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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美人不凋零

2013-05-14短发夏天

花火B 2013年1期

短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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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发跟我讨论这个稿子的时候,说了一句话:“我曾想最终所有的美人都会凋零,人们却只记得她们怒放的模样。”

英雄末路,美人迟暮,是古人特别唏嘘喟叹的两个境遇。

当初怎么奋不顾身,大抵都抵不过时间的洪流吧。这个故事里,叶叶,杜尔西,顾准,甚至是“我”,都是无可奈何的,我们总是会被自己莫名的情感牵着鼻子走。

然而绳子总有断线的那一天,从此以后各安天涯,再不复往日的种种。

但美人总是会迟暮的,我也会老去。

所有的往事都像灰尘一样缓缓飘落,没有人再记得。

关于我们的故事

三句话太多

两句话似乎又太少

所以我只好在句子与句子之间加入了很多的分号

断断续续,像打嗝一样

永远也没有办法连成一条线

一口气说完

1.我只能这样离开

叶叶心情好的时候会去一个酒吧唱歌——没有灯影迷离人声嘈杂,那里灯光昏暗,正前方有一个水泥台,客人可以任意地点KTV唱。是九十年代的县城遗风,也不知道怎么会在城郊席卷而来,搞得像时空穿越了一样。

酒吧虽然土气,客人倒不少,都是附近工厂的工人。常常见到叶叶唱,以为叶叶是酒吧的歌手,于是会主动叫叶叶唱。

叶叶逗他们,说:“点一首歌十块钱呢!”

他们脸红脖子粗地大叫:“十块就十块!又不是出不起!”

久而久之叶叶居然把这个发展成一份兼职,闲时就在家搜索《春天里》《月亮之上》之类的歌。我和杜尔西被吵得睡不着觉,抱着枕头冲进叶叶的房间里抱怨,叶叶笑嘻嘻,说:“好歹有钱赚,你就忍一忍嘛!”

那是大学的最后一年,我们都没有找到工作,只好在城郊便宜的出租屋里混着日子。我、杜尔西、叶叶,两男一女,租了一个三室一厅,整整一百二十平方米,才六百块钱。

房子在顶楼,顺着一个小楼梯爬上去就到了天台,天台视野很好,早晨起来后大家都爱在天台伸伸懒腰、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往外看去,附近的工厂将空气都熏成了灰色,也实在谈不上浪漫。可是看着红彤彤的太阳一点一点从黑灰的云层之中伸出来,也常常被美得说不出话来。

我说:“像莫奈。”

叶叶道:“蒙德里安。”

杜尔西则懒得理我们,只是哼了一声。

我们是学油画的人。

我擅长风景,叶叶喜欢抽象,杜尔西……杜尔西已经走火入魔,他的画谁也看不懂。我偶尔摄影和修图,叶叶唱歌好听,还会自己做衣服。杜尔西最厉害,会弹吉他会唱歌,会修电脑会做饭,最重要的是,会泡妞……

就是这样三个大好青年,每天宅在出租屋里混日子。晚上大家穿着沾满油彩的脏衣服去吃烧烤,一堆烤串,几瓶啤酒,苍白而昏黄的月亮挂在天边,像打进水杯里的鸡蛋,那说不清又道不明的暧昧之色。

筷子掉了,我弯腰去捡,看到叶叶的手搭在杜尔西的膝盖上,那么自然,又那么亲昵。我错愕了一下,这才一阵酸涩。

我不是接受不了他俩在一起,我只是不能接受他们瞒着我。不是说好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吗?为什么这样的喜悦不跟我一起分享?

怕我嫉妒?怕我一个人太孤单?我才不要他们同情我。

作为一个男人,这么想未免太小肚鸡肠。可当天晚上我还是忍不住又有了搬出去的想法,还没有毕业,当然可以光明正大地问家里要钱,我手头还有一点现金,琢磨着出去租个房子也不算太贵,工作的话,肯放低姿态来找的话也不会太难是不是?

第二天跟他们说了,他们都没有觉得意外,叶叶依旧高高兴兴地说:“要去工作了呀?那太好了,以后可以找你混饭吃了!”

杜尔西则看了我一会儿,才举起杯子道:“工作顺利。”

就这样,散伙了。合租的时间也不长而已,三个月?还是四个月?

但为什么在离开的时候,我还是会觉得那么舍不得。

2.一切其实不太好

我最终找到了一份在影楼拍照的活,我拿着我平时拍的那些照片去应聘,胖胖的经理对我的照片很感兴趣,问:“这是谁?长得真漂亮。”

那是叶叶,但为了显示我的拍照技术,我故意说:“一个同学而已,其实本人没那么美。”

“是吗?那真是可惜了,看起来挺漂亮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堆鬼话,老板当场就聘用了我。

这年头除非是证件照和婚纱照,基本没人在影楼拍照片了,所以整间店的业务只有两个,一是证件照,二是婚纱照。

我资历尚浅,只能拍证件,红的蓝的白的底,前面是一张张圆的扁的长的脸。陌生的眼神与五官,了无生趣的生活。我尽力做好,毕竟这仍然是一份工作。老板对我挺满意,偶尔回家时看到我还在电脑前修片,就说:“算了明天再做吧,跟我一起吃饭去。”

老板太太刚去世,留下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儿。那女孩儿叫顾准,挺喜欢我,大概正处在那种有点叛逆又不敢太离谱的年纪,私底下常常找我帮忙,修个电脑啦、陪她去买超短裙啦、老师请家长啦……

她越用越顺手,时间长了我简直成了一个保姆。除了照顾店里的生意,还要照顾老板的女儿。有时候忙,我就找叶叶帮忙。

回头请她俩吃饭,才发觉顾准已经学会了化妆。

我大叫:“被你爸知道我工作都丢了!”

顾准毫不在意:“放心,我不会让他知道的。”

我又看叶叶,叶叶也漫不经心:“十四岁,不小啦,我十四岁的时候也偷偷化妆来着。”

女人!

好久没见杜尔西,我问叶叶:“杜尔西怎么样了?”

叶叶皱皱眉,轻声说:“老样子。”

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敏感,我觉得叶叶有点不高兴。但女人嘛,无论高兴还是不高兴都是常态,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场合,所以我也没往心里去。

吃完了饭我和叶叶先送顾准回家,之后再送叶叶。

月亮还是当时的月亮,我们却不再是当初的我们。

空气里有点生涩的味道,是因为太久没见,还是因为我和叶叶难得单独相处?

我问叶叶:“一切都还好吗?”

叶叶朝我翻了个白眼:“没话找话?算了吧!”

得,人就是不能太熟,她知道我在尴尬,我也知道她不介意。于是一路沉默着,走到旧时的酒吧,叶叶才叹口气说:“我们都挺想你的。”

我沉默。叶叶便拍了拍我的肩膀道:“你回去吧,我去唱歌了。”

我点头,转身,看到附近一棵很高的紫荆树开了花,被夜里的灯光照着,有一种奇异的美。

3.你从未看到过我

再过了一个月,我过生日。正式23岁,一个人在家里喝了瓶啤酒,看了场球赛,之后爬上床睡觉。夏夜炎热而漫长,叶叶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来帮我搬家?”

“什么?现在?”

“嗯,现在。”

我吓了一跳,但还是匆忙跳起,穿上衣服去找叶叶。整个小区都漆黑一团,只有八楼的那幢小房子还亮着灯。我匆忙上去,看到叶叶正努力把她的画用绳子扎起来,一捆一捆,很是壮观。

我正准备开口叶叶已经说:“别问,帮我把那几只装好的箱子搬到楼下去,一会儿会有人来接我。”

我只好不问,低头劳作。其实她东西不多,唯有画一摞摞地放着,有点吓人。她最珍惜的也是这些东西,大学时期有人追求她,送了不少名贵的礼物,她眨眼也就扔了,而画却走到哪儿带到哪儿,连草稿都不放过。

等忙完了天都亮了,我们俩站在风中抽烟,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杜尔西呢?”

“走了。”

“去哪儿了?”

“都说了别问。”

“那你搬去哪里?”

“也别问。”

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发了火:“什么都不让我问,到头来我什么都不知道!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说一下能死吗?你们两个总是这样,说好的三个人一起!结果我永远都是当电灯泡的那个,什么都不知道!”

叶叶回头,挑起眉毛看我,忽而笑了,轻声说:“我还以为你不会生气呢。”

我被她这个态度弄得又怒不敢言,只好走去一边踢着石子。已经是早上六点,叶叶在等的车还没来,我看看手表,说:“我该回去上班了。”

“去吧。”

我狠了狠心,这才掉头走开。早班的公交车上没什么人,我坐在最后一排的位子,好久之后回头,才看到叶叶还站在那里,那么多的东西堆在路边,遥遥看过去就像垃圾场一样,而叶叶的身影异常的孤独。我有点后悔,大声跟司机说:“司机我要下车!”

司机骂:“神经病啊你!”

但他还是停下了车。我连忙跳下去,从未那样地冲动过,朝着叶叶的方向奔跑、奔跑。然而在距离她不到五十米的地方,我看到她正在把最后一摞画搬进一辆吉普车里,接着她钻上车,用力地把车门关上。

车子启动,不久后从我面前经过,我看到叶叶低垂的脸,以及驾驶座上模糊的男人的侧影。他们在我面前一闪而过,迅疾得如风一般,很快就消失得干净利落。

显然她没看到我。

也许,她从未看到过我。

4.我们都喜欢她

有件事我一直没说,早在认识叶叶之前,我跟杜尔西商量,说如果将来遇到共同喜欢的女孩子,那么谁都不许追,宁愿她被别人追走。

杜尔西同意了。

但是真的追起来,我永远不是杜尔西的对手。

他高大英俊,又不爱说话,对小女孩来说永远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而我一无是处,空有一腔热情无处发挥,渐渐变成一个平庸的男人。

我不怕我输给他,只是怕输给他之后,我们连朋友都没的做。

我们俩一起长大,小时候我爸妈工作忙,我几乎一日三餐都在杜尔西家解决。高中后学校里有人拉帮结派,我也不知招惹了谁,有那么一伙男生永远跟我过不去,杜尔西冲锋陷阵地同他们打架,只为了我不被他们欺负。

我欠杜尔西太多。

高考前我们去上美院的冲刺班,在那里认识了叶叶。她无疑是班上最漂亮的女生,甚至我觉得她是我们这辈子见到过的最漂亮的女生。所有的男生都围着叶叶团团转,唯独我跟杜尔西互看了一眼,都没有去答理她。

时间久了她反倒对我们好奇了,主动来找我借画笔。下课后大家一起去买可乐,叶叶走到我面前很自然地拍我的肩膀,说:“请我喝可乐!”

而我一直高兴的是,那个时候,她最先跟我说话,而不是杜尔西。

5.至少还可以是朋友

一个星期后,杜尔西才来找我。

他跟我说他喜欢上了别人,背叛叶叶在先,叶叶才离开。

我听后很想给他一拳,但没有勇气,只好去冰箱拿啤酒。我的小出租屋自然比不上当年那一间大,只有二十平方米多一点,一张床,一台电视机,一个旧沙发,就摆得满满当当。我跟杜尔西在沙发上一杯接一杯地喝酒,电视上在播三流言情片,女主角对着男主角声嘶力竭地喊:“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

爱或不爱哪来那么多为什么。根本就不需要问,甚至不需要讲出来。

人世间没有那么多道理可言,大部分事物也不会遵循因果逻辑,发生了就是发生了,没发生就是没发生,谁也控制不了。

杜尔西最后跟我说:“你知道为什么当初我们没告诉你我跟叶叶在一起的事吗?”

我说:“我知道,因为你怕我伤心。”

“错了,是叶叶怕你伤心。”杜尔西叹口气,看着我说,“她一直都知道你喜欢她,但她怕你知道后我们三个连朋友都没得做。”

我怔了一下,又苦笑:“现在又有什么区别?我们还是连朋友都没得做。”

杜尔西沉默,想了很久才说:“那是因为你不想做了而已。”

没错。

我不想见到杜尔西,也不想见到叶叶。

我心中有一片苦涩的区域,连我自己都不愿意打开看,只好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工作上。那一年我已经开始拍婚纱照了,所有的新娘子都穿着白色的大摆婚纱,时间久了我简直患上雪盲症,眼睛一离开屏幕就什么都看不清。

有一天顾准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来看我,我一看到她就下意识地流眼泪。顾准常年在影楼混,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还是很同情地跟我说:“以后工作两个小时还是休息一会儿好。”

我点头,没吱声。顾准看了我一会儿才问:“你该不会是失恋了吧?叶叶姐把你甩了?”

我不置可否,她便坐下来叹口气说:“唉,我也失恋了。”我没有心情多问。

我翘了班,下午的时候陪着顾准逛公园。顾准请我吃冰激凌,跑去附近的小摊位买,不久忽然跑回来,咋咋呼呼地说:“我看到叶叶了!她昏倒了!在那边!”

我吓了一跳,接着才跟着顾准跑过去。那边已经炸开了锅,人群里三圈外三圈,我冲进去,看到叶叶躺在人群中央,脸色惨白,浑身是汗。

“叶叶!叶叶!”我拍着她的脸叫她,她勉强睁了睁眼,见到是我,虚弱地笑了笑,张开嘴巴,似乎想说点什么,但终究什么都没说出来,就又昏了过去。

6.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

也不是什么大事,中暑而已,叶叶身体一直不好,营养不良,挂了一天水就可以出院了,医生嘱咐我要好好照顾她。

我心想求之不得,只可惜一直没机会!

我准备送叶叶回家,问她住哪里,她这才告诉我她没地方可住。我愣了一下,想起当初带走她的那辆车,却什么都没问,只是说:“要不要先住我那边?”

她点头。我就这样把她接回了家,进门后我才想起顾准不见了。

糟糕,在公园时我光顾着叶叶没注意到她,不知道她会不会跟我生气。我打电话给她,她却很成熟地说:“没关系,你照顾叶叶就好,不用管我。”

能听到她讲出这样的话,我简直感激涕零。

叶叶的状态一直不太好,精神很虚弱的样子。这是我们毕业的第二个年头,其实都还很年轻,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她已经开始有点沧桑感了。

我早已搬了新家,这次的房子略大一些,但也只有一室一厅而已,为了方便叶叶,我只好睡沙发。半夜的时候我常常被轻柔的声音吵醒,睁开眼,看到卧室里透出来的光,她没睡,可是我假装不知道。

表面上我们依然平和地相处着,她主动买菜回来煮饭。下班后我一推开门就会问道饭菜香。叶叶会从厨房里探出脑袋说:“你回来啦?”

在那个时候,我不免会觉得幸福。

所以,我一直都羡慕杜尔西。

从小到大,每次晚上回家,我们都下意识朝楼上并排的两个窗户望去。

亮着的那个是杜尔西家,暗着的那个是我家。我不知道被人等待回家是什么滋味,在想象里是很美很温暖的,现在知道了,的确是很美很温暖。我忽然有一股冲动想要跟叶叶求婚,但一张口我就知道会被拒绝,她会像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一样笑一会儿,才说:“别开玩笑啦!”或者用开玩笑的口吻回答我:“好呀。”

这两个都不是我想要的。

再过一阵叶叶告诉我她找到了新住处,要搬走了。我没问她要去哪里,只是默默帮她收拾好东西,然后站在窗前看着她钻进另一辆黑色的轿车里。

长得美的女孩子总是会有办法的,从一辆车到另一辆车,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

无所谓对与错,大家都已经长大。

懂得给予对方自由,有些事不需要去问,一问就连朋友都没的做了。

这点我倒是很懂得。

7.十七八岁喜欢的人

一年之后我从照相馆辞职了。

有个朋友打算组建工作室,专门帮那些开网店的人拍照片,已经有了一定的客户基数,只需要一个信得过的帮手。我心想一直在照相馆打工也不是个事,于是就跟老板交了辞呈。

老板很舍不得我,晚上请我吃饭,顾准也来了。

这一年顾准已经十七岁,自诩是个大姑娘了,举手投足之间都有一股妩媚之气,很是了不起。她拍拍我的肩膀,油腔滑调地说:“将来发达了可别忘记我们这班人哟!”

因为年纪小,所以她这副姿态显得并不讨厌,反而有点可爱。趁她老爸上洗手间的时候她还悄悄跟我讲:“我有男朋友了!”

“吓?这么小,是谁?”

“我不告诉你!”她扬扬自得,仿佛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我暗自佩服,十七八岁时我喜欢一个人都不敢表白,他们却敢光明正大地和另一半上街。走在路上我看到那些年轻的男孩女孩,虽然稚嫩却纯真如水晶,小男孩懂得照顾小女孩,替她们拿包、弯腰系鞋带,我真希望顾准也有一位这样的男朋友。

谁知道没过几天顾老板却打电话跟我说:“顾准不见了!你快帮我找找她!”

我吓了一跳:“怎么会不见了?”

“不知道,她拿走了两万块钱,留下一封信说过几个月就回来。”

“报警了吗?”

“报了,但我怕警察也找不到她,你跟她关系比较好,应该知道她在哪里。”

我不知道,我想说,可是忽然之间我想去她的小男友,于是说:“我会尽力。”

我跑到顾准所在的学校去打听,算一算跟这帮孩子的年纪只差了六七岁而已,他们眼里看我的不屑却仿佛我半只脚已经踏入了棺材一般。

有那么几个女生大概听顾准提起过我,对我比较松懈,于是说:“你是顾准家店里的那个伙计是不是?顾准说你对她很好呀!”

我问他们顾准去了哪里,其中一个便兴奋地叫了起来:“她陪她男朋友去北京了!她男朋友要去北京发展,他们就一起去了!”

“她男朋友不是你们学校的?长什么样子?”

“很高,超帅气!头发有点长长的,眼睛很大,跟你差不多年纪呢,对了,他是画画的!”

我脑子里一阵错乱。

像是一根电线搭错到另一根电线上面,火光四溅,让我有点站不稳。

我向她们道谢,之后打电话给叶叶,问:“杜尔西现在的女朋友,是不是顾准?”

叶叶沉默,半晌才答:“是。”

8.时间烧得很快,只留下灰烬

叶叶说之前带顾准玩,有一次把顾准领回了家,恰好看到了杜尔西。那时候的杜尔西当然不会对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有什么想法。但谁又能保证那个十四岁的小女孩会想些什么?一个英俊的、潦倒的、具有理想主义和浪子情怀的人,在顾准早熟而敏感的心里就像是打破沉闷生活的锁,令她觉得人生从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她就这样地喜欢上了杜尔西,杜尔西不理她,没关系,她有那个耐心,从十五岁追到十七岁,一个女孩那两年的变化犹如隔世,前一秒还是小女孩,后一秒已经是个妙龄少女了。杜尔西终于缴械。

叶叶给了我一个地址,说:“他们在这里。”

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们两个,就把地址给了老顾。三天后我去接机,顾准一看到我就尖叫起来:“宋以明你这个叛徒!我恨你!”

在众目睽睽之下她过来踢我、咬我、打我,那伤心的表情让我都不忍睹,老顾心力交瘁地把她拉开,才拍拍我的肩膀,说:“我替她跟你道个歉,这次的事谢谢你了。”

我没敢告诉他带顾准私奔的人是我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不然也许他不会谢我,而是会像他女儿一样一拳打在我脸上。

那天傍晚我跟叶叶一起去吃饭,不再是街边的大排档,而是稍微像样的小餐厅。叶叶像以前一样还是会点很多菜,但吃得不多,挑挑拣拣,像不听话的小孩子。少了一个人,我们俩都有点尴尬,许久都没有一句对白,直到吃饱了,快结账的时候叶叶才说:“我要走了,去法国继续学画。”

我大叫:“服务员!买单!”

“总觉得在国内一直混下去也不是办法,可是又不知道干什么好,就想出去走走。我爸妈还好,愿意宠着我,给我出钱,不过也坚持不了几年了,再过几年我就老了。”

她低声说着这些话,一直看着桌面,像是在跟桌子聊天。

餐厅生意太好,服务员没有出现,我有点急躁,又大叫了一声,再回头才发现叶叶哭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哭。

美人哭泣只会更动人,在童话里,美人连眼泪都是珠宝。而现实中眼泪就是眼泪,咸而涩,只有个中人才明白是什么感觉。

我把纸巾递给她,她擦擦眼泪站起来往外走,走到一半忽然回头问我:“你说,如果我当时和我在一起的人是你,会不会比现在好很多?”

可是哪里有什么如果,她选择了杜尔西,顾准也选择了杜尔西,就连我都选择了杜尔西。上帝就是这么不公平,有人收获了满满的爱慕,有的人却只剩下孤单。

我在深夜里对着窗外的明月狠狠地抽一根烟,总觉得那烟像青春一般,一眨眼就只剩下一点余孽,不肯散去,在空中变幻成各种形状,带着烧焦的气味。

那是时间的灰烬。

9.冬天正式到来

叶叶离开以后冬天正式到来。我们那家工作室的生意比想象中还好,一眨眼大家手头都有了些钱,我就去按揭买了辆车。

有了车以后我忽然开始受欢迎起来,那些熟悉的不熟悉的女孩子都开始约我吃饭、喝茶、看电影。

后来我就有了一个女朋友,不算太漂亮,但人很温柔,同学聚会的时候大家都对我表示羡艳,说我是走了狗屎运才能认识这样的女孩。

同学聚会只有十来个人,叶叶不在,杜尔西也不在,还有许许多多的对生命尚有想法的人都不在。

和艺术沾边的人,总有那么一半不肯屈服与现实。而另外一半则随遇而安,快乐就好。

这才是毕业的第三年而已,回忆起来却像是过了好多年。

大家都有若有似无的变化,不再是曾经那些满腔热血的大好青年。

我吃胖了一些,穿着衬衫与皮鞋,一副被生活荼毒了的样子,不再有追求,也不再抨击现实,最多是看到不公正的新闻会骂一两句。

可每到这时我女朋友都会劝我:“骂有什么用啊,过好你的日子不就得了?”

我开始想要跟她结婚。

那一年春节我带她回家,路途不远,我们就开车回去。途中我们经过当初我与杜尔西和叶叶一起居住的地方,才发现那幢楼已经要拆了,当初的小酒吧也消失。

而我却仿佛还能听到叶叶的声音似的,忽然觉得心酸。

身为一个大男人我自然是不会把这种情绪流露在表面的,于是我指指那幢危楼对我女朋友说:“我刚毕业的时候就住那里。”

“咦,这么旧的房子怎么住人?”

是啊,如今看到那幢房子觉得简直不是人住的,但三年前我们都觉得它旧得很好看。那个时候我们是多么的快乐——事实上那个时候我们做什么都很快乐。

我很想跟女朋友讲一讲叶叶,讲杜尔西,然而想来想去都不知道要怎么讲。

关于我们的故事,三句话太多,两句话似乎又太少。所以我只好在句子与句子之间加入了很多的分号,断断续续,像打嗝一样,永远也没有办法连成一条线,一口气说完。

世事总是容易变迁。

到家时,我又看到我与杜尔西家的两排窗户。

难得的是,这次我家的窗户是亮着的,杜尔西家的是暗着的。

我母亲告诉我,杜尔西赚了大钱,成了小有名气的艺术工作者,就把父母接到北京去住了。接着开始数落我不争气,都毕业三年了还一无所成。

我女朋友却说:“阿姨你不要这样说,义明已经很不错了。”

有人这样维护我,我当然是高兴的。

为什么当初没有人这么认为呢?

我后来再也没有见过叶叶,也没有见过杜尔西,只是有一次看到了顾准。

在马路上,等红灯的时候,她就在我的旁边,坐在一个男孩子的单车后面,一只手抓着他的衣角,表情很淡然,不再是当初那个热烈的少女。

接着红灯转绿,单车拐了个弯,一晃就不见了。

那时候我忽然有种错觉,觉得顾准变成了一个老少女。

也许是因为杜尔西,也许是因为爱情。总之,她眼睛里已经失去了那种柔软的光泽,像琥珀一样透亮、明媚。

那光泽曾经我也有过,叶叶也有过……我们都有过。

但美人总是会迟暮的,我也会老去。

所有的往事都像灰尘一样缓缓飘落,没有人再记得。

编辑/飒飒