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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遗产税

2013-05-14张枫逸

杂文选刊 2013年5期
关键词:遗产税实名制隐性

张枫逸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研究报告称,中国已基本具备征收遗产税条件,征收遗产税时机已成熟,并建议将五百万元作为遗产税起征点。报告分析,按遗产税收入达税收总额的2%计算,2012年我国税收收入超过十万亿元,此项即能收入两千亿元。

随着开征遗产税列入中国税制改革的议事日程,舆论分歧似乎只剩下何时开征了。此次北师大的报告认为,“无论从社会公平政策、转变增长方式,还是缩小贫富差距,开始征收遗产税时机已成熟,条件也已基本具备”。那么,征收遗产税真的就“只欠东风”了吗?

必须看到,报告所提出的这些依然停留在必要性的层面,即“该不该征”,并没有触及可行性分析,即“能不能征”。可以预见的是,在财富缺乏透明度、资产没有全面实名制的环境下,遗产税一旦开征,必然面临征税对象、征税基数的不确定性,削富济贫等作用也将面临诸多变数。

说到财富不透明,公众最直观的感受莫过于胡润百富榜等榜单的“城头变幻大王旗”。开创十四年来,胡润百富榜每次发榜,都会不乏一些之前名不见经传的富豪一夜成名。最典型的,当数2006年张茵以二百七十亿元的身家成为中国第一位女首富后,不但普通公众充满好奇,就连许多长期关注中国经济的专家学者都对这个名字十分陌生。

这种不透明,一方面在于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占据相当比重。2010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中国超富阶层隐瞒了三分之一的真实收入,约九万两千六百亿元为“隐性收入”,其中有五万四千亿元是“灰色收入”。前不久,国务院在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也坦言,当前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专家指出,权力寻租实现的聚敛财富、公共资金和公共资源的人为流失以及处于垄断地位的国企巨额分红,都是灰色收入的重要来源。在这种情况下,开征遗产税非但不能缩小贫富差距、鼓励自立,反而令富人担心灰色收入见光而加速移民、转移财富的步伐,给制度监管带来新的问题。

同时,现行机制不配套也是导致财富透明度不够的重要因素。目前中国没有建立全面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尽管储蓄、证券、房产等陆续实名制,但对于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金银珠宝等缺乏有效监控手段。生活中大量的现金交易,以及无记名的购物卡、消费卡,更让我们无法掌握一个人的真实资产状况。另一方面,产权认定评估体系也不够完善,除房产外,古董、字画、珠宝等一般都不需要产权登记,市场上也缺乏专门、权威和公正的资产评估机构,导致很难对遗产价值及应纳税额进行认定评估。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主任陈晓说过,“中国税务部门到现在还没有掌握真正的富人是谁”。连向谁征税都搞不清楚,围绕遗产税的一切推演就只能是纸上谈兵。目前个人所得税已然面临“工薪阶层纳税、富人群体逃税”的质疑,开征遗产税很可能制造新的不公,不能对隐蔽的富人精确征收,反倒会误伤曾经身为房奴、车奴一族的中产阶级。

【原载2013年3月18日《西安晚报·事象杂谈》】

题图 / 伸缩自如 / 朱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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