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资源状况调查
2013-06-07陈国永张继彬孟艳张巍陶茂萱李正懋钱玲
中国社会医学杂志 2013年3期
陈国永, 张继彬, 孟艳, 张巍, 陶茂萱, 李正懋, 钱玲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1]。危机情绪体验与心理反应一般会持续数天到数周,有些甚至影响个人至数月、数年乃至终生[2~3]。WHO专家认为,没有任何一种灾难像心理危机那样给人们带来持续而深刻的痛苦[4]。发达国家早已建立突发事件的“危机干预”和“危机管理”系统。如北美和欧洲诸国,在10万~20万人口的城市均设有心理危机干预中心[5],美国联邦政府早已将灾难心理卫生服务纳入联邦紧急应对计划之中[6]。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起步较晚,亟需加强能力建设。鉴于此,受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委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资源现状调查项目”,以期为今后规范、系统、有步骤地进行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分类及上一年突发公共事件的分布,兼顾东、中、西部,选取辽宁、浙江、安徽、广东、重庆、新疆作为项目省。每个项目省选择省会城市和突发事件发生频率较大的1个地级市作为项目城市。
1.1.1 卫生行政部门 包括31个省级卫生厅(局)、6个项目省的项目市卫生局。
1.1.2 心理卫生专业机构 在项目城市选取全部精神专科医院、设立精神专科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所有大专院校的心理学院/精神卫生系、省级及项目城市市级心理卫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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