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职院校学报责任编辑在“三审”中的地位与作用*
2013-06-10占莉娟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占莉娟 白 雯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5)
审稿工作是学术期刊的重点工作,是编辑部掌控办刊质量的关键环节。本文基于“三审制”系指审稿三个阶段的认识,针对人们对责任编辑(简称“责编”)工作认识不尽充分的现象,如初审偏重形式审查;复审照搬专家意见;终审与责编关系不大等,探讨高职院校学报(简称“高职学报”)责编在“三审”中的地位与应有作用,意在指出人们对责编工作的认识误区,明确高职学报责编在审稿阶段的职责,促使责编真正到位地履行职责,以提升期刊的审稿效能。
一、责编在三个审稿阶段应把握的工作重点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关于严格执行期刊“三审制”和“三校一读”制度保证出版质量的通知》(新出报刊[2001]142号文)中明确规定:“期刊出版单位应建立健立编辑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稿件的编发审核制度,严格执行稿件‘三审制度’,切实做好稿件的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对稿件编排的各个技术环节,都要规范操作,杜绝事故隐患。”一般而言,期刊都采用的是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三审制度”,且把三审制中的“三审”等同于三个审次。但是,包括高职学报在内的学术期刊,往往在操作中采用的是四审、五审乃至更多的审次,以确保发稿质量。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三审制”在现实性上已成为审稿的三个阶段,而非审次的规定。这三个阶段系指初审阶段、复审阶段及终审阶段,阶段的划分是根据审编工作任务划分的(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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