,为了避免由于变量某一类别个案过少所造成的偏倚,我们将比较公平与很公平两项合并为公平。

遵照以往的研究传统,对于影响农民工分配公平感的因素,除人口特征变量,即受访者的性别与年龄,我们还纳入了客观经济地位维度与主观经济地位维度。

客观经济地位维度主要是借鉴了结构决定论。该理论强调分配公平感是由人们的客观社会经济地位决定的,社会地位越高的人,越倾向于积极的分配公平感。收入、教育和职业地位往往被用来测量人们的客观社会经济地位。考虑到中国社会现实中家庭经济地位对个体认知的影响,我们将收入分为个人年收入和家庭年收入。职业地位作为社会地位分层的一个关键变量,经常被用来验证自利理论。〔12〕此外,教育也常常被用来证明利己主义,如前文所言,教育程度高的人往往是占据优势地位的社会群体,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考虑,公平感也高。据此,我们提出:

假设1a:农民工的个人年收入越低,分配公平感越低。

假设1b:农民工的家庭年收入越低,分配公平感越低。

假设1c:农民工的职业地位越低,分配公平感越低。

假设1d:农民工的教育程度越低,分配公平感越低。

对客观社会经济地位的测量有四个方面:个人年收入和家庭年收入,包括工资、各种奖金、补贴、分红、股息、保险、退休金等在内的被访者的年总收入和家庭年总收入,然后取其自然对数,以避免数据过大或过小所造成的误差;职业地位则被分为三种:“管理者” =1、“技工” =2、“普工”=3;教育程度,为被访者所接受正式教育的受教育年限。

主观经济地位维度则参照了局部比较论,该理论实际是“相对剥夺理论” (relative deprivation)的拓展。它强调,人们的分配公平感源于通过在局部范围内与他人或自己过去状况的比较。参照点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民对于社会公平的感知。〔13〕因此,我们得出:

假设2a:农民工在家乡的收入层次越低,分配公平感越低。

假设2b:农民工在工作的城市收入层次越低,分配公平感越低。

假设2c:农民工在具备同等能力的人中收入层次越低,分配公平感越低。

假设2d:农民工与三年前的自己相比收入状况越差,分配公平感越低。

参照已有研究,我们选择了四个参照点,既包括不同的参照群体也包括纵向的自我比较,据此形成四个问题:“按最近一年的情况,在家乡,您个人的收入属于哪个层次?”、“按最近一年的情况,在工作的城市,您个人的收入属于哪个层次?”、“在具备同等能力的人中,您个人的收入属于哪个层次?”答案的赋值为:“中上层” =1,“中层” =2,“中下层” =3,“下层” =4。“与三年前的自己相比,您的经济状况是怎样的?”其赋值为:“有很大改善” =1,“有一些改善”=2,“没变化” =3,“有点下滑” =4。

除了以上两种理论外,我们不得不考虑,农民工的日常生活体验对其公平感的影响,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生活压力与社会距离。

作为流动群体的农民工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他们既属于农村场域却又不得不在城市中挣扎,无论其最终回归到哪里,他们都不得不承担着两个场域带来的生活压力,这其中既有来自家乡生活的压力,也有来自城市生存与交往的压力,以及游走于这两个场域之间的不确定性与流动性所带来的压力。行为心理学家伯勒斯·斯金纳(Burrhus Skinner)指出,人的行为可以用刺激—反应公式来解释,一旦刺激出现,人们就会出现某种心理状态,从而采取行动。而生活压力就是这样一种刺激,使得个体产生分配不公平感。社会冲突论也强调了个体迫于生活压力,感知到自身的劳动成果被剥夺,形成分配不公平感,从而引发社会冲突。对于农民工而言,紧张的生活压力可以刺激他们看到丧失公平的不良社会现象,感受到随时都可能降临到自身的利益损失与机遇丧失的危机感,而如果社会无法对个体的努力给予公平的补偿,那么他们的分配不公平感就会日益强烈,刺激他们不惜采取过激的举动来宣泄自己的不满进而产生越轨行为。国内的经验研究也表明生活压力的变化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态度和行为取向有非常重要的影响。〔14〕

由此我们提出假设3:农民工的生活压力越大,分配公平感越低。

生活压力感的测量主要参照李培林、田丰〔15〕所使用的生活压力量表,涉及住房、子女教育、医疗、收入、支出、稳定就业、工作负担、养老、人际、家庭与社会等十四个方面,然后将所得分值直接累加,形成生活压力变量。其赋值为:“没有压力” =1, “有点压力” =2, “压力很大”=3,分值越高,生活压力越大。

社会距离最早是由塔尔德 (G.Tarde)在其《模仿律》中使用的,并认为它反映了阶级间关系的亲密程度;齐美尔 (Georg Simmel)和帕克(Robert E.Park)赋予了它主观性的色彩,帕克指出社会距离“描述的是一种心理状态,由于这种状态使得我们自觉地意识到自身与我们所不能完全理解的群体之间的区别和隔离”。在这里,社会距离开始强调心理上的区别和隔离状态。在城乡差距仍然较大的情况下,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社会距离也逐渐由客观转化为主观。〔16〕由于他们在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方面表现出与城市生活的异质性,很容易被单一化为“肮脏、粗鲁、野蛮、危险、不守规则”的形象,项飚把这种心态比作“秩序决定洁污定义”。当农民工进入城市以后,他们就不得不作为受歧视群体的一分子开始与城市居民展开日常交往,就像布迪厄 (Pierre Bourdieu)的场域理论所描述的那样,他们只能占据这样一个先定的受歧视位置,他们所掌控的交际资源因此受到极大的限制,并因此从一开始就只能扮演一个被歧视被拒绝的社会角色。这样,农民工很容易形成强烈的分配不公平感。

另一方面,长期的社会距离的存在会导致亚文化群体的形成,一旦这样的群体存在,生活于其中的人很容易受限于狭小的区域内,缺乏与外界的信息沟通,当其成员是由社会底层群体组成时,有可能导致长期的或永久性的社会不平等,分配不公平感随之产生,并很可能形成对社会的怨恨心理。胡荣、陈斯诗〔17〕的研究就表明农民工的交往融入对公平感有着重要的影响,融入程度越低,社会距离越远,农民工的分配公平感就越低。而事实上这种社会距离更体现在农民工与城市社会的距离,体现了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的被孤立状态。由此提出:

假设4:农民工感知到的社会距离越远,分配公平感越低。

对于社会距离的测量,通常采用博格达斯 (Emory S.Bogardus)的社会距离量表。他将社会距离从概念变成了具体的测量刻度,使其成为社会学中普遍适用的概念。这一量表是通过考察行动主体是否愿意与其他人或者其他社会群体交往,来测量社会成员对于他们之间或者他们与其他社会群体成员之间距离的感觉。我们对社会距离的测量延续了先前编制的流动农民与市民的社会距离量表。〔18〕其赋值为:“非常愿意” =1,“比较愿意”=2, “不愿意” =3,累加后,分值越高,社会距离越远。

本文数据来自2012年1-2月课题组进行的“外出务工人员调查”。调查对象为15-60岁、跨县/区外出务工、被他人雇佣从事非农活动至少半年以上的农业户籍劳动力,不包括各种类型的自雇和雇主。此次调查,课题组从江苏省、安徽省、河南省各选一所本地生源较多的高校,每所学校分别选择一两个社会学或社会工作专业的班级,每个班级的同学本着自愿原则参与调查,他们利用寒假回家的机会调查返乡过年的农民工。问卷为自填式,避免了以往访谈式问卷由于调查员的理解、念读、填写时所产生的各种误差 (尤其是认知-态度量表部分);每名学生最多只能调查10位农民工,这样保证了调查对象的地域覆盖面,涉及10个省的153个县区。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562份,全部回收,有效问卷1469份,有效回收率94%;剔除关键变量缺失的样本,最后进入本文分析的有1228个样本。

表1 各变量值的描述统计

三、数据分析

(一)农民工分配公平感的状况分析

通过与以往研究的比较,我们能更好地认识研究对象。

表2对农民工的分配公平感与马磊、刘欣〔19〕研究中的城市居民的分配公平感进行了比较。在马磊、刘欣的研究中,城市居民认为财富及收入分配很不公平、不太公平的分别占8.8%、48.4%,两者占到了57.2%,认为比较公平和很公平合计为42.8%;而农民工认为分配很不公平、不公平的分别占22.7%和47.3%,合计为70%,认为比较公平和很公平的分别占27.7%、2.3%,两者占到了30%。对这两份资料进行独立样本检验,发现的确存在显著差异。这表明,相对于城市居民,农民工认为分配不公平感的比例的确要多于城市居民,农民工的分配公平感较低。

表2 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分配公平感比较①鉴于数据之间比较的需要,马磊、刘欣研究中的数据并未有频数,表中频数是根据该文提供的样本数与百分比计算得出。频数=样本数*百分比

(二)农民工分配公平感的影响因素

由表3可知,模型Ⅰ和模型Ⅱ均通过了比例特性检验,表明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存在比例特性,因而有理由使用定序logistic回归模型。模型Ⅰ纳入的是人口特征、客观经济地位和主观经济地位两个维度,模型拟合劣度Nagelkerke R2=8%,模型Ⅱ在模型Ⅰ的基础上纳入了生活体验维度,拟合劣度为10.5%,拟合劣度的增加表明生活体验维度的纳入是有分析意义的,且提高了对农民工分配公平感变异的解释力。

在模型Ⅰ和模型Ⅱ中,人口特征变量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明性别和年龄对收入公平感都有一定的解释力。具体来说,性别方面,男性的分配公平感要低于女性,其原因可能是男性相较于女性在生活的各方面都会较多地接触到社会资源的分配;年龄与年龄的自然对数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年龄与分配公平感呈一个正向的非线性效应,年龄越大,分配公平感越低,越认为不公平,但当年龄达到某个值后,分配公平感就会升高,认为公平。

模型Ⅰ中,客观经济地位维度的教育程度、家庭收入 (自然对数)、职业地位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具体来说,教育程度每增加一单位,倾向于认为分配不公平的发生比是认为分配公平的发生比的1.05倍,这与假设1d的方向恰是相反的,说明受教育水平越高的农民工,越认为存在分配不公平现象。其原因可能是教育提供了一种公平的期望,但现实又难以实现这种期望,农民工形成的反而是失望;也可能是教育提供的是个体洞察现实的能力。收入方面,最能代表农民工的客观社会经济地位的个人年收入并没有通过检验(假设1a),家庭年收入的影响得到证实 (假设1b),表现为每增加一单位,认为分配不公平的发生比是认为分配公平的75%。职业地位方面,与普通工人相比,管理者倾向于分配不公平的发生比是认为公平的74.6%,技术工人倾向于分配不公平的发生比是认为公平的76.9%,职业地位越高的人越认为分配公平,假设1c得到证实。

主观经济地位维度的在城市收入层次变量,自我感知为中上层的与下层的差异没有通过显著检验,通过检验的是:与感知为下层的相比,收入为中层的农民工倾向于分配不公平的发生比是认为公平的64.8%,收入为中下层的倾向于分配不公平的发生比是认为公平的71.7%,就整体而言,农民工在工作城市自我感知收入越低越倾向于分配不公平 (假设2b),其原因可能在于在城市感知到的收入越低,尤其是自身与参照群体的空间距离很近时,所感受到的相对剥夺会越强,越认为分配是不公平的。在家乡收入层次变量,与感知为下层的相比,收入为中上层的倾向于分配不公平的发生比是认为公平的1.77倍,收入为中层、中下层的与下层的没有显著差异,这样在家乡感知收入最高的农民工反而倾向于分配不公平,这与假设2a的方向相悖。其原因尚待深入分析。参照对象为同等能力的人、三年前自己时的两个变量都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样假设2c、2d没有得到证实。这点值得引起注意,与目前主要生活情境 (城市)中居民相比所引起的冲击,要强于自身以往经历和生活情境 (农村、三年前的自己)经历的影响,换句话说,当下生活情境(城市)是影响公平感的重要参照点。

表3 农民工分配公平感影响因素Ordinal Logistic回归分析

在模型Ⅰ中通过显著检验的变量,而在模型Ⅱ不再显著的有客观经济地位维度中的家庭收入变量、职业地位变量中管理者与普通工人的差异;其余变量的影响方向没有发生变化,变化的仅是具体的发生比,尤其是城市收入层次变量。这种变化需要从模型Ⅱ中纳入的生活体验维度的生活压力和社会距离两变量来加以理解,表明农民工的生活体验抵消了农民工在家庭年收入方面所感受到的公平感,也削弱了农民工因比较在工作城市的收入层次时所产生的不公平感,平衡了职位地位是管理者在类别上对因变量的影响力。

就纳入的生活体验维度而言,生活压力与社会距离两变量均通过了显著检验,农民工感知的生活压力、社会距离每增加一单位,认为分配不公平的发生比分别是认为分配公平的1.045倍、1.057倍,即农民工的生活压力越大,感知社会距离越远,越倾向于认为分配不公平,假设3与假设4得到证实。我们认为,其原因是农民工越认为自己压力大,尤其是外部环境造成的压力,个体努力难以得到合理回报,越容易将其归因于社会的不公平;感知到的社会距离愈远,农民工愈认为城市居民对他们存在排斥甚至是歧视,从而将这放置于公平的背景下予以考虑。而这恰好与怀霆默(Martin K.Whyte)将归因理论应用于中国社会分配公平感的解释〔20〕不谋而合。归因理论认为,导致人们收入不平等的原因有两种,即内因 (个人绩效方面的原因)和外因 (先赋的原因如性别,或结构方面的原因如社会制度)。当人们将收入不平等归因于内因时,他们认为这种分配结果是公平的;反之,当人们把不平等归因于外因时,他们将会作出分配不公平的判断。〔21〕

四、结论与讨论

基于2012年“外出务工人员调查”数据,本文针对目前分配公平感领域内颇受欢迎的两种理论,强调客观社会经济地位的结构决定论与重视主观相对感受的局部比较论,将其运用于农民工群体,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生活体验维度,提出了解释当前农民工分配公平感的第三种机制,从而进一步探讨影响其分配公平感的因素。

我们的研究基本上否定了结构决定论与局部比较论在农民工群体的应用。对于农民工而言,并非社会经济地位越高,越认为自己的收入是公平的,亦非参照点的选择决定了农民工的分配公平感,而是农民工的生活体验影响了他们的分配公平感。结构决定论中的个人年收入、家庭年收入几乎不具有统计显著性,教育程度对分配公平感的影响是反向的,并非教育程度越高的人分配公平感越高。局部比较论中的在同等能力的人中的收入层次、与三年前相比的收入变化也均未通过检验,在家乡的收入层次对分配公平感的影响亦是反向的。二理论中只有职业地位与在工作城市的收入层次对应的两个次级假设得到验证。

生活体验维度下的社会距离与生活压力两者都具有统计显著性,农民工感知到的社会距离越远,生活压力越大,越认为其收入是不公平的。与结构决定论、局部比较论相比,生活体验维度在阐释农民工的分配公平感的形成原因方面或许更具有说服力。农民工的分配公平感是农民工在日常生活中面对社会资源分配状况时所产生的一种主观评价,任何个体都无法脱离自己的生活场域单纯地对某一事物进行评价,其或多或少都会受到生活场域中种种情境的干扰。相对而言生活感知更能影响农民工的社会态度与个体行为。这也从侧面揭示了农民工参与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性因素。笔者相信,这对今后的政策制定和实施有着重要意义。

遗憾的是,我们的研究尚未揭示农民工感知到的生活压力与社会距离大到何种程度时会促使农民工由过低的分配公平感转向抗争行为,这点在未来的研究中可以进一步探究。

〔1〕Jasso,Guillermina & Bernd Wegener Methods for Empirical Justice Analysis:Part I.Framework,Models,and Quantities,Social Justice Research,1997,10.

〔2〕李骏,吴晓刚.收入不平等与公平分配:对转型时期中国城镇居民公平观的一项实证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12,(3);李路路,唐丽娜,秦广强.“患不均,更患不公”——转型期的“公平感”与“冲突感”〔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4).

〔3〕Sears,D.O.and C.L.Funk,The Role of Self-interest in Social and Political Attitudes,Advances in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1991,24,pp.1 -91.

〔4〕马磊,刘欣.中国城市居民的分配公平感研究〔J〕.社会学研究,2010,(5);王甫勤.大城市居民的分配公平感研究〔J〕.社会,2011,(3).

〔5〕赵琼.影响社会公平感的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N〕.光明日报,2005-05-10.

〔6〕陈映芳.“农民工”:制度安排与身份认同〔J〕.社会学研究,2005,(3);徐铭.城市化背景下农民工心理失衡的危机〔J〕.江苏社会科学,2006,(S2).

〔7〕〔19〕马磊,刘欣.中国城市居民的分配公平感研究〔J〕.社会学研究,2010,(5).

〔8〕Adams,J.S.Toward an understanding of Inequity,Journal of Abnormal and Social Psychology,1963,67(10);翁定军.阶级或阶层意识中的心理因素:公平感和态度倾向〔J〕.社会学研究,2010,(1);马磊,刘欣.中国城市居民的分配公平感研究〔J〕.社会学研究,2010,(5);王甫勤.大城市居民的分配公平感研究〔J〕.社会,2011,(3).

〔9〕赵琼.影响社会公平感的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J〕.光明日报,2005-05-10;李春玲.各阶层的社会不公平感比较分析〔J〕.湖南社会科学,2006,(1).

〔10〕〔17〕胡荣,陈斯诗.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与公平感〔J〕.厦门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

〔11〕许传新,许若兰.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社会距离实证研究〔J〕.人口与经济,2007,(5).

〔12〕李骏,吴晓刚.收入不平等与公平分配:对转型时期中国城镇居民公平观的一项实证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12,(3).

〔13〕Jasso,Guillermina,A New Theory of Distributive Justice,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80,45(1);Wegner,Bernd,Relative Deprivation and Social Mobility:Structural Constraints on Distributive Justice Judgments,European Sociological Review,1991,7(1);Kreidl,Martin,Perception of Poverty and Wealth in Western and Post-Communist Countries,Social Justice Research,2000,13;马磊,刘欣.中国城市居民的分配公平感研究〔J〕.社会学研究,2010,(5).

〔14〕〔15〕李培林,田丰.中国新生代农民工:社会态度和行为选择〔J〕.社会,2011,(3).

〔16〕郭星华,姜华.农民工城市适应研究的几种理论视角〔J〕.探索与争鸣,2009,(1).

〔18〕王毅杰,王开庆.流动农民与市民间社会距离研究〔J〕.江苏社会科学,2008,(5).

〔20〕〔美〕怀默霆.中国民众如何看待当前的社会不平等〔J〕.社会学研究,2009,(1).

〔21〕王甫勤.大城市居民的分配公平感研究〔J〕.社会,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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