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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旅馆:问题与机遇并存的“潜力股”

2013-06-25丁志良

今日海南 2013年3期
关键词:海南旅游管理

□丁志良

家庭旅馆源于二战后的英国,后在欧、美发展十分迅速,并逐步趋向成熟,已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形成一个产值较为可观的庞大产业。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海南成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每年有大量的国内外游客来琼观光、度假,传统住宿接待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家庭旅馆作为一种新的旅游接待方式,对海南的旅游接待是一个补充,可以满足游客的个性化需求。大力发展家庭旅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传统住宿的接待压力。但在抓住发展机遇的同时,海南家庭旅馆业也面临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海南家庭旅馆面临的发展机遇

(一)市场需求巨大。根据三亚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所作的调查统计,2011年全年游客日常住宿设施中,入住家庭旅馆游客比例为18%,远高于入住低星级酒店的比例(6%),低于入住中等星级酒店和高星级豪华酒店的比例(分别为35%和22%);而2012年春节期间游客住宿设施统计显示,入住家庭旅馆的人数激增,比例最大,达到27%,高于入住中等星级酒店、高星级豪华酒店和低星级酒店的比例(分别为24%、9%和6%)。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多数国内游客还属于经济型旅游者,消费水平较低,价格成为影响旅游者行为的敏感因素,家庭旅馆更受到大众游客的青睐。另一方面,近年来随着“体验式旅游”的兴起,游客已不再简单满足于走马观花式的旅游形式,而是更希望介入当地居民的生活场景,体验当地的民俗风情,探究异质文化成了他们的主要旅游目的,而入住家庭旅馆可以满足游客的这种需求。

(二)政策保障有力。从2004年起,海南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家庭旅馆的政策,开始着手规范家庭旅馆的管理。如2004年、2005年分别发布实施的《家庭旅馆质量等级划分标准》和《家庭旅馆消防技术规程》,严格划分了家庭旅馆质量定级要求、服务要求和卫生消防安全标准。2004年,三亚市政府出台了《三亚市家庭旅馆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1年11月进行了完善修订。2005年,三亚市政府印发《三亚市家庭旅馆评等定级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家庭旅馆的评等定级和挂牌经营工作,为全省首创。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若干意见》也明确指出:“鼓励发展家庭旅馆经营和房屋租赁经营。”以上诸多利好政策,为海南家庭旅馆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三)房源充足可靠。在海南,由于受“候鸟式”旅游地产的影响,大量的楼盘入住率较低,房产经常处于“空置”状态,既造成资源浪费,同时又使得社会公共服务失衡。如能出台相关政策加以引导,利用空置房产开办家庭旅馆,不仅可以解决房产空置问题,同时也为海南家庭旅馆的发展提供充足的房源,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家庭旅馆的运营成本。

海南家庭旅馆发展现状

就目前现状来看,海南的家庭旅馆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发展速度较快。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海南各市县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一大批家庭旅馆,特别是三亚、文昌、琼海和海口等地的家庭旅馆发展迅速,出现了许多小有知名度的家庭旅馆。据业内保守估计,仅三亚的家庭旅馆就从几年前的百余家迅速增至现在的近千家。

分布范围广泛。目前,海南全省每个市县都有不同类型、服务对象不同的家庭旅馆存在,具体可分为景区家庭旅馆(通常在景区内或景区附近,如三亚大东海、琼海博鳌等地的家庭旅馆)、汽车家庭旅馆(一般位于交通干线上,为运输司机、自驾车游客等提供住宿、饮食等服务)、乡村家庭旅馆(通常在乡村或城市近郊)和城市家庭旅馆(通常在城市中,如海口红城湖、三亚解放路等地的家庭旅馆)。

档次水平参差不齐。由于各市县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家庭旅馆的发展存在明显的差异,分高、中、低档次,供不同客人选择。三亚湾、琼海博鳌等景区的部分家庭旅馆管理规范,设施齐全,完全可以和周边的星级酒店相媲美。有些地区的家庭旅馆设施简陋,条件较差,甚至无法保障热水供应,安防设施、卫生条件同样令人担忧。

经营形式多样。就经营形式来讲,有些是以自有住房开办的家庭旅馆,主要为城乡结合部及琼海、文昌等市县闹市区内的家庭旅馆;有由个人或公司承租“空置房屋”经营的家庭旅馆。为了吸引客源,家庭旅馆纷纷推出各种人性化服务,并不断加大营销力度,彼此间的竞争十分激烈。

海南家庭旅馆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鱼龙混杂。有的只是打着家庭旅馆的幌子,把一般的房屋短租、长租以及经济性酒店都视为家庭旅馆;有的没有办理正规手续,存在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等问题。

二是缺乏特色。许多家庭旅馆没有充分体现海南地方特色,未能发挥家庭旅馆自身可作为旅游吸引物的优势,对于游客对当地文化的体验追求重视不足,对休闲旅游的因素考虑较少。在装修和服务上一味地模仿饭店,大部分为现代简约风格,与商务型酒店形成同质化竞争,缺少特色,难以满足游客体验当地文化、享受家庭氛围的愿望。

三是管理不善。全省缺乏规范的管理体制,没有形成统一开发管理模式。据了解,一个正规经营的家庭旅馆通常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以及《消防意见书》,才可以合法经营。在实际管理中,各部门都是各自为政,部门之间缺乏信息交流,表面上看谁都在管,实际上又经常出现谁都不管的情况,从而使海南的家庭旅馆基本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调查发现,三亚目前证照手续齐全的家庭旅馆占不到60%。由于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行业标准,海南家庭旅馆服务定位不太准确,服务项目不够完善,服务标准不够细,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基本都是在政府各部门的管理间隙中自我发展,服务水平仍然属于自发、自管的初级发展阶段,普遍存在消防、治安、卫生等问题和隐患。

以有效管理促进家庭旅馆发展

海南正值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有利时期,国家赋予海南的各项政策效应将进一步释放。海南家庭旅馆的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需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海南实际出发,探索出一条有效的管理模式,使家庭旅馆为海南旅游业尤其是旅馆饭店业的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成为解决就业、实现社会和谐又一新亮点,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有效统一,实现家庭旅馆的良性发展。

(一)明确全省统一的主管部门,将家庭旅馆纳入正规的管理渠道。对于家庭旅馆的管理,应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当务之急就是要明确全省统一的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发挥监管职能,从改善基础设施、构建营销网络、规范经营行为、加大税收支持等方面,为家庭旅馆的建设提供帮助和指导。家庭旅馆涉及的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包括旅游、公安、规划、消防、卫生、工商、税务、物价等,其中,家庭旅馆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最为直接。因为,从本质上讲,家庭旅馆属于旅游系统的一个重要产业,自然应当纳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系统。这一点,可以从海南省旅游委的主要职责中反映出来。海南省旅游委的部门职责明确规定:旅游市场监管等旅游综合协调工作,由省旅游委组织专题调研,提出目标和决策措施,省政府向有关部门下达文件,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监督落实。可见,全省家庭旅馆的行政指导和行政监管工作应统一由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来承担,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家庭旅馆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为家庭旅馆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建议组织专门力量对欧美等先进国家成熟的家庭旅馆管理经验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出台海南家庭旅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在家庭旅馆的立法上,要抓住全国人大的立法授权,借鉴国际家庭旅馆先进的管理经验,结合海南实际,该突破就突破,该变通就变通,切忌因循守旧,突破经营管理上传统的专注于经济性的束缚,从单一的经济性层面努力上升到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层面,从而实现发展家庭旅馆的社会价值。

(三)成立家庭旅馆行业协会,强化内部协调、自律和监督机制。就海南家庭旅馆来说,单个经营者力量弱小,没有统一的管理,对长远发展极为不利,因此建议尽快成立家庭旅馆行业协会,在政府、经营者和游客之间牵线搭桥,实现合理、和谐的管理方式。家庭旅馆行业协会成立后,建议由其牵头,在家庭旅馆集中的区域建立“接待中心”,起到管理中心的作用,处理游客投诉,解决客源问题;征集海南家庭旅馆的徽标和形象设计方案,统一家庭旅馆的徽标和形象,在主要街道、路口竖立家庭旅馆标志与指示牌,提高家庭旅馆的品牌形象与社会信用度;建立并负责更新维护海南家庭旅馆(官方)网站,加强对外宣传,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促进海南家庭旅馆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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