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汉语中用作第三人称代词的“其”——以《庄子》中“其”的用法为例
2013-06-21段兴臻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3年4期
段兴臻
(青岛科技大学 国际学院,山东 青岛 266061)
一、关于上古汉语中“其”能否用作第三人称代词的讨论
要讨论上古汉语中“其”能否用作第三人称代词这一问题,我们首先要从语法界争论已久的关于上古汉语中到底有没有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这一问题说起。学界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1.传统观点:上古汉语中有第三人称代词。
马建忠认为:“指名代字用以指前文者,‘之’‘其’二字最为习用。”
杨树达在《高等国文法》一书“古书中之他称代名词”中列出了“子”“彼”“丑”“夫”四字。
王力在《汉语史稿》一书中指出,上古第三人称代词有“其”、“之”、“厥”等。“其”字用于领格。
周法高指出古汉语第三人称代词有“之、厥、其、伊、渠、他”。
黄盛璋认为古汉语第三人称代词有“彼、厥、其、之、夫、匪”,并认为这些词的代词用法是由其指示词用法发展而来的。
张斌、胡裕树认为上古汉语第三人称代词有“彼、夫、其、之”。
杨伯峻、何乐士认为古汉语中的第三人称代词有“夫”、“彼”、“之”、“厥”、“其”、“渠”、“他”、“伊”等字。
2.重要观点:上古汉语中没有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
高名凯一方面肯定“彼”、“其”等代词可以用作第三身代词,另一方面又不承认它们的第三身代词的身份。
吕叔湘指出:“严格地说,文言没有第三身指称词,‘之’、‘其’、 ‘彼’三字都是从指示词转变过来的。”“所以,就文言说,三身指称可以改为‘对语指称’,第三身可以取消,‘彼’、‘其’、‘之’都可以归入确定指称词。”
郭锡良认为汉语第三人称代词起源较晚,因此严格来讲,先秦还没有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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